培育知识产权服务业支撑创新驱动发展

文章来源: 《经济》
发布时间: 2013/11/21 16:35:01
 



  2012年11月1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作为指导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专项政策,《意见》出台的原由、作用是什么?对于我国经济发展的意义何在?针对这些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经济》记者专访了《意见》的牵头拟订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甘绍宁。
  《经济》:《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甘绍宁: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推动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发展壮大”。发展现代服务业,是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突破口。加快发展服务业,不断提高服务业比重和水平,已成为创新驱动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由之路。
  知识产权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高端环节,涉及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等各类知识产权“获权—用权—维权”相关服务,促进智力成果权利化、商用化、产业化。
  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日益得到国家重视。2011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发布,知识产权服务列为高技术服务业重点领域。2012年12月,国务院《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出台,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成为服务业总体规划的4个重要支撑体系之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培育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新优势,2011年下半年起,国家知识产权局牵头《意见》的研究制定,经过1年多的努力,与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版权局、林业局等8部门联合发布了该《意见》。
  《经济》:《意见》提出,到2020年,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目标是与科技经济发展深度融合,为科技创新水平提升和经济发展效益显著改善提供支撑。知识产权服务业是如何带动科技经济发展的?
  甘绍宁:知识产权服务业对推动科技创新、提高生产效率和促进经济增长起着关键作用。创新型国家的科技创新对国民生产总值(GDP)的贡献率高达70%,美国甚至高达80%。20世纪40年代以来,技术创新为美国贡献了约3/4的年均经济增长率。企业创新和产业升级的需求,催生和造就了知识产权服务业。高水平的知识产权服务,也促进了传统产业转型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成长,成为科技经济稳健发展的新引擎。
  当今世界,国际竞争越来越多地表现为知识产权的竞争。企业遭遇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日益激烈。我国已连续10年成为美国337调查的最大目标国,仅2012年就遭受337调查13起,数十家企业涉案。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可增强市场主体的创新能力,促进品牌全球化,优化技术贸易结构,为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保驾护航。
同时,大力发展版权等知识产权服务,有利于保护优秀创意成果,提升版权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促进文化产业和创意经济发展。而且,大力发展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农作物种业等知识产权服务,可优化现代农业和林业的产业布局,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
  《经济》:有人说,如果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及管理比作知识产权制度的四大要穴,知识产权服务就是知识产权制度的经络,没有畅通的经络,要穴的功能就很难顺畅有效地发挥作用。您认为,知识产权服务业的作用是什么?
  甘绍宁:知识产权服务贯穿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各个环节,直接关系到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成效。
  知识产权创造环节,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分析服务可帮助创新者选准研发方向,合法利用已有智力成果,知识产权代理服务也可及时将创新创意成果转化为受法律保护的财产权利;知识产权运用环节,知识产权价值评估、许可交易、质押融资等服务将加速知识产权的商用化和产业化,使之转化为“真金白银”;知识产权保护环节,知识产权法律服务让财产权利获得最大限度的实际保护;知识产权管理环节,重大项目投资、技术引进、市场布局、企业行业战略规划,均需要知识产权服务提供支持。可以看到,知识产权工作相关的各个重要环节,均离不开优质高效的知识产权服务。因此,必须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
  《经济》:《意见》指出的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重点领域有哪些?您认为当前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处于什么样的发展水平?
  甘绍宁:目前,我国知识产权活动已进入历史性活跃期。《意见》明确了知识产权服务业的6个重点领域,分别是知识产权代理服务、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知识产权商用化服务、知识产权咨询服务和知识产权培训服务。从发展来看,知识产权代理服务为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快速发展发挥了良好的支撑作用,同时,知识产权预警、质押融资、专利保险和知识产权评议等服务向产业延伸,知识产权服务新业态不断涌现。
  在看到成绩和机遇的同时,我们也应当保持清醒的认识。当前,我国仍处于全球产业分工低端,要提升产业附加值,走创新驱动发展的新路,实现“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乃至“中国智造”转变,需要创新质量和效益的不断提升,而知识产权服务业将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目前,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呈现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但还存在市场主体发育不健全、产业链偏短、高端人才匮乏、国际竞争力不强等问题,与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求还不相适应,亟待着力培育发展。
  《经济》:作为我国第一部指引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专项政策,《意见》为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确定了什么样的发展思路?《意见》的出台对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发展前景有何影响?
  甘绍宁:《意见》为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确定了基本发展思路,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业政策环境。推动制定有利于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财政、金融和税收政策;建立完善重大经济科技项目知识产权审议制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预警应急机制、海外维权和争端解决机制。
  二是培育知识产权服务业市场需求。加强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创新体制机制,促进服务主体和服务方式多元化,打造一批市场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的服务机构;建立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与市场化服务协同发展的服务体系。
  三是创新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模式。推动知识产权服务联盟建设,在资源共享、服务链优化和行业规范自律等方面发挥作用;开展试点示范,引导知识产权服务业在大城市集聚发展,成为当地现代服务业格局中最具活力的领域之一。
  四是壮大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队伍。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开展职业培训,培养实务人才,提高专业素质;支持引进复合型国际高端人才。
  《意见》是全面规划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方向的首部纲领性文件,是对今后工作的系统部署。《意见》的出台,将加快培育知识产权服务市场,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促进科技与经济的深度融合,提升自主创新的效能与水平,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形成结构优化、附加值高、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壮大发展,对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对外贸易和文化发展的支撑作用将日益凸显。
  《经济》:为贯彻落实《意见》,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了哪些工作?
  甘绍宁:为配合《意见》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一、出台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等配套文件;在苏州高新区、北京中关村、上海漕河泾设立了首批3个“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引导知识产权服务与产业园区融合发展,发挥集中效应、集约效益和引领示范作用;二、评选公布了首批47家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单位,以树立典型标杆、创新服务模式;三、首次建立了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制度并开展了全国统计调查,为摸清知识产权服务业总体规模、人才结构、资产、效益及地区分布情况奠定了基础;四、启动专利代理行业发展促进工程和试点,在地方和园区开展重大科技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试点。
  2013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加快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主要做好以下4个方面工作:一是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制度和信息发布机制,推进知识产权评议试点。二是指导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着力培育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加快提升欠发达地区知识产权服务能力。三是落实全国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地方发展特色专利信息服务。四是推进专利转化运用服务,探索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和专利协同运用模式,扩大专利保险试点规模,搭建完善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平台。
  总之,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必须常抓不懈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我们必须以科学发展为指导,确立新思路,谋划新部署,落实新举措,实现新突破,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更加强有力的支撑。(记者 沈刚 刘佳)


(编辑:白逸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