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计划组织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 国家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 2013/11/12 15:21:14
 



  为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根据《2013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计划》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制定《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计划实施方案》。

  一、专利制度创新主体任务

  工作目标:

  制定《内蒙古自治区专利保护条例》

  工作措施:

  积极配合调研修改工作。

  进度安排:

  2012年已列入自治区立法计划,2013年由自治区政府法制办与自治区人大进行调研修改。

  负责部门:

  专利处。

  经费保障:

  待定。

  二、实施知识产权创造战略任务

  工作目标:

  实施知识产权创造战略,继续开展对发明专利资助计划。结合内蒙古实际,围绕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大激励发明专利申请资助力度,进一步提升发明专利的数量和质量。

  工作措施:

  围绕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大激励发明专利申请资助力度。

  进度安排:

  上半年,项目征集、评审;

  下半年,完成实施工作。

  负责部门:

  专利处。

  经费保障:

  待定。

  三、推动专利运用促进计划任务

  工作目标:

  实施专利转化扶持政策,继续推动专利运用促进计划。围绕我区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完善和落实自治区鼓励专利转让和许可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鼓励创新的金融政策,搭建区域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平台,引导资金、人才、技术和知识产权向企业转移。探索由政府引导、多方参与的产学研用知识产权运营利益合作机制,扩大专项资金,促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的知识产权合作创造、产业转化。支持重点行业、重点技术领域组建产学研用联盟,以技术创新、知识产权合作、标准制定等为纽带,扶持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带动效应强的自主知识产权项目,提高自主知识产权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2013进行扩大专利转化专项经费的投入,积极引导和推动专利运用转化。

  工作措施:

  积极争取扩大专项资金。

  进度安排:

  上半年,项目征集、评审;

  下半年,完成实施工作。

  负责部门:

  知识产权处。

  经费保障:

  待定。

  四、实施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计划任务

  工作目标:

  引导和深化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继续实施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计划。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支持下,大力开展城市、园区、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重点开展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试点示范工作,积极帮助企事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和实施,助推企业转型升级。加强和完善企业知识产权制度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和促进企业开发和实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技术,促进中小企业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优势的核心竞争力,加快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创新发展,全面推进企业知识产权能力的提升。

  工作措施:

  重点开展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试点示范工作,积极帮助企事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和实施,助推企业转型升级。

  进度安排:

  按照工作目标,年内陆续开展工作。

  负责部门:

  知识产权处。

  经费保障:

  待定。

  五、专利执法保护体系建设任务

  工作目标:

  加强专利行政执法的制度、机制和能力建设,继续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依照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执法培训方案和委托合同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对自治区及有关盟市的专利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轮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充分发挥12330维权援助中心的作用,拓展服务能力,探索发挥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支持和协助专利行政执法功的有效途径。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的决定》,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改善执法条件。加大对各盟市专利执法工作的指导、督查和考核力度,推进能力执法和规范执法。

  工作措施:

  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的决定》,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改善执法条件。加大对各盟市专利执法工作的指导、督查和考核力度,推进能力执法和规范执法。

  进度安排:

  按照工作目标,适时开展工作。

  负责部门:

  专利处。

  经费保障:

  部分落实。

  六、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托管工程计划

  工作目标:

  继续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托管工程计划,大力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加快发展知识产权代理、信息服务、资产评估、司法鉴定和许可转让业务等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努力提高知识产权中介服务能力。鼓励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完善服务功能,形成服务特色,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向专业化方向发展。积极利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和自治区知识产权托管工程计划专项经费,依托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最终形成知识产权多领域各种服务业的全区覆盖,实现我区知识产权和服务机构能力建设与服务水平的双提高。进一步完善呼和浩特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建立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事业提供信息资源专利数据库、检索和分析软件以及人员培训等服务。

  工作措施:

  加大支持力度。

  进度安排:

  按照工作目标,适时开展工作。

  负责部门:

  专利处。

  经费保障:

  落实。

  七、专利人才培养计划

  工作目标:

  实施专利人才培养计划,推进知识产权人才工程建设。与国家“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计划对接。2013年依托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大学,继续开办 “知识产权方向本科双学位班”,培养和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较高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培养一支懂技术、懂法律、熟悉国际惯例的从事知识产权管理的行政人员与执法人员。争取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支持,继续加大知识产权培训工作的投入,培养一支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企事业单位和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人员队伍。形成一支从事知识产权理论研究和教学的高级人才队伍。培养一支熟悉企业研发和经营的企业、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骨干人才队伍。

  工作措施:

  加大投入力度。

  进度安排:

  按照工作目标,适时开展工作。

  负责部门:

  专利处、知识产权处。

  经费保障:

  部分落实。

  八、实施专利信息服务提升计划

  工作目标:

  依托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信息资源优势,继续实施专利信息服务提升计划。加强专利信息传播利用与信息化建设,加快区域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落实,拓展企业充分利用专利信息资源的渠道,加快建设和完善政府知识产权公共信息平台,构建布局合理、技术先进、功能完备、共享高效的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区、市(区域)、重点行业(企事业单位)三级专利信息网络服务体系,及时扩充其他知识产权信息源,向社会提供知识产权信息跟踪、查询和咨询服务。建立我区知识产权人才、六大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中蒙医药知识产权专业信息资源数据库。引导企事业单位建立知识产权信息分析系统,在研发、出口、诉讼、技术引进等过程中对知识产权信息进行深层次利用。

  工作措施:

  加大投入力度。

  进度安排:

  按照工作目标,适时开展工作。

  负责部门:

  专利处、知识产权处。

  经费保障:

  部分落实。

  九、专利行政管理体系建设

  工作目标:

  积极推动自治区级和各市(盟)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争取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队伍建设和经费等方面有所加强,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专利政策法规和管理职能,加强知识产权宏观管理能力,加大对专利工作的政策扶持力度,创造有利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政策环境,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工作措施:

  积极争取。

  进度安排:

  全年。

  负责部门:

  知识产权处。

  经费保障:

  待定。

  十、开展城市知识产权工作

  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城市知识产权工作的要求,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大力支持下,继续深化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围绕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新能源、新型化工、有色金属、绿色农畜产品等优势生产加工产业,积极申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全面提升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试点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

  工作措施:

  积极争取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支持,继续深化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

  进度安排:

  按照工作目标,适时开展工作。

  负责部门:

  知识产权处。

  经费保障:

  待定。

  十一、组织开展本地区专利保险试点工作

  工作目标:

  结合我区实际,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快推进专利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参照《全国专利保险试点工作方案》,争取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支持,积极组织开展本地区专利保险试点工作,并在原有的基础上继续引导和推动专利投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和拓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

  工作措施:

  积极争取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支持,积极组织开展本地区专利保险试点工作,深化和拓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

  进度安排:

  按照工作目标,适时开展工作。

  负责部门:

  知识产权处。

  经费保障:

  待定。

(编辑:秦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