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吉林省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计划组织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 国家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 2013/11/12 15:19:40
 



  为深入实施省委创新驱动的战略部署,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实施意见》,促进专利工作更加有效融入吉林经济社会发展,在2012年专利战略推进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的基础上,特制定本计划。

  一、完善专利相关配套政策

  工作目标:

  制定吉林省专利管理条例。

  工作措施:

  结合本省实际,争取尽快出台吉林省专利管理条例。

  进度安排:

  前三季度,起草制定吉林省专利管理条例办法(草案)。

  第四季度,与省法制办协调争取修改完善吉林省专利管理条例(草案)。

  负责部门:

  专利管理处、知识产权保护协调处。

  经费保障:

  20万元。

  二、专利行政管理体系建设

  工作目标:

  推动全省知识产权系统机构建设进一步健全,人员编制进一步充实,工作职能进一步加强。

  工作措施:

  1、推动市(地)级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发展知识产权系统下属的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团体。

  2、加强专利管理职能,拓展和加强知识产权宏观调控、专利实施和产业化、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等职能。

  进度安排:

  第一季度,积极做有关地方政府的工作,协调和督促有关地、市科技局加挂知识产权局牌子,增加编制人员。

  第二季度,加强下属的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团体队伍建设;通化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作为此项工作试点。

  第三季度,在全省知识产权系统举办专利实施和产业化、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等专题培训,增强队伍知识产权宏观调控能力。

  第四季度,通化市知识产权局完成此项工作试点任务;适时在全省展开。

  负责部门:

  知识产权保护协调处。

  经费保障:

  20万元。

  三、专利执法保护体系建设

  工作目标:

  制定专利行政执法培训方案,组织辖区内专职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培训,促进本辖区执法业务水平的提升;建立专利侵权判定咨询中心,为指定区域的地方知识产权局提供专利侵权判定咨询公共服务,有效提升全省各地在处理专利侵权案件时的效率。

  工作措施:

  1、部署2013年全省专利行政执法工作,启动实施“专利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工程”,为辖区内专职执法人员组织执法培训班,促进本辖区执法业务水平的提升;组织召开专利纠纷典型案件研讨会;在维权援助中心内设立专利侵权判定咨询中心,对专利侵权纠纷进行快速、权威的认定,发挥支持执法,协助执法的作用;强化会展经济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做好各种展会执法工作;

  2、推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各项工作。完善维权援助工作的联动机制,加强与版权、商标行政部门间的联系,建立便捷有序、稳妥高效的联动机制,保障跨部门、跨区域案件得到及时处理。建设中国(吉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网站,营造知识产权保护氛围,拓展维权援助服务方式。

  3、开展执法维权工作绩效考评。加强执法,重点加大专利行政执法与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举报投诉工作的力度,为各市州组织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提升培训,并公开各地执法维权电话。省里统一制定执法维权考评办法,细化考评内容,对各地执法维权工作进行绩效考评,推进吉林省全系统专利行政执法制度和机制建设。

  进度安排:

  第一、二季度,下发执法维权工作绩效考评管理办法;部署全省执法工作,设立专利侵权判定中心,召开专利纠纷典型案件研讨会和专利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会议。

  第四季度前,完成汽博会、农博会、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等展会执法工作。

  负责部门:

  专利管理处。

  经费保障:

  10万元。

  四、专利服务体系建设

  工作目标:

  加快全省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专利代理行业发展,满足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公众的需求。

  工作措施:

  1、开展多方位的宣传培训,提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专利信息应用意识,有选择的向省内重点企业免费开放高级逻辑检索功能,为企业开展技术创新以及应对专利纠纷提供服务。

  2、进一步完善专利数据库平台的建设,为更多有条件有需求的企事业单位建设专利数据库。

  3、继续开展知识产权战略研究,用专利信息加强对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实施专利战略工作的推动和指导,为企事业单位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供支持与服务。

  4、筹建四平换热器行业专利专题数据库。指导四平市知识产权局和换热器行业协会,筹建换热器行业专利专题数据库,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四平市作为全国最大换热器行业基地的位置。

  5、加强专利代理行业法律制度建设;加强专利代理行业的宣传工作;组织专利代理人的参加执业培训,加强对专利代理行业后备人才的培养。

  进度安排:

  第一季度,规范专利代理机构初审、年检、惩戒工作程序,掌握专利代理行业从业人员、机构的基本信息,完成年审工作。

  第二季度,完成企业用户名密码的发放工作;完成换热器行业专题数据库建立工作;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组织专利代理行业进行一系列宣传活动。

  第三季度,组织人员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充实专利代理人员队伍;举办二期专利代理人执业培训班。

  第四季度前,完成为有条件有需求的企事业单位建设专利数据库工作;推动指导企事业单位开展好知识产权战略研究等相关工作。

  负责部门:

  专利管理处。

  经费保障:

  10万元。

  五、专利助推企业转型

  工作目标:

  做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的推广实施工作,力争全年使30家企业达到《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准标,带动省内企业知识产权能力整体提升。

  工作措施:

  1、规范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制定相关细则。

  2、选择30-40家企业,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发布后进行推广实施,在推广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的过程中,对实施企业加强指导和帮助,工作验收时达标企业至少达到30家。

  进度安排:

  第一季度,规范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

  第二、三、四季度,推广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并进行工作验收。

  负责部门:

  专利管理处。

  经费保障:。

  5万元。

  六、专利引领产业升级

  工作目标:

  推动产业专利运用工作,开展支柱和优势产业发展专利评议工作,实施产业专利联盟促进计划,支持四平市换热器产业专利联盟建设,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工作措施:

  1、设立的“专利战略推进项目”,促进产业制定准确的发展战略,明确技术研发的重点方向,降低市场竞争中的专利风险。

  2、从2013年起,适当调整“专利战略推进项目”支持方向,围绕支柱和优势产业中的重点领域,持续开展产业发展专利评议。

  3、四平市是国家重点扶持建设的换热器设备制造业生产基地,目前专利联盟已经制定和公布了联盟章程,确定了联盟成员单位,召开了联盟成立大会。

  4、推动产业专利运用工作。建立专利分析与产业运行决策深度融合和专利运用对产业运行效益高度支撑的工作体系,探索形成专利运用促进产业升级发展新模式。

  5、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发展。贯彻落实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建立完善工作推进机制,汇总形成阶段性工作要点,指导市州开展相关工作。选择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知识产权集群管理试点。

  进度安排:

  第一季度,成立吉林省优势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促进工作组;签订本年度项目任务书,编制下一年度项目指南。

  第二季度,召开项目启动会,进一步明确要求,并对承担单位进行业务指导;调研相关产业专利工作状况,分析产业运行效益,建立或完善相关产业综合数据库。

  第三季度,完成了下一年项目的征集、评审和立项工作;支持四平市换热器产业专利联盟网站维护、数据库改造升级,帮助和指导完善联盟内部协议;初步建立专利运用促进产业升级发展新模式,选择产业试点加以完善。

  第四季度,出台推动产业专利运用工作意见,建立推动产业专利运用工作机制。

  负责部门:

  专利管理处、知识产权保护协调处。

  经费保障:

  60万元。

  七、专利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工作目标:

  1、突出全省专利质量提升的政策导向作用,进一步发挥吉林省专利发展资金作用。

  2、引导各市(州)科技及专利管理部门、专利代理机构、科技创新主体从关注专利申请的数量转向关注专利申请质量,尤其应注重有效发明专利申请及授权数量和质量。

  3、不断提高专利申请受理等相关业务审查工作质量和效率,各项工作指标应当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标准。

  工作措施:

  1、根据《吉林省专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制定年度专利发展资金重点使用、限制使用、禁止使用的技术领域和补贴范围,突出政策导向作用。

  2、组织开展专利质量提升培训活动,推动科技创新主体(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不断的对技术进行持续改进和完善,引导科技创新主体和专利代理机构自觉关注专利质量提升。全年拟选择四个市(州)和部分专利代理机构开展此项活动。

  3、推动专利代理机构注重代理水平的提升和熟练使用专利电子申请系统和网银缴费系统。

  4、制定《吉林省规范专利申请行为暂行办法》,建立诚信档案制度,监控非正常专利申请。

  5、争取国家局支持,开展一次发明专利吉林巡回审查活动。

  进度安排:

  第一季度,制定实施规范专利申请行为暂行办法。开展建立专利申请诚信档案制度调研活动。

  第二季度,制定并下发2013年度专利发展资金项目征集通知;专利代理机构电子申请及缴费业务能力培训。

  第三季度,组织开展电子申请及专利质量提升培训;组织对专利发展资金项目评审。

  第四季度,组织开展发明专利巡回审查工作。

  此外,全年日常工作中继续坚持认真执行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专利申请受理工作规程,保障新专利申请的受理审查工作质量。

  负责部门:

  专利代办处。

  经费保障:

  1、专利发展资金200万元。

  2、代理机构业务能力及专利质量提升培训60万元。

  八、专利人才体系建设

  工作目标:

  根据我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加快培养一支数量充足、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较高的专利人才队伍,充分满足吉林经济社会发展和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需要。

  工作措施:

  1、实施专利专门人才培养工程。贯彻国家知识产权局“百千万人才工程”要求,实施知识产权重点人才培养“215工程”。培养5名精通国内外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高层次人才;培养60名在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司法、战略研究、信息化建设等领域具有专业先进水平和学术优势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培育400名从事企事业知识产权工作、中介服务等工作的知识产权专业骨干人才。

  2、搭建知识产权普及培训服务平台。充分发挥高校人才培养的主要基地和集聚人才的战略高地的作用,积极推进高校知识产权教育工作的发展。鼓励在高校开展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法等知识产权研究,开展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专业人才的培训,为企业和中介机构培养一大批知识产权专业工作者,为社会各界普及培训知识产权知识搭建服务平台。

  进度安排:

  第一季度,按照《吉林省科技系统专门(实用)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确定专利重点人才人选。

  第二季度,通过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改善教学条件,继续争取将吉林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升格为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继续运行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远程教育吉林大学子站;举办第一期全省科技系统管理干部知识产权培训。

  第三季度,选送我省科技系统优秀干部和业务骨干参加国内外进修培训,加强实践锻炼;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培训资源以及参加国家局举办的各种培训;举办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培训班和吉林省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培训班。

  第四季度,继续选送培训;与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联合举办中医药行业知识产权培训班;举办第二期全省科技管理干部知识产权培训。

  负责部门:

  知识产权保护协调处。

  经费保障:

  20万元。

  九、专利支撑重点区域发展

  工作目标:

  加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建设,提高试点示范区专利工作水平,培育形成专利优势区域,带动周边区域共同发展。

  工作措施:

  1、加强“三市一区”建设。加强对长春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市、四平市知识产权试点城市、通化市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及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园区实施分类指导,推动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发挥特色与优势,围绕专利运用主题进行重点探索创新。

  2、加强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市)建设。重点加强对德惠市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资金投入,探索制定有吉林特色的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县评定管理办法,促进其提高知识产权工作能力,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服务。

  进度安排:

  第一季度,对“三市一区”和五个强县进行实地调研,考察专利工作情况,研究分析工作中存在问题,完成“三市一区”和强县工程试点示范评估报告。

  第二季度,依据评估结果,分类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和管理制度。

  第三季度,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检查、指导、监督其知识产权工作。

  第四季度,举办全省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完成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总结报告,供政府决策参考,研究制定相关政策。

  负责部门:

  知识产权保护协调处。

  经费保障:

  20万元。

  十、建设知识产权文化

  工作目标:

  推动开展知识产权教育,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

  工作措施:

  推动在吉林大学、东北师大、东北电力大学等高等学校开设知识产权相关课程,将知识产权教育纳入高校学生素质教育体系;推动知识产权内容纳入中小学教育课程体系,筹划创立2个至4个中小学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基地试点。

  进度安排:

  第一季度,在相关高等学校、中小学开展知识产权文化进校园宣讲活动;组织相关高等学校、中小学、教育厅主管领导参加知识产权文化进校园筹备会,制定初步实施方案。

  第二季度,对学校知识产权工作普查;组织专家国内调研,编写教材大纲。

  第三季度,完成教材编写工作;在相关高等学校、中小学组织试讲。

  第四季度,确定在相关高等学校开设知识产权课程;建立3个中小学知识产权宣传教育试点基地。

  负责部门:

  知识产权保护协调处。

  经费保障:

  20万元。

  十一、指导各市(州)开展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实施工作

  工作目标:

  督促市(州)制定本级知识产权战略;建立专利战略实施评估体系。

  工作措施:

  1、按照《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要求,督促全省各市(州)知识产权战略实施领导小组,参照(国知发管字【2012】113号)文件,制定专利战略推进计划;提出知识产权战略制定时间表。

  2、通过对战略实施工作进行科学系统地分析和比对,了解全省各市(州)的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情况,促进各市(州)更好地制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进度安排:

  4月底前,各市(州)出台专利战略推进计划;争取今年底前,完成各市(州)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

  负责部门:

  知识产权保护协调处。

  经费保障:

  20万元。

(编辑:秦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