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业部落实《推进计划》工作措施的组织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 国家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 2013/11/20 15:45:40
 



  一、持续改进专利审查质量工作措施

  (一)目标任务

  2012年重点围绕“标准执行一致,审查结果正确;范围界定清楚,授权权利稳定”,实现审查质量的持续改进,促进我国专利授权质量的不断提升。

  (二)主要内容

  各审查部门组织开展质量检查工作,找准质量改进的重点,并结合质量检查工作实践,不断完善审查质量评价体系;局质检组开展对部门结案案件的抽查和对部门质检案件的复查,检查评价部门质检工作质量;形成审查业务指导体系,重视在后审级对在前审级的质量反馈,加强部门和处室内的业务指导。

  做好审查业务投诉平台升级工作,广泛收集代理机构、创新主体和社会公众的反馈意见。开展审查质量外部需求调研活动,听取社会对审查质量改进的工作需求,以及京外审协在质量改进方面的困难和解决情况。完成审查质量社会满意度调查,做好相应的工作改进。

  (三)进度安排

  6月,完成审查业务投诉平台升级工作;

  上下半年分两次进行审查质量调研活动;

  11月,完成审查质量社会满意度调查工作;

  全年持续开展对外部反馈意见的答复处理工作;

  全年持续综合分析各渠道反馈信息,不断改进工作。

  (四)地方局的参与

  参与省份:天津、广东知识产权局;

  参与方式:上述省知识产权局配合开展审查质量调研活动和审查质量社会满意度调查工作。

  二、加强非正常专利申请的监控工作措施

  (一)目标任务

  探索非正常专利申请监控和处理的长效运行机制。

  (二)主要内容

  将非正常专利申请监控纳入日常工作中,定期将非正常专利申请监控工作情况通报各省知识产权局,及时汇总各省知识产权局处理非正常专利申请的结果和意见。

  (三)进度安排

  5月、11月,分别形成一份非正常专利申请监控工作情况通报;

  6月、12月,汇总各省知识产权局处理非正常专利的结果和意见,并进行分析,提出防范非正常专利申请产生的建议。

  (四)地方局的参与

  参与省份:各省知识产权局;

  参与方式:各省知识产权局根据国家局非正常专利申请监控工作情况通报,及时将处理结果和意见反馈至国家局。

  三、围绕国家重点发展政策加强专利审查服务

  (一)目标任务

  围绕国家重点发展政策,对于优先发展的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领域的自主创新项目、重大科技专项和产业化项目等,加大审查资源的投入,积极建立专利审查绿色通道,力争使自主创新的成果及时获得有效保护。

  (二)主要内容

  制定《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初稿,明确开展优先审查工作的目的和职责,规定优先审查的范围、条件及办理手续等内容。

  (三)进度安排

  印发《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

  组织各单位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遵照执行。

  (四)地方局的参与

  参与省份:各省知识产权局;

  参与方式:待《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公布后,各省知识产权局按照要求遵照执行。

  四、积极推动专利分析推广应用

  (一)目标任务

  深入实施专利分析普及推广项目,结合产业发展需要和企业实际需求,形成高质量的专利分析普及研究报告;不断总结和凝练专利分析方法,尽快形成专利分析报告的标准,加强对社会开展专利分析工作的引导。

  深入实施重点产业专利信息应用优势行业协会培育工程,依托行业协会,在行业内推广和开展专利技术分析。

  (二)主要内容

  组织开展8—10个行业的专利分析课题的研究工作,形成研究报告,印刷出版专利分析普及推广项目的课题研究报告成果。

  制定专利分析报告的标准,组织实施专利分析普及推广项目课题成果宣讲和专利分析报告标准的宣传和推广工作。

  结合重点产业专利信息应用优势行业协会培育工程,推广使用重点产业专利信息服务平台,指导行业协会开展本行业重点领域专利态势分析。

  (三)进度安排

  4月,启动8—10项专利分析普及推广课题研究工作;

  9月,形成专利分析普及推广课题的研究报告;

  10月,进行课题结题评审,同时启动报告出版工作;

  11月,收集梳理专利分析普及推广项目标准的资料;

  12月,初步构建标准框架。

(编辑:秦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