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篇]打通制度经络 助推创新发展

文章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报
发布时间: 2013/11/27 10:26:21
 



  “如果能通过这次考试,就能实现我的梦想,去从事自己所倾心的专利代理工作了。”2013年11月2日,毕业于山东工程学院的小吕怀着期待的心情,和2万多名考生一起走进考场,参加今年的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在他梦想的前方,是国内目前近千家专利代理机构和近万人的专利代理人才队伍。
  快速壮大的专利代理行业,是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蓬勃发展的一个侧影。近年来,作为现代服务业中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知识产权服务业迎来了快速发展的机遇期,各类机构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对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逐步显现。知识产权服务业已成为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支撑。
  行业发展初具规模
  “知识产权服务业是支撑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支柱。”正如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所指出的,由于知识产权服务在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中的关键作用,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已成为企业创新和产业升级的必然要求。知识产权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内容,高水平的知识产权服务也日益成为科技经济稳健发展的新引擎。
  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高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18%以上,对于知识产权服务业更是提出了年均增长20%以上的发展目标。在知识产权服务纳入服务业总体规划的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局牵头制定并联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9部委发布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对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作出系统部署。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将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作为全国知识产权工作六大支撑体系之一,将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加速发展作为知识产权系统重点工作,知识产权服务业进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期。
  数据显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至今,国内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增加近1万家。截至2012年6月,我国从事知识产权服务的机构数量达1.6399万家,从事知识产权服务人员总数达28.4万人。服务机构的不断完善促使知识产权代理与法律服务稳步发展。截至2012年底,全国共有1.7713万人取得了专利代理资格,8064人获得专利代理人执业证。同时,随着相关政策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投融资日益常态化、多元化,知识产权运用得以稳步推进。2012年,专利质押融资总额达141亿元,同比增长56.7%。
  重点领域力求突破
  “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是当前和未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方向之一。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到管理的各个环节,都离不开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有效支撑。”谈及知识产权服务业,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贺化多次表示,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大有可为,一个知识产权服务业特别是专利服务业大发展的时代即将到来。
  “这是我们自主研发的专门用在智能手机上的专利检索平台。”江苏舜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蔡永军向本报记者介绍,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专利文献翻译、专利检索外包服务的民营企业。同样,位于江苏的佰腾科技有限公司,做的是“专利定制服务”的工作。如今,公司已建成企业专利个性化数据库2207个,服务企业1.5万余家。随着新兴信息技术的发展,像上述两家不断创新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的企业正逐步增多。
  “在向知识产权战略咨询、专利价值评估、知识产权保险、知识产权运营等高端知识产权服务领域迈进的大潮中,一些服务机构不断探索知识产权服务的新兴业态和商业模式,使知识产权服务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为加速知识产权服务市场化、产业化发展,引导服务机构树立品牌意识,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2年组织评定了首批47家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单位,着力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知识产权服务企业和品牌。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局还通过举办知识产权服务高端实务培训,促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创新服务模式、提升综合能力。
  谈及集聚区建设工作时,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甘绍宁曾强调,“要把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打造成为培育知识产权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的产业策源地,成为服务创新主体、优化产业升级的示范基地,成为树立品牌形象、发挥示范效应的宣传阵地。”2012年,为充分发挥集中效应、集约效益和引领示范作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在苏州高新区、北京中关村和上海漕河泾设立了首批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2013年,又新设了郑州市和深圳福田区2个集聚发展试验区。
  人才队伍日趋壮大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司有关负责人看来,在成绩取得的同时,还应清醒地认识到,目前,全国培育和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和市场体系还未发育完善,各地知识产权服务业的规模和服务能力距离市场主体的需要还有较大差距,对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的推动作用还有待加强。这就需要抓好工作着力点和突破口,把知识产权服务业相关工作推上新台阶。“其中,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无疑是重中之重。”该负责人表示。
  “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缺乏的现实和迫切的需求,要求我们不断研究新情况,适应新需要,推出一系列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改革的新举措。”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有关人士介绍,2005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由2年1次改为1年1次,考试科目调整为3门;2009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台《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改革方案》,允许考生3年内分步通过各科考试;2012年进一步扩大报名范围,首次允许符合条件的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
  为突破知识产权人才瓶颈,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将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的培养开发列为《知识产权人才“十二五”规划》、“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和“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建设工程”等多项工作的重要内容。在首批评选出的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中,知识产权服务业类别的领军人才比例达到1/4以上。另外,专利信息领军人才、专利信息师资人才以及优秀专利代理人评选等活动也陆续展开。在努力打造专利代理人才队伍的同时,专利代理人实务技能培训工作也在进一步推进。目前,北京、江苏、广东等省市已各自完成了800人次的专利代理人实务技能培训,天津、福建、上海等地也将完成2000人次的培训。随着知识产权培训市场需求的增加,培训内容也逐渐向专业化、个性化方向发展。
  “如今,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越来越显著,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视和利用知识产权,对知识产权人才和服务的需求也逐渐增加。”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全社会知识产权累计量的增长不仅带来了专利代理、专利诉讼等方面的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发展,而且为更高层次的知识产权服务准备了条件,特别在工业企业知识产权意识不断增强的情况下,诸如专利风险控制、专利预警分析、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等方面的服务将获得空前发展。这也意味着,全社会将对知识产权人才有更广泛的需求空间。“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扩大人才队伍规模,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人才培养机制,为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创新型国家贡献高水平的知识产权实务人才。”这位负责人表示。(记者 王宇)
短评
  知识产权服务业将迸发更大活力
  创新型国家建设目标的提出,把知识产权推向了一个更为重要的位置。此时,知识产权服务业就像一根贯穿其中的红线,把知识产权与创新以及与经济发展紧密联系起来。
  的确,从知识产权创造开始,比如专利、商标的申请,到知识产权的运用,以及和知识产权相关的各类诉讼,到政府、企业、院校层面的知识产权管理,无论哪个环节,我们都能看到知识产权服务业从业人员的身影。正是他们,充分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让知识产权与创新活动,与商业行为,与市场经济有了更多的联系,也创造出更多的价值。这是我们要更快、更好地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根源所在,动力所在。
  随着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自身发展,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的范围、业务模式均发生较大的变化。从早期的以专利、商标申请代理为主的中介机构的模式,发展成为如今全方位的知识产权服务类型,此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能力表现不再局限于撰写专利申请文件,代理专利无效诉讼等传统业务,而是迅速蔓延至企业、市场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触角。在研发环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已经需要提供全方位的专利检索,专利信息服务,为企业的研发立项提供指导,在项目确定后,服务机构的介入可以找到更多的提交专利申请的点,在项目有实际成果,需要进入市场化阶段时,专利预警、专利分析等需要紧密相随。而随着专利事业的发展,专利融资等新型业务的开展,为专利评估等提供了商机。在市场化大背景下,企业间的并购,也需要专利等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介入。
  诸多的需求成为知识产权服务业未来发展的动力。我们期待在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同时,知识产权服务业将迸发出更多活力,发挥出更大价值。(湘雯)
风采展示
  苏州高新区:服务知识产权 建设创新引擎
  在苏州高新区的核心地带,有一片名为“智慧谷”的区域,这里已成为知识产权服务业的集聚发展试验区。
  2012年6月,苏州高新区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牌后,迅速启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试验区建设。随后,苏州高新区出台了《苏州高新区关于鼓励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出,苏州高新区设立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进驻试验区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知识产权成果孵化运用企业。经认定的入驻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可以享受房租补贴、购房补贴、营业税地方部分奖励和个人所得税奖励等优惠政策。
  为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快速发展,苏州高新区专门制作宣传册用于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的宣传和推介。为进一步提高试验区影响力,2012年11月,苏州高新区组织20余家企业参加了第七届国际发明展览会,重点展示试验区发展成绩和规划,并向参加展会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进行了专门推介。
  目前,苏州高新区内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初具规模,并形成知识产权业务审查、代理服务、预警分析、数据利用、专利软件研发、法律援助、宣传培训在内的服务体系。
  苏州高新区相关负责人表示, 预计到2014年,苏州高新区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试验区总投资将达到20亿元,入驻中介服务公司和知识产权成果孵化应用企业约100家,相关从业人员达1万人,年业务总收入达50亿元。
  上海漕河泾: 助推经济发展 加速深度融合
  2012年12月,上海漕河泾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首批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
  在集聚发展试验区建设方案中,上海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要明显快于区域整体现代服务产业总体增速。力争到2015年,实现知识产权现代服务业营业收入400亿元,年均增长15%。方案更明确提出,要重点完成构建多元化知识产权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区域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集聚度;聚焦区域重点产业发展需求,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与创新应用结合度;搭建知识产权公需服务云平台,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信息利用功能;打造品牌,寻求全球合作机遇和模式;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公需人才培养力度等重点任务。
  2013年1月,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徐汇区人民政府、漕河泾开发区总公司共同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试点推进协调办公室,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职责,以期共同推进服务业集聚试验区知识产权工作。
  随后,围绕服务业集聚试验区推进实施方案的制定,各方重点围绕未来3年在服务业集聚试验区推进工作过程中的难点、要点,调研了上海浦东高新区、苏州高新区,初步形成服务业集聚试验区推进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在确定实验区推进机制和方案的同时,一系列有助于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的举措相继推出。2012年,徐汇区知识产权保护协会成立,目前已经吸纳了300余家会员。在协会的推动下,徐汇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立。
  北京中关村:成立服务联盟 发挥集聚效应
  2012年10月,北京中关村获批成为首批知识产权服务集聚实验区。能成为首批知识产权服务集聚实验区,得益于近年来中关村在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方面所做的努力。
  北京市知识产权服务资源密集,优势明显。据统计,截至2013年,北京市共有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或分支机构共200余家,居全国之首,从业代理人员3000余人,占全国从业人员的30%。仅管如此,中关村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发展与中关村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定位仍不匹配。
  2011年底,北京市率先在全国颁布实施《关于促进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文件指出要大力打造中关村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聚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知识产权服务资源,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中关村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不断提升园区企业知识产权综合能力。
  2012年10月,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复同意在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为期3年。
  目前,中关村已基本建成了一套知识产权专业服务体系,初步形成了“一轴、两心、多街区”的空间布局:在海淀南路-知春路-北土城西路沿线,形成了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集聚发展“主干道”;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为中心形成了中央政务区,以中关村西区为核心形成了服务集成区;并按照区域和功能形成了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区、知识产权审查受理服务区、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区、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区、知识产权商用化服务区、知识产权咨询服务区等众多功能完备的服务区,为知识产权集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
  此外,为了吸引更多优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入驻中关村,有关部门对执业规范、业绩优秀的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目前,已有2家政府公共服务机构和22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入驻。2013年,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还引导成立了全国首家知识产权服务业联盟,涵盖了包括代理、信息、法律、商用化、评估和培训等6大类知识产权服务领域,以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产业链上中下游的联系,更好地发挥产业的集聚效应。
(文字由本报记者向利整理)
相关链接
  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政策环境
  国家层面文件: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国发〔2008〕18号,2008年6月5日)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明确提出完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管理,加强行业自律,建立诚信信息管理、信用评价和失信惩戒等诚信管理制度。规范知识产权评估工作,提高评估公信度。建立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执业培训制度,加强中介服务职业培训,规范执业资质管理。明确知识产权代理人等中介服务人员执业范围,研究建立相关律师代理制度。
国务院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62号,2012年12月1日)
  《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把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作为服务业发展的4个重要支撑体系之一。规划指出要完善知识产权服务政策体系,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加强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建设与开发利用,逐步建立分类科学、资源共享、高效优质的产业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体系。拓展服务范围,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培育知识产权服务企业,壮大知识产权服务人才队伍。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58号,2011年12月12日)
  《意见》把知识产权服务作为8大高技术服务重点领域之一,提出积极发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环节的服务,加强规范管理。培育知识产权服务市场,构建服务主体多元化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扩大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共享范围,使各类知识产权服务主体可低成本地获得基础信息资源。创新知识产权服务模式,发展咨询、检索、分析、数据加工等基础服务,培育评估、交易、转化、托管、投融资等增值服务。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关于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28号,2012年4月28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42号,2011年9月17日)
  部委层面文件:
  知识产权局、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版权局、林业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知发规字[2012] 110号,2012年11月13日)
  《意见》提出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知识产权服务与科技经济发展深度融合,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大幅提升,为科技创新水平提升和经济发展效益显著改善提供支撑;知识产权服务业成为高技术服务业中最具活力的领域之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明显提高。
  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2013年5月24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国知发规字〔2012〕125号,2012年12月13日)
  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制度(国统制[2013年]87号,2013年8月22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知发规字〔2012〕61号,2012年6月5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知办发规字〔2012〕83号,2012年9月18日)
  (文字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司提供)


(编辑:朱杉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