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黑龙江省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计划组织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 国家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 2013/11/12 15:19:05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13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推进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黑龙江省2013年知识产权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落实《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2011-2020年)》,以实施《黑龙江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为主线,以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推进计划三大主体任务为指导,以提升全省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为目标,以继续深入开展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四大工程”工作为保障,以2013年知识产权工作质量年为总体任务,促进全省专利事业的创新发展,提升全省发明专利拥有量,推动创新型省份建设,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专利支撑。

  二、组织领导

  全局动员,充分认识全国专利战略推进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根据各处职责分工,承担2013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计划的必做类工作和选做类工作。确立我局一把手亲自主抓、作为责任领导,主管副局长为具体任务责任人,各处处长为具体任务负责人的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充分利用我省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和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优势,协调全省知识产权工作相关部门,采取多种方式,推动专利战略的有效实施。组织领导机构成员如下:

  责任领导:常城局长;

  具体任务责任人:吴忠安、马峰、张毅三位副局长;

  具体工作任务负责人:专利管理处负责人张少军,电话87589223;保护协调处负责人宁晓东,电话87589357;政策法规处负责人叶光然,电话87589226;合作与规划处负责人邓璐,电话87589225;综合处负责人殷胜旗,电话82621130;专利代办处负责人王贵江,电话87539601;知识产权服务中心负责人金文彬,电话87539609。

  三、具体工作任务

  按照国家2013年专利战略推进计划的要求,围绕着“专利制度创新”、“专利制度运行保障体系建设”和“专利支撑经济社会发展”三大主体任务,从国家推进计划确定的15项具体任务和42项工作措施中,我局明确承担必做类9项和选做类9项具体工作任务,每一项具体工作任务按照工作目标、工作措施、进度安排、负责部门四部分内容,形成推进工作实施方案。

  (一)必做类工作

  1、“专利制度创新”主体任务的完善专利相关配套政策中的第7项。

  工作目标:

  进一步推进《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实施。

  工作措施:

  结合制定和实施《2013年黑龙江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继续推进我省2011年出台的《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的深入实施,同时,推进2012年出台的《黑龙江省关于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实施。

  进度安排:

  第一季度,协调黑龙江省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和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制定《2013年黑龙江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

  第二季度,印发并实施《2013年黑龙江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

  第三季度,举办一次黑龙江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工作培训班。

  第四季度,协调局内有关处室和省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围绕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服务工作,并形成《2013年黑龙江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完成情况总结》。

  负责部门:

  保护协调处。

  2、“专利制度运行保障体系建设”主体任务的专利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中的第12项。

  工作目标:

  研究制定《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专利资助资金管理办法》。

  工作措施:

  结合管理办法,制定2013年度专利资助资金使用方案,针对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指标、专利质量提升等内容提出有针对性的资助政策。

  进度安排:

  第一季度,深入基层调研,了解企事业单位意见和要求,做好研究制定《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专利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准备。

  第二季度,研究制定《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专利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并深入基层调研和座谈,向多部门、多方面征求意见。

  第三季度,根据我省今年专利申请资助资金具体情况,结合我省发明专利拥有量的发展状况,制定我省2013年度专利资助资金使用方案,针对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指标、专利质量提升等内容提出有针对性的资助政策。

  第四季度,完成我省2013年度专利资助工作。

  负责部门:

  对外合作与规划发展处。

  3、“专利制度运行保障体系建设”主体任务的专利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中的第13项。

  工作目标:

  研究建立我省非正常专利申请人管理制度。

  工作措施:

  积极配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做好制定非正常专利申请管理办法的工作,认真学习、宣传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处理方法和处理流程,并探讨制定本省非正常申请管理办法,明确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处理非正常专利申请中的职责,筹建非正常专利申请人诚信档案。

  进度安排:

  第一季度,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宣传工作,按季度分析全省专利申请形势,预防非正常申请发生。

  第二季度,积极围绕着国家局的研究制定非正常专利申请管理办法的工作,积极认真学习和研究,明确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处理非正常专利申请中职责,为制定本省非正常申请管理办法打基础做准备。

  第三季度,探讨研究地方非正常专利申请管理办法的制定,研究和筹建我省非正常专利申请人诚信档案,为本省非正常专利申请管理制度建立做准备。

  第四季度,与省财政部门协调,探讨和研究对发生非正常申请的单位和个人取消各级政府财政资金专利补贴的措施。

  负责部门:

  哈尔滨代办处。

  4、“专利制度运行保障体系建设”主体任务的专利法律保护体系建设中的第17项。

  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国家“专利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工程”,加强我省行政执法能力建设。

  工作措施:

  组织开展全省专利行政执法工作,推进“5、26”执法工程。启动实施“专利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工程”,大力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继续推进我省专利行政执法支队的筹建工作,为我省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提供人员保障;定期举办培训班,进一步提高我省专利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进度安排:

  第一季度,宣传和动员,推进我省专利行政执法支队的筹建工作。

  第二季度,及时受理专利违法行为举报投诉,依法处理专利纠纷,为我省专利行政执法支队筹建做好基础工作;进驻第二十四届“哈洽会”,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服务。

  第三季度,依据国家局专利行政执法培训方案和委托合同的要求,举办全省行政执法培训班,促进本省专职执法人员执法业务水平的提升。

  第四季度,及时汇总本省各市地专利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推进我省各市地筹建专利行政执法支队,加强我省行政执法能力建设。

  负责部门:

  政策法规处。

  5、“专利制度运行保障体系建设”主体任务的专利法律保护体系建设中的第19项。

  工作目标:

  开展执法维权工作绩效考评,加强对市地专利行政执法工作指导,进一步加强专利行政执法的制度、机制和能力建设。

  工作措施:

  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的决定》,加大执法力度。完善专利行政执法工作激励机制,促进全省专利行政执法工作全面深入开展。进一步显现专利行政执法查处迅速、程序简单的优势,增强维权力度,创造良好的专利市场环境。

  进度安排:

  第一季度,统一安排部署全省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目标,为绩效考评做准备。

  第二季度,组织召开全省专利行政执法工作会议,出台有关执法工作文件,明确下达专利行政执法工作任务。

  第三季度,开展专利行政执法指导和检查,加强对市地专利行政执法指导,促进市地制度建设。

  第四季度,加强对市(地)专利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出台有关文件,开展全省专利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工作。

  负责部门:

  政策法规处。

  6、“专利制度运行保障体系建设”主体任务的专利行政管理体系建设中的第20项。

  工作目标:

  推动1-2个市(地)级,2-5个县(市、区)级知识产权局挂牌成立。

  工作措施:

  协调各市(地)科技局,加强向当地党政领导汇报,取得领导和编委支持,推进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步伐,对成立知识产权机构的市、县(市、区、园区)适当给予经费支持和鼓励。

  进度安排:

  第一季度,协调各市(地)科技局将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为市(地)提供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理论依据和文件参考。

  第二季度,举办一次县(市、区、园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培训班暨研讨会。

  第三季度,组织人员赴挂牌成立知识产权局的市、县(市、区、园区)指导工作,并根据当地的需要,选派人员开展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培训工作。

  第四季度,根据局经费情况,适当对成立知识产权局的市、县(市、区、园区)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并指导其开展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

  负责部门:

  保护协调处。

  7、“专利制度运行保障体系建设”主体任务的专利行政管理体系建设中的第21项。

  工作目标:

  加强专利管理职能。

  工作措施: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具体工作实际,不断加强专利管理职能。围绕着国家局的专利战略推进重点工作,加强知识产权宏观调控,提升全省专利申请量和发明专利拥有量,拓展专利转化实施和产业化,推进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继续加强科技金融合作,推动专利权质押融资。

  进度安排:

  第一季度,统计和总结去年全省专利申请和授权的总体情况,确定全年专利申请目标,继续提升专利申请量,为提升我省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打基础。

  第二季度,完成对市场创新主体企业的专利申请和授权奖励,在全省范围内动员企事业继续挖掘和申请专利,拓展专利转化实施和产业化,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开展。

  第三季度,继续加强科技金融合作,深入推进全省专利权质押融资工作。

  第四季度,加强知识产权的宏观调控,发挥专利管理职能,力推全省专利申请量和发明专利拥有量的目标实现。

  负责部门:

  专利管理处。

  8、“专利制度运行保障体系建设”主体任务的专利服务体系建设中的第23项。

  工作目标:

  大力促进专利代理行业发展。

  工作措施:

  按照国家局专利代理行业发展规划的部署,加强我省专利代理管理制度建设,继续申请承办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继续开展我省专利代理行业发展和能力促进工作,力争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进加快专利代理行业发展试点工作。

  进度安排:

  第一季度,研究部署专利代理行业工作,积极申报设立2013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哈尔滨考点,力争召开专利代理机构座谈会。

  第二季度,积极申请推荐专利代理机构进入专利代理机构能力促进工程,确定帮扶需求。

  第三季度开展专利代理机构能力促进,积极引导专利代理机构与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托管服务对接。

  第四季度,对全年专利代理行业建设工作进行年检,并进行总结。

  负责部门:

  专利管理处。

  9、“专利支撑经济社会发展”主体任务的专利助推企业转型中的第26项。

  工作目标:

  宣传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

  工作措施: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各市地知识产权局学习贯彻,组织我省专利优势企业的领导和管理人员学习,并积极做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推广实施工作的准备工作。力争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局重点支持的15个省份之列,成为推广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的工作试点省,以我省专利优势企业的在建企业为基础,确保我省专利优势企业能够经过培育达标。

  进度安排:

  第一季度,在我局内部宣传学习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了解和掌握实质内容,为在市地级宣传学习做好准备;围绕国家局工作做好加入试点省的准备。

  第二季度,力争举办《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学习培训班,组织各市地知识产权局人员学习,并做好推荐企业的准备工作。

  第三季度,按照国家局要求在推荐企业中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推广实施试点工作,并深入企业跟踪了解问题和困难。

  第四季度,推进试点企业贯彻落实《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力争达标。

  负责部门:

  专利管理处。

  (二)选做类工作

  1、“专利制度运行保障体系建设”主体任务的专利运用支撑体系建设中的第16项。

  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专利权质押融资工作,探索专利保险工作。

  工作措施:

  继续在全省推进专利权质押融资工作,推动省工信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在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政策出台和资金投入。加强对担保公司、地方银行在专利权质押融资工作的引导,确保专利权质押服务的顺利开展,形成融资服务平台。力争出台黑龙江省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指导意见。探索专利保险工作,探讨研究专利保险业务内容,拟组织召开有关部门和专家参加的专利保险研讨会或座谈会,扩大影响,促进全省专利保险工作发展。

  进度安排:

  第一季度,力争形成黑龙江省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协调知识产权相关部门,征求修改意见。组织有关人员筹备启动专利保险工作。

  第二季度,配合省科技厅开展科技金融结合,深入市地开展专利权质押融资工作宣传,力争出台黑龙江省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指导意见。协调相关部门和专家,筹备专利保险研究课题。

  第三季度,宣传黑龙江省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指导意见,推动专利权质押融资工作。筹备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参加的专利保险研讨会或座谈会。

  第四季度,总结工作,并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

  负责部门:

  专利管理处。

  2、“专利制度运行保障体系建设”主体任务的专利服务体系建设中的第22项。

  工作目标:

  建设各类公益性专利信息服务系统,构建多层次的专利信息传播利用途径。

  工作措施:

  依托国家局批准设立的国家知识产权局黑龙江省专利信息服务中心,继续争取国家局自动化部的专利信息数据及软硬件设备的支持,进一步完善黑龙江省专利信息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建设国家局区域专利信息服务中心,为我省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专利信息服务。积极推进国家级专利信息传播利用基地建设工作,努力争取在我局建设国家级专利信息传播利用基地,利用专利信息服务我省政府决策、产业发展、企业创新,促进专利信息应用人才培养。指导和促进有条件的市(地)相关管理部门及行业、企业开展专利信息传播利用工作。继续完善省级专利信息检索平台的专利信息分析预警功能,积极开展专利信息分析与预警工作,挖掘专利信息蕴含的深层价值,为自主创新及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工作提供有力支撑。进行专利信息传播利用的学术交流及人才培训,大幅提升我省专利信息传播利用能力。

  进度安排:

  第一季度,了解和调研区域专利信息服务中心及国家级专利信息传播利用基地的工作运行情况,为使我省成为区域专利信息服务中心及国家级专利信息传播利用基地做积极的准备工作。

  第二季度,指导和促进我省市(地)相关管理部门及行业、企业开展专利信息传播利用工作。

  第三季度,继续完善省级专利信息检索平台的专利信息分析预警功能,为我省有关部门及行业、企业等提供专利信息分析与预警及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等服务。

  第四季度,进行专利信息传播利用的学术交流及人才培训,大幅提升我省专利信息传播利用能力。

  负责部门:

  省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3、“专利制度运行保障体系建设”主体任务的专利人才体系建设中的第25项。

  工作目标:

  加快培养我省专利人才队伍,为促进我省专利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工作措施:

  落实《知识产权人才“十二五”规划》和《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以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知识产权人才和专利代理行业人才为重点,通过推广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开展知识产权“五进”活动、举办知识产权集中培训班等措施,加强知识产权培训和专利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专利人才群体生成。

  进度安排: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2013年全国知识产权培训计划》落实。

  负责部门:

  综合协调处。

  4、“专利制度运行保障体系建设”主体任务的专利助推企业转型中的第27项。

  工作目标:

  继续开展专利优势企业创建工程。

  工作措施:

  在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的指导下,继续深入开展我省的专利优势企业创建工程。认真参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制订的全国统一的知识产权(专利)优势企业认定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开展专利优势企业的培育、试点、示范三个层次创建。力争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局遴选的10个重点省份之列,按照全国统一的知识产权(专利)优势企业认定办法,培育5-10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进度安排:

  第一季度,在我省专利优势企业创建工程申报工作中,参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知识产权(专利)优势企业认定办法,开展组织申报工作。

  第二季度,推进专利优势企业创建工作,深入企业调研,实地掌握优势创建工作的实际情况。

  第三季度,经过财务审查、条件审查,专家评审、综合评定,确定专利优势企业30家。

  第四季度,参照国家知识产权(专利)优势企业认定办法,从中选择企业开展培育工作。

  负责部门:

  专利管理处。

  5、“专利支撑经济社会发展”主体任务的专利引领产业升级中的第30项。

  工作目标:

  推进《黑龙江省关于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实施。

  工作措施:

  结合《2013年黑龙江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推进《黑龙江省关于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实施。举办一次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工作培训班,对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进行一次调查研究,摸清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情况。

  进度安排:

  第一季度,将《黑龙江省关于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工作的实施意见》贯彻实施工作纳入《2013年黑龙江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搞好工作部署。

  第二季度,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工作调研,摸清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工作情况,形成调查报告,确定服务切入点。

  第三季度,针对部门、产业和企业需要,举办一次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工作培训班。

  第四季度,协调省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围绕我省优势产业开展有针对性的专利信息服务。

  负责部门:

  保护协调处。

  6、“专利支撑经济社会发展”主体任务的专利引领产业升级中的第31项。

  工作目标:

  积极申报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批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试点单位,并按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评议工作暂行办法》的要求做好试点工作。

  工作措施:

  精心组织试点单位申报工作。加强与省发改委、工信委、科技厅协调,建立评议工作联系制度,筛选评议项目,争取国家局经费支持,落实我省配套资金。加强评议制度建设,制定评议工作操作流程。推进评议机制建设。

  进度安排:

  第一季度,做好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报第三批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试点单位工作,确定评议项目,制定试点工作方案。

  第二季度,落实项目评议工作责任,启动项目评议工作。选派人员到国家局培训。举办一次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工作培训班。

  第三季度,起草《黑龙江省重大经济科技项目知识产权评议工作操作流程》,继续推进评议机制建立。

  第四季度,完成评议项目,完成项目总结工作,做好验收准备。

  负责部门:

  保护协调处。

  7、“专利支撑经济社会发展”主体任务的专利支撑重点区域发展中的第36项。

  工作目标:

  落实合作会商工作要点,共同推进黑龙江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强化知识产权服务对全省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工作措施: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积极争取省委、省政府加大对《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国家知识产权局合作会商制度议定书》确定的各项工作内容的支持力度,特别是加大全省专利技术资金投入。与此同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有效指导和大力支持下,通过完善制度、建立平台、实务咨询、加强宣传、开展培训、法律服务、优化环境等多措并举,认真落实合作会商确定的各项工作内容。

  进度安排:

  第一季度,继续推进《会商要点》确定的任务。

  第二季度,做好合作会商的巩固工作,打好合作会商收官之年的基础。

  第三季度,为我省2014年将进入新一轮合作会商做准备。

  第四季度,与国家局积极沟通,商讨新一轮合作会商的相关工作。

  负责部门:

  综合协调处。

  8、“专利支撑经济社会发展”主体任务的专利支撑重点区域发展中的第37项。

  工作目标:

  继续推动哈尔滨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

  工作措施:

  按照国家局试点示范工作的要求,加强对哈尔滨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的指导,推动哈尔滨市全面提升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充分发挥示范城市带动作用。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局对试点城市分类指导工作实施方案,推动哈尔滨市知识产权工作发挥特色与优势,在专利申请和发明专利拥有量方面成为全省重要支撑城市。

  进度安排:

  第一季度,贯彻布置国家局工作,省市共商,形成工作方案。

  第二季度,联合开展宣传、培训工作,走访企事业服务工作,推动专利申请量提升。

  第三季度,按计划要求对照任务目标,开展自检自查,督促和确保任务完成。

  第四季度,开展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工作,扬长补短,发挥示范城市带动作用。

  负责部门:

  专利管理处。

  9、“专利支撑经济社会发展”主体任务的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中的第39项。

  工作目标:

  探讨研究黑龙江省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相关政策,扶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发展。

  工作措施:

  建立并完善黑龙江省专利信息统计发布体系,重点做好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统计监测等工作;完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拓展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信息利用的范围,增加专利数据库实时监控、专利数据分析及预警等功能模块,通过系统完善提高知识产权情报获取效率,提升专利情报应用水平;开展专利技术展示交易服务联盟试点工作,完善服务联盟运行制度,着手服务联盟网站建设,吸收引进联盟成员单位,利用“世界知识产权日”和“专利周”等时机组织联盟成员单位开展相应宣传活动;在人才培养、信息资源共享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进度安排:

  第一季度,建立黑龙江省专利信息统计发布体系,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方案。研究黑龙江省知识产权服务业状况,探讨黑龙江省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有关政策。

  第二季度,开展黑龙江省专利信息与预警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十大行业专题数据库及特色领域专题数据库,形成特色产业集群专题导航数据库;建立企业数据检索与分析平台,建立专利预警分析制度,提升专利数据库升级为高级应用的综合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开展专利技术展示交易服务联盟试点工作,完善服务联盟运行制度。

  第三季度,利用黑龙江省专利信息与预警服务平台,结合我省经济工作要求,完成重点行业的专利信息分析,并呈送相关部门,为我省重大经济决策提供依据。

  第四季度,积极开展联盟服务工作,探索新的服务模式。深入调研,开展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培育工作,争取年内培育3-5家。

  负责部门:

  对外合作与规划发展处。

  四、本省辖区开展专利发展战略推进工作,着力推进专利发展战略在各市(地)区域层面的实施。

  一是推进市地专利事业发展战略实施工作开展。根据国家局贯彻落实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推进战略实施绩效评价工作的要求,结合专利事业发展战略实施工作,积极推进专利申请量、授权量、万人专利拥有量、协调领导机制建设、机构建设、制度建设、战略宣传、战略培训、年度计划制定和实施情况等指标纳入市地知识产权局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作为年终评比的重要依据。推动我省各市地区域层面的专利事业发展。

  二是协调指导市地、县(市、区)级知识产权机构建设。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延伸到县(市、区)级政府,加强市地以及所属县级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建设,填补市地以及所属辖县(市、区)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处于空白的局面,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和专利事业发展战略实施,促进县域知识产权工作开展。

  三是积极开展省际间交流,拓展市地工作思路。分批分期组织市地知识产权工作人员赴省外学习兄弟省份经验,拓宽工作思路,提高战略实施工作能力。通过学习调研,了解省外在知识产权战略和专利事业发展战略实施、市地县知识产权机构建设、各部门协同配合、绩效评估、激励政策制定和实施、大幅度提升发明专利拥有量的举措等情况。通过学习和交流,增加感性认识,学经验,找差距,开阔视野,理清思路,增强工作能力,提高工作质量。

  四是加强对市地开展工作支持力度。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专利事业发展战略实施工作,大力推进市地开展专利事业发展战略工作,拟在专利事业发展战略实施工作中安排一定经费,对市地级知识产权局给予经费支持。拟对挂牌成立知识产权局的市地、县(市、区)给予经费支持,调动市、县开展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实施工作的积极性,为战略实施注入了新的动力。

  五、经费保障

  在我局局党组统一领导下,按照2013年省财政安排资金3500万元计算,我们从“面、线、点”3个层面和1个支撑体系四个方面明确全年资金安排,重点支持全省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四个方面能力的提升,在资金保证下落实目标,高质量、高效率完成专利事业发展推进计划具体任务。

  (一)在“面”上

  对专利申请和授权给予奖励。按照专利申请奖励:发明专利每项1000元,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每项500元。专利授权奖励:发明专利每项3000元,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每项600元。预计安排资金1200万元。

  (二)在“线”上

  1、重点针对我省重点发展的十大产业:生物产业、新型农机装备制造产业、光伏新材料产业、新材料产业、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交通运输装备制造产业、矿产钢铁产业、煤化工石油化工产业等,开展产业专利分析和专利预警分析,掌握市场竞争的专利布局、避免专利侵权风险、把握技术研发路线、选择技术突破方向,为十大产业的发展保驾护航。预计安排资金200万元。

  2、协调指导市地加强知识产权机构建设。加强知识产权机构建设,工作延伸到县一级政府,继续推动市知识产权局工作机构建设,挂牌成立知识产权局。有条件的县,在科信局挂牌成立知识产权局。深入推进专利事业发展计划实施,促进市县知识产权工作的开展。预计安排资金200万元。

  (三)在“点”上

  1、深入开展省专利优势企业创建工程。进一步在培育、试点、示范三个层面扩大专利优势企业的范围。预计安排资金850万元。

  2、推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能力建设。在机构设立、制度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支持,提升专利创造、运用能力,提供发明专利拥有量。预计安排资金350万元。

  3、促进专利实施转化、资产评估、质押融资、保险等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强专利技术实施转化和产业化,促进专利技术成果转化落地;推动专利权质押融资、资产评估的深入开展,促进银企结合,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探索开展专利保险工作。预计安排资金200万元。

  4、中小企业集聚区知识产权工作。主要提高企业市场主体和创新主体的作用,针对中小企业集聚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区、特色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开展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推动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开展。预计安排资金100万元,

  (四)支撑体系

  1、专利技术交易和知识产权宣传培训。主要搭建企业专利技术展示交易平台,组织企业参加专利技术展会,以及以建设“八大经济区”为重点,对哈大齐装备制造加工走廊、东部煤电、特色产业集聚区等企业,分片、分行业、分重点的开展有针对性的知识产权宣传培训。预计安排资金150万元。

  2、继续推进专利文献信息平台的建设。主要保持专利文献信息平台的运转和更新,为我省重点产业建立本行业专题专利信息数据库,提供基础专利文献数据库。预计安排资金100万元。

  3、加强专利管理,各类项目库的运行和管理,预计安排资金150万元。


(编辑:秦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