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2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计划〉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 国家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 2013/11/20 15:41:2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局直属各单位、各社会团体:

  为全面落实《2012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计划》,我局制定了《〈2012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计划〉组织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各省知识产权局”)根据《〈2012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计划〉组织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并实施本地区2012年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计划。各省知识产权局制定的2012年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计划要突出重点、开拓创新,促进专利工作更加有效融入经济社会发展;要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进度安排、经费保障和组织机构等。请于2012年2月10日前将本地区2012年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计划报送我局专利管理司。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联系人:叶 栋 姜 伟

  《2012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计划》组织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2012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计划》(以下简称“《推进计划》”),现制定组织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

  (一)专利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田力普

  成 员:李玉光、贺 化、杨铁军、肖兴威、鲍 红、甘绍宁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贺 化(兼)

  副主任:马维野

  成 员:廖 涛、宋建华、黄 庆、龚亚麟、徐治江、唐大立、徐 聪、高 康、葛 树、郑慧芬、曾志华、张东亮、张茂于、马 放、李建蓉、肖鲁青、吴 凯、雷筱云、

  (二)专利战略推进工作执行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秘书组、督办组、宣传组和10个专项组。

  秘书组,设在专利管理司。负责组织制定战略推进工作年度计划;定期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收集并反馈战略推进工作中的问题,适时对战略推进工作计划进行必要调整和部署。

  督办组,设在监察办公室。负责在每年年中、年末时,对战略推进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并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部署到地方开展的战略推进工作,每年年中开展调研、指导,年底进行考核、验收。

  宣传组,设在办公室。负责加强对战略推进工作的宣传,创新宣传工作方式,彰显专利战略的实施效果。同时,提高各级领导对专利工作的重视度,提高各部门对专利制度的认知度,提高社会各界对专利及专利制度的关注度。

  10个专项组,由局内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并实施所承担的专项任务的年度工作方案。

  二、总体进度安排

  (一)成立机构,建立机制

  2011年11月,召开2012年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工作启动会(已完成);

  2011年12月,印发2012年专利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通知,各执行机构正式组建,相关责任人和联络人确定(已完成);

  (二)分解任务,细化措施

  2011年12月,各专项组围绕所承担的专项任务,报送专项计划工作方案。具体工作方案制定要与“二上”预算编制工作相结合,要安排一定经费保障专利战略各专项计划的实施;专项计划具体工作方案要明确每项措施可预期的效果和时间节点,实施步骤分解至每个月,并具有可操作性;专项计划具体工作方案要明确各各省知识产权局的参与方式(已完成);

  2012年1月,印发《〈2012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计划〉组织实施方案》。

  (三)加强督查,确保落实

  2012年3月、6月下旬,召开常规协调会,9月下旬召开《推进计划》总结会;

  2012年5月、9月,由督办组对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工作进行两次监督检查指导,并于6月、10月底前进行通报;

  2012年9月,启动2013年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计划的编制工作;

  宣传组全年关注《推进计划》的执行情况,提炼推进工作亮点和热点,及时宣传报导。

  三、专项任务分解

  秘书组、督办组、宣传组和10个专项组工作方案详见附件。

  秘书组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推进计划》目标和任务的完成。

  二、主要内容

  负责制定战略推进工作年度计划;汇总整理《推进计划》组织实施方案;通过重点任务择优扶持、重点问题专题调研、重点省份督导检查、重点部门座谈研讨、重点政策实务研究,组织协调各工作组实施《推进计划》。

  三、进度安排

  4月,启动专利战略实施相关配套政策研究;

  5月,择优选择若干重点专项任务,给予重点支持;

  6月,针对专利战略推进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9月,配合督办组对地方局进行督查,形成督查报告;

  9月,召开重点部门座谈研讨会,总结《推进计划》执行经验,探讨明年工作思路;

  10月,验收专利战略实施相关配套政策研究成果。

  四、组织保障

  组 长:马维野

  副组长:雷筱云

  联系人:姜伟、何旭文、叶栋

  督办组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监督检查专项计划的进展情况,保障《推进计划》按时实施。

  二、主要内容

  负责在每年年中、年末时,对战略推进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并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部署到地方开展的战略推进工作,每年年中开展调研指导,年底进行考核验收。

  三、进度安排

  (一)中期检查

  5月,发出《专项检查通知》,听取局内各专项组汇报,了解牵头和参与部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进度;同时,请各地方知识产权局报送落实《推进计划》的进展情况;

  6月,汇总检查情况,向领导小组上报检查报告。

  (二)后期检查

  9月,依据10个专项计划总体目标及31项工作措施的具体目标任务进行检查,听取各专项组汇报;赴有关地方知识产权局调研,听取有关方面情况汇报;

  10月,向领导小组上报检查报告。

  四、组织保障

  组 长:唐大立

  副组长:关宝兰

  联系人:郭笑月

  宣传组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对《推进计划》的宣传报道,提高各级领导对专利工作的重视度,提高各部门对专利制度的认知度,提高社会各界对专利及专利制度的关注度。

  二、主要内容

  围绕《推进计划》中的10个专项计划的工作进展,组织各类中央媒体,通过设立专栏、深入采访、挖掘典型等方式,报道推进计划的成绩,充分反映专利制度在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强有力支撑作用。

  三、进度安排

  根据各专项计划的推进情况,通过在《中国知识产权报》开辟系列专题报道;在人民网知识产权频道开设专栏报道;在人民网进行在线访谈等方式进行全年宣传;

  11月,召开新闻发布会,总结2012年实施《推进计划》取得的成绩,发布《2013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计划》。

  四、组织保障

  组 长:韩秀成

  联系人:赵志彬

  “专利质量提升”专项组工作方案

  一、规范地方专利资助工作

  (一)目标任务

  提高地方专利资助资金的使用效率,突出地方专利资助政策对专利质量的导向。

  (二)主要内容

  根据《关于专利申请资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知发管字〔2008〕11号),要求各省自检自查本省专利资助工作开展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适时出台进一步规范专利资助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专利资助资金重点使用、限制使用、禁止使用的范围。

  (三)进度安排

  5月,根据《关于专利申请资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知发管字〔2008〕11号),要求各省知识产权局自检自查本省内的资助工作开展情况,并上报资助工作开展情况;

  6月,针对各省上报的资助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分析各省资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重点省份开展实地调研;

  8月,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形成进一步规范专利资助工作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10月,就征求意见稿征求各省知识产权局和其他相关部门的意见,最终形成正式文件。

  (四)地方局的参与

  参与省份:各省知识产权局;

  参与方式:各省知识产权局根据国家局的有关要求对专利资助政策进行调整。

  (五)组织保障

  组 长:雷筱云

  副组长:马 昊

  联系人:孙传利、姜伟

  二、完善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考核评价指标

  (一)目标任务

  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考核评价指标”实施考核评价的要求,确保《纲要》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3.3件目标的实现。

  (二)主要内容

  选取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增长率和5年以上有效发明专利维持率作为二级指标,并确定指标标杆值、标准化、权重和考核计算公式,开展“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考核评价指标”试评价。

  (三)进度安排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组织试评价。

  (四)地方局的参与

  参与省份:各省知识产权局;

  参与方式:各省知识产权局要积极推动将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考核评价指标纳入当地政府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内。

  (五)组织保障

  组 长:龚亚麟

  副组长:金泽俭

  联系人:王晓浒

  三、持续改进专利审查质量工作措施

  (一)目标任务

  2012年重点围绕“标准执行一致,审查结果正确;范围界定清楚,授权权利稳定”,实现审查质量的持续改进,促进我国专利授权质量的不断提升。

  (二)主要内容

  各审查部门组织开展质量检查工作,找准质量改进的重点,并结合质量检查工作实践,不断完善审查质量评价体系;局质检组开展对部门结案案件的抽查和对部门质检案件的复查,检查评价部门质检工作质量;形成审查业务指导体系,重视在后审级对在前审级的质量反馈,加强部门和处室内的业务指导。

  做好审查业务投诉平台升级工作,广泛收集代理机构、创新主体和社会公众的反馈意见。开展审查质量外部需求调研活动,听取社会对审查质量改进的工作需求,以及京外审协在质量改进方面的困难和解决情况。完成审查质量社会满意度调查,做好相应的工作改进。

  (三)进度安排

  6月,完成审查业务投诉平台升级工作;

  上下半年分两次进行审查质量调研活动;

  11月,完成审查质量社会满意度调查工作;

  全年持续开展对外部反馈意见的答复处理工作;

  全年持续综合分析各渠道反馈信息,不断改进工作。

  (四)地方局的参与

  参与省份:天津、广东知识产权局;

  参与方式:上述省知识产权局配合开展审查质量调研活动和审查质量社会满意度调查工作。

  (五)组织保障

  组 长:葛 树

  副组长:马 昊

  联系人:孙传利

  四、加强非正常专利申请的监控工作措施

  (一)目标任务

  探索非正常专利申请监控和处理的长效运行机制。

  (二)主要内容

  将非正常专利申请监控纳入日常工作中,定期将非正常专利申请监控工作情况通报各省知识产权局,及时汇总各省知识产权局处理非正常专利申请的结果和意见。

  (三)进度安排

  5月、11月,分别形成一份非正常专利申请监控工作情况通报;

  6月、12月,汇总各省知识产权局处理非正常专利的结果和意见,并进行分析,提出防范非正常专利申请产生的建议。

  (四)地方局的参与

  参与省份:各省知识产权局;

  参与方式:各省知识产权局根据国家局非正常专利申请监控工作情况通报,及时将处理结果和意见反馈至国家局。

  (五)组织保障

  组 长:葛 树

  副组长:马 昊

  联系人:孙传利

  五、关于非专利防御性公开机制的研究

  (一)工作目标

  健全非专利防御性文献信息披露制度,研究建设我国非专利防御性文献公开数据库。

  (二)主要内容

  开展非专利防御性公开工作的必要性、可行性研究;提出在适应的领域建设非专利防御性公开数据库的原则、标准和方案;研究提出我局现有各类非专利防御性公开资源在检索系统中的整合应用方案以及其他知识资源的收集和保障方案。

  (三)进度安排

  3月,完成非专利防御性公开的理论基础研究和国内外现状调研,完成对国内行业、企业非专利防御性公开的适用性分析,并提出相关引导建议和政策;

  10月,提出在适应的领域建设非专利防御性公开数据库的原则、标准和方案,提出我局非专利防御性公开资源的收集保障和整合应用方案。

  (四)地方局的参与

  暂无。

  (五)组织保障

  组 长:曾志华

  联系人:章 璠

  联系人:马利霞

  “专利运用促进”专项组工作方案

  一、搭建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平台

  (一)目标任务

  以高校院所、各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及产权交易所为载体,联合金融机构、中小企业搭建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平台。

  (二)主要内容

  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培训和研讨;支持中小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资产评估及价值分析;探索开展知识产权投融资项目的托管;开展知识产权投融资需求调查。

  (三)进度安排

  3月,通过培训、研讨等方式,提升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能力建设;联合银行、保险、风投、律所、评估、信息服务等机构,开展投融资服务;在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科研院所开展知识产权投融资需求调查及推介活动;

  6月,支持中小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资产评估及价值分析,促进优质知识产权的价值量化;引导并支持一批评估机构提升服务质量,发展和规范评估市场;

  9月,强化投融资项目的知识产权保护;探索开展知识产权投融资项目的托管;针对企业、银行、评估、担保、律所、投资等机构开展需求调查,建立知识产权投融资项目管理数据库,对投融资项目进行评级、价值分析等服务,建立知识产权投融资价值分析和信息交流机制;

  12月,建设和完善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体系,举办投融资项目对接活动。

  (四)地方局的参与

  参与省份:天津、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甘肃知识产权局;

  参与方式:上述省知识产权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开展相关工作;国家局将选择部分省份委托开展重点工作。

  (五)组织保障

  组 长:曹冬根

  联系人:王双龙、杨红菊

  二、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价值分析机构认证管理体系

  (一)目标任务

  加强知识产权资产价值分析机构的规范和能力建设,积极发挥知识产权资产价值分析对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的重要作用。

  (二)主要内容

  开展专利价值分析体系应用试点工作,完善知识产权价值分析标准,制定知识产权价值分析机构认证管理体系。

  (三)进度安排

  3月,择优选择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率先实践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的价值分析标准内容、方法及流程,支持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价值分析服务;

  6月,开展专利价值分析体系应用试点工作,完善相应知识产权价值分析标准;

  9月,编制教材,制定人才培育方案,开展业务研讨,探索制定知识产权价值分析机构认证管理体系,进一步促进知识产权价值实现。

  (四)地方局的参与

  参与省份:天津、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甘肃知识产权局;

  参与方式:上述省知识产权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开展相关工作;国家局将选择部分省份委托开展重点工作。

  (五)组织保障

  组 长:曹冬根

  联系人:王双龙

  “专利行政执法推进”专项组工作方案

  一、推进专利行政执法制度建设

  (一)目标任务

  适应客观形势变化,推进执法工作体制机制创新,推进加强专利执法保护法规的制定修订,达到强化执法工作体系,提升执法力度,增加执法手段的目的。

  (二)主要内容

  在专利法修改工作中提出加强专利行政执法的建议,出台《关于知识产权系统执法督查督办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关于开展专利行政执法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举报投诉绩效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以及建立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奖励制度等文件。

  (三)进度安排

  1月,出台《关于知识产权系统执法督查督办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关于开展专利行政执法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举报投诉绩效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3月,针对重点地区开展专利行政执法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举报投诉绩效考核评价;

  4月,委托相关机构就有关加强执法问题进行研究,为制定政策提供依据;

  5月,遴选一批重点案件进行督办;

  6月至10月,组织开展重点地区督查,通过座谈、现场考察、抽查走访、书面报告等工作形式,掌握各地执法维权工作进展与不足,开展针对性指导。

  (四)地方局的参与

  参与省份:各省知识产权局;

  参与方式:各省知识产权局根据国家局的有关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五)组织保障

  组 长:曹冬根

  联系人:赵梅生、杨红菊

  二、完善专利行政执法工作机制

  (一)目标任务

  充分发挥专利行政执法查处迅速、程序简单的优点,打击专利侵权行为,保护当事人权利,使侵权成本大幅度提高,维权成本显著降低。

  (二)主要内容

  研究完善跨地区、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推进实施专利行政执法办案补贴制度,出台《关于加强重大项目和高层次人才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工作的通知》、《知识产权保护社会信用评价办法》等文件并推动相关工作,深化专利保护重点联系机制。

  (三)进度安排

  1月,研究出台地方知识产权局执法协作协议,推进跨地区执法协作开展;

  2月,落实有关文件,推动开展重大项目和高层次人才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

  3月,根据地方局2011年度执法办案量发放执法办案补贴,推动增强全系统的执法办案能力,鼓励依法积极办案;

  5月,研究出台《知识产权保护社会信用评价办法》草案;

  6月,推动建立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奖励制度;

  7月,委托组织全国专利保护重点联系基地单位沟通会,组织全系统执法业务骨干执法研修班;

  8月,开发执法档案电子系统与人员信息平台。

  (四)地方局的参与

  参与省份:各省知识产权局;

  参与方式:各省知识产权局根据国家局的有关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局将委托部分省局执行重点任务。

  (五)组织保障

  组 长:曹冬根

  联系人:赵梅生

  三、加强专利行政执法能力建设

  (一)目标任务

  切实提高地方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改善执法工作条件,加大专利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力度。

  (二)主要内容

  鼓励和支持地方局加强专利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继续办好执法人员培训班,深化“5·26”执法推进工程,加强知识产权举报投诉维权援助工作平台建设,出台地方执法维权工作考核评价指标。

  (三)进度安排

  1月,梳理执法维权信息交流平台,加大网站建设力度,为各地方局交流工作经验提供良好环境;

  3月,组织开展5·26专利执法推进工程考核,选择重点地方局给予重点支持推进;

  4月,委托组织执法上岗培训班和执法业务提高培训班;

  5月,委托组织区域知识产权系统执法案例与实务研讨交流,研讨本地区典型案例,结合各地区实际问题,研究提出新的具体措施;

  6月,推动建立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工作协作与案件移交制度;

  8月,委托举办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人员上岗培训班、业务提高培训班各一期。

  (四)地方局的参与

  参与省份:各省知识产权局;

  参与方式:各省知识产权局根据国家局的有关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局将委托部分省局执行重点任务。

  (五)组织保障

  组 长:曹冬根

  联系人:赵梅生 、杨红菊

  “专利助推企业转型升级”专项组工作方案

  一、推行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规范

  (一)目标任务

  出台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并推进实施,推动企事业单位将知识产权作为战略性资产进行科学管理、谋划运营。

  (二)主要内容

  建立一套科学、系统、规范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文本;建立支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的宣传体系、认证体系、推广体系、辅导体系。

  (三)进度安排

  4月,根据广东、江苏和北京三地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先行先试的情况,参考我国台湾地区和相关国家的知识产权管理标准情况,研究起草标准文稿;

  6月,联系质检总局及相关单位,根据国家标准出台的相关要求,完成国家标准的立项工作,逐步进入审批程序;

  8月,力争国家标准出台,同时,会同有关部委针对高新技术企业、外贸型企业等分别出台贯彻管理规范的要求;

  10月,研究并制定贯标工作的推行机制和宣传方案,启动贯标工作配套文件的起草工作,选择部分企业开展标准实施试点。

  (四)地方局的参与

  参与省份:北京、天津、河北、吉林、上海、江苏、福建、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陕西、宁夏知识产权局;

  参与方式:上述省知识产权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开展相关工作。

  (五)组织保障

  组 长:雷筱云

  副组长:陆 毅

  联系人:马鸿雅

  二、实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打造一批在专利创造、运用等方面具有鲜明特色的企业。

  (二)主要内容

  研究制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方案;通过建立重点企业联系机制、建设企业专利工作交流站、设立企业专利工作薄弱环节专项培育计划等方式,开展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

  (三)进度安排

  3月,调研部分省市优势企业培育工作开展情况,形成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推进工程主体思路和方向;

  5月,研究制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方案;

  10月,通过重点企业联系机制、企业专利工作交流站和企业专利工作薄弱环节专项培育计划对优势企业进行重点培育。

  (四)地方局的参与

  参与省份:天津、河北、辽宁、上海、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云南、贵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

  参与方式:上述省知识产权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五)组织保障

  组 长:雷筱云

  副组长:陆 毅

  联系人:马鸿雅

  三、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托管工程

  (一)目标任务

  初步形成覆盖小微型企业至国有中型企业的全系列整体托管工作架构,有效管理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日常工作。

  (二)主要内容

  出台知识产权托管考核标准和办法,遴选若干家优秀服务机构,重点为部分中小企业集聚区内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托管服务,明显提升集聚区内专利申请量;重点总结高层次托管模式,探索推进高层次托管,选择重点地区开展高层次托管工作试点。

  (三)进度安排

  3月,委托有意愿、有需要、有能力的相关省知识产权局开展托管工作;

  7月,选择部分企业和中介机构开展高级托管工作;

  10月,由各省知识产权局负责考核本地知识产权托管工作,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服务机构经费支持。

  (四)地方局的参与

  参与省份: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

  参与方式:上述省知识产权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五)组织保障

  组 长:雷筱云

  副组长:陆 毅

  联系人:马鸿雅

  “专利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专项组工作方案

  一、推动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机制

  (一)目标任务

  探索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机制的建立。

  (二)主要内容

  总结2011年工作经验,扩大试点范围,选取地方和园区开展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试点工作;召开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工作会议。

  (三)进度安排

  3月,启动地方试点工作;

  4月,召开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工作会议;

  6月,第一次评议试点调研督导;

  10月,第二次评议试点调研督导。

  (四)地方局的参与

  参与省份:天津、江苏、上海、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贵州、甘肃知识产权局;

  参与方式:上述省知识产权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国家局将委托部分省份开展重点工作。

  (五)组织保障

  组 长:黄 庆

  副组长:张志成

  联系人:孟海燕

  二、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发展

  (一)目标任务

  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发展,探索知识产权与科技产业工作紧密融合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建立专利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的服务机制。

  (二)主要内容

  选取重点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重点领域专利分析工作。

  (三)进度安排

  3月,启动重点领域专利分析工作;

  12月,进行结题评审。

  (四)地方局的参与

  参与省份:北京、辽宁、上海、江西、河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知识产权局;

  参与方式:上述省知识产权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五)组织保障

  组 长:黄 庆

  副组长:张志成

  联系人:孟海燕

  三、推动建立产业专利联盟

  (一)目标任务

  加强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联盟的培育和管理。

  (二)主要内容

  开展全国专利联盟运行状况及发展调查;召开“专利联盟专家研讨论证会”;召开“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联盟经验交流会”;发布《关于促进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联盟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选择支持若干重点产业尤其是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联盟建设。

  (三)进度安排

  2月,开展全国专利联盟运行状况及发展调查;

  3月,召开“专利联盟专家研讨论证会”;

  5月,发布《关于促进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联盟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

  6月,召开“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联盟经验交流会”;

  9月,选择支持若干重点产业尤其是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联盟建设。

  (四)地方局的参与

  参与省份:吉林、上海、福建、湖南、广东、广西、重庆知识产权局;

  参与方式:上述省知识产权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国家局将委托部分省份建立若干重点专利联盟。

  (五)组织保障

  组 长:雷筱云

  副组长:陆 毅

  联系人:马鸿雅 、刘菊芳

  “专利支撑重点区域发展”专项组工作方案

  一、通过省部会商机制加强对重点省份专利工作的指导

  (一)目标任务

  推动我局重点工作在全国的布局优化和保障实施,解决重点省份知识产权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知识产权支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环节,促进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内容

  完善省部会商工作制度。修订《国家知识产权局与省级地方人民政府知识产权合作会商工作暂行规定》。

  深化省部会商工作内容。在已建立会商工作机制的省份,选择性地做好重点工作,使我局重点工作在部分省份做大做强;选择一个省份建立省部合作会商工作机制,围绕该省份知识产权工作的薄弱环节和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环节,根据我局重点工作部署,有针对性地开展合作。

  加强省部会商工作落实。加强省部会商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实施部门进一步分解任务,明确责任部门,确定时间节点,制定落实方案。

  (三)进度安排

  4月,修订《国家知识产权局与省级地方人民政府知识产权合作会商工作暂行规定》;

  6月,选择一个省份建立合作会商工作机制,举办议定书签字仪式和第一次合作会商工作会议;

  1月至10月,进一步深化合作会商工作,与部分已建立会商工作机制的省份召开年度合作会商工作会议,落实省部会商年度工作内容。

  (四)地方局的参与

  参与省份:天津、黑龙江、福建、湖北、广东、广西、重庆、贵州、陕西、新疆知识产权局;

  参与方式:上述省知识产权局要认真贯彻执行双方签订的省部会商议定书。

  (五)组织保障

  组 长:雷筱云

  联系人:姜 伟

  二、加强国务院批准设立的重点经济区域专利工作

  (一)目标任务

  加强对国务院批准设立的重点经济区域专利工作的指导。

  (二)主要内容

  2012年选择关中—天水经济区作为重点指导对象,帮助制定关中—天水经济区中长期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建立区域知识产权协调管理机制,为重要产业领域提供专利审查绿色通道。

  (三)进度安排

  2月,收集关中—天水地区知识产权工作与产业发展等相关资料;收集现有区域知识产权协调管理制度;明确专利审查绿色通道的支持力度;

  5月,指导关中—天水经济区制定出中长期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初稿;搭建知识产权协调管理制度框架;

  8月,发布关中—天水经济区中长期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完善知识产权协调管理制度。

  (四)地方局的参与

  参与省份:天津、辽宁、江西、湖南、广东、重庆、四川、甘肃、陕西知识产权局;

  参与方式:上述省知识产权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加强对国务院批准设立的重点经济区域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国家局将指导和帮助关中—天水地区加强知识产权工作。

  (五)组织保障

  组 长:雷筱云

  联系人:姜伟

  三、加强对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专利工作的指导

  (一)目标任务

  加强对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专利工作的指导,全面促进国家高新区有效运用专利制度和专利资源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国家高新区核心竞争力。

  (二)主要内容

  出台《关于加强对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专利工作的指导意见》,推进高新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保护、人才、文化环境、提升知识产权信息利用能力、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分类指导“三类园区”知识产权工作。

  (三)进度安排

  3月,收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相关资料;

  5月,完成《关于加强对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专利工作的指导意见》初稿;

  7月,会同科技部讨论指导意见;

  8月,修改完善指导意见;

  10月,出台指导意见。

  (四)地方局的参与

  参与省份:各国家高新区所在省知识产权局;

  参与方式:上述省知识产权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加强对管辖区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知识产权工作指导。

  (五)组织保障

  组 长:雷筱云

  联系人:姜 伟

  四、国家专利战略推进与服务中心建设工作

  (一)目标任务

  加强对国家专利战略推进与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指导,切实发挥中心在探索工作思路、推进战略实施、服务区域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二)主要内容

  进一步指导和帮助国家专利战略推进与服务(泰州)中心的建设,梳理和总结泰州中心建设经验,指导国家专利战略推进与服务中心建设工作。

  (三)进度安排

  5月前,赴国家专利战略推进与服务(泰州)中心指导工作,制定泰州中心2012年全年建设方案;

  梳理总结泰州中心建设经验,加强对国家专利战略推进与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指导。

  (四)地方局的参与

  参与省份:江苏知识产权局;

  参与方式:配合国家局加强对国家专利战略推进与服务(泰州)中心建设工作的指导。

  (五)组织保障

  组 长:雷筱云

  联系人:姜 伟

  “专利保障‘走出去’战略实施”专项组工作方案

  一、建立海外专利维权援助机制

  (一)目标任务

  帮助企业了解国外专利诉讼维权程序,提高企业海外专利纠纷应对能力;发布重点领域海外专利预警分析报告,降低专利纠纷风险。

  (二)主要内容

  编制《企业海外专利维权援助指南》。选取国内企业海外专利纠纷案件高发的国家,介绍其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多双边协议、协定、专利诉讼程序、中介服务机构等,提高企业海外专利维权诉讼能力。

  选择国内企业海外专利纠纷案件高发技术领域,编制《企业海外专利预警指导规程》,指导企业开展专利信息利用检索、获取专利信息、实施专利预警项目,提前做好海外市场专利预警分析,避免可能出现的专利纠纷。联系行业协会,定期发布重点涉外领域专利预警分析报告,维护企业自身权利。

  (三)进度安排

  3月,收集选定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资料;确定指导规程编写方案及分工;确定1—2个重点涉外领域进行专利预警分析;

  6月,完成资料整理,形成指南和指导规程初稿;撰写专利预警分析报告初稿;

  9月,在完善初稿基础上形成指南和指导规程终稿;发布1—2个重点涉外领域专利预警分析报告。

  (四)地方局的参与

  参与省份: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湖南、广东、重庆知识产权局;

  参与方式:上述省知识产权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开展相关工作。

  (五)组织保障

  组 长:雷筱云

  副组长:张志成、吴 凯、王 强、肖鲁青、陆 毅

  联系人:马鸿雅 、费凌云

  二、开展企业海外专利纠纷应急救助工作

  (一)目标任务

  对于有可能影响我国行业发展的重大海外专利纠纷事件,为涉案企业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增强企业海外维权能力。

  (二)主要内容

  遴选法律专家以及国家重点发展行业的技术专家,建立专家数据库,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指导企业应诉策略。

  协调有关行业协会,建立应急救助工作渠道,完成对应急救助案件的跟踪,举办培训、讲座等,宣传成功案例,鼓励企业海外维权。

  (三)进度安排

  6月,征集、遴选专家库人选,起草应急救助工作办法;

  9月,完成专家数据库建设,建立应急救助工作渠道,收集和宣传成功案例。

  (四)地方局的参与

  参与省份: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湖南、广东、重庆知识产权局;

  参与方式:上述省知识产权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开展相关工作。

  (五)组织保障

  组 长:雷筱云

  副组长:武晓明、吴 凯、王 强、肖鲁青、陆 毅

  联系人:马鸿雅 、费凌云

  三、积极推动企业向国外申请专利

  (一)目标任务

  帮助企业了解国外专利申请相关事务,推动企业对外申请专利和建立专利布局,提高我国企业海外市场竞争力。

  (二)主要内容

  发布国外专利申请指南。选取我国对外贸易主要目的国,编制相应专利申请事务指南及注意事项,帮助企业了解国外专利申请、审批程序。

  建立促进企业向外申请专利的配套审查机制,建立服务资源对接。对应国家重点行业企业,建立优先审查机制,提高审批效率,充分利用专利检索结果指导企业对外申请专利,同时提供目的国中介服务资源名录以方便企业办理委托代理事务,针对企业需求提供有关支持服务。

  (三)进度安排

  3月,编制相关国家专利申请事务指南初稿;

  9月,完善指南初稿,形成相关国家专利申请事务指南终稿;提供国外中介服务机构名录。

  (四)地方局的参与

  参与省份:天津、河北、上海、河南、湖南、广东、重庆、贵州、甘肃知识产权局;

  参与方式:上述省知识产权局根据有关要求,配合国家局积极推动企业向国外申请专利。

  (五)组织保障

  组 长:雷筱云

  副组长:宋建华、马 昊、陆 毅

  联系人:马鸿雅 、孙传利

  “专利审查支撑国家重点政策”专项组工作方案

  一、围绕国家重点发展政策加强专利审查服务

  (一)目标任务

  围绕国家重点发展政策,对于优先发展的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领域的自主创新项目、重大科技专项和产业化项目等,加大审查资源的投入,积极建立专利审查绿色通道,力争使自主创新的成果及时获得有效保护。

  (二)主要内容

  制定《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初稿,明确开展优先审查工作的目的和职责,规定优先审查的范围、条件及办理手续等内容。

  (三)进度安排

  印发《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

  组织各单位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遵照执行。

  (四)地方局的参与

  参与省份:各省知识产权局;

  参与方式:待《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公布后,各省知识产权局按照要求遵照执行。

  (五)组织保障

  组 长:葛 树

  副组长:马 昊

  联系人:孙传利

  二、积极推动专利分析推广应用

  (一)目标任务

  深入实施专利分析普及推广项目,结合产业发展需要和企业实际需求,形成高质量的专利分析普及研究报告;不断总结和凝练专利分析方法,尽快形成专利分析报告的标准,加强对社会开展专利分析工作的引导。

  深入实施重点产业专利信息应用优势行业协会培育工程,依托行业协会,在行业内推广和开展专利技术分析。

  (二)主要内容

  组织开展8—10个行业的专利分析课题的研究工作,形成研究报告,印刷出版专利分析普及推广项目的课题研究报告成果。

  制定专利分析报告的标准,组织实施专利分析普及推广项目课题成果宣讲和专利分析报告标准的宣传和推广工作。

  结合重点产业专利信息应用优势行业协会培育工程,推广使用重点产业专利信息服务平台,指导行业协会开展本行业重点领域专利态势分析。

  (三)进度安排

  4月,启动8—10项专利分析普及推广课题研究工作;

  9月,形成专利分析普及推广课题的研究报告;

  10月,进行课题结题评审,同时启动报告出版工作;

  11月,收集梳理专利分析普及推广项目标准的资料;

  12月,初步构建标准框架。

  (四)地方局的参与

  暂无。

  (五)组织保障

  组 长:葛 树

  副组长:马 昊

  联系人:孙传利 、刘菊芳

  “专利服务综合能力提升”专项组工作方案

  一、加快专利代理行业发展

  (一)目标任务

  加强对专利代理行业的管理和指导,确保行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主要内容

  通过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开展《专利代理条例》修订工作,加强专利代理法律制度建设,全面推进专利代理人实务技能培训工作,有序实施专利代理行业发展促进工程等具体工作措施,加快专利代理行业发展。

  (三)进度安排

  3月,陪同法制办前往外地就《专利代理条例》的修订分别到代理机构、企业、地方局调研;部署2012年专利代理人实务技能培训工作;研究有序推进实务培训工作的配套政策措施;制定开展专利代理机构能力促进工作年度工作计划,确定代理机构能力促进对象;制定专利代理人实务培训师资队伍培养工作计划;指导、支持地方局有序实施专利代理行业发展促进工程;开展专利代理行业服务标准化建设需求调研;

  6月,与法制办就《专利代理条例》修改中的重点问题进行讨论,力促法制办形成修改稿;陪同法制办前往德国(含欧洲专利局)、西班牙、英国考察其专利代理制度;全面开展专利代理人实务技能培训工作,完成500名专利代理人的实务培训工作,开展代理机构能力促进工作,改进和完善代理机构能力促进工作机制;开展专利代理人实务培训师资队伍培训工作;开展专利代理行业发展促进工程实施情况中期检查工作;探索专利代理行业执业保险机制的基本模式;

  9月,力促法制办形成《专利代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复核稿,并提出复核意见;完成400名专利代理人的实务培训工作,有序推进代理机构能力促进工作,以教学观摩、经验交流等形式开展实务培训师资教研和培养工作;交流地方局承担的专利代理行业发展促进工作;探索建立专利代理优质服务评价制度,开展优秀专利代理服务机构评选活动;加强代理机构内部规范化建设,逐步建立专利代理机构管理经验定期交流机制;

  12月,力促法制办形成报送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的《专利代理条例修订草案》;完成100名专利代理人的实务培训工作;完成专利代理人实务技能培训教材编撰、修订工作;总结交流2012年实务培训工作(含代理机构能力促进工作)经验,部署2013年实务培训工作;总结交流专利代理人实务技能培训教师管理工作经验。

  (四)地方局的参与

  参与省份: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福建、河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知识产权局;

  参与方式:上述省知识产权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开展相关工作;国家局将委托部分省份承担专利代理行业发展促进工程的部分工作。

  (五)组织保障

  组 长:宋建华

  联系人:陈志伟、孙传利、李海玲

  二、加强专利信息传播利用与信息化建设

  (一)目标任务

  加强全国专利信息公共服务工作的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推进全国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全国专利信息传播利用的宏观管理体系与业务指导体系,提高企事业单位等创新主体利用专利信息的水平。

  (二)主要内容

  推进专利信息应用优势行业协会培育工程,提升行业专利信息应用能力;编制《重点产业专利信息应用指南》,指导行业人员应用专利信息;进行专利信息应用工作宣传;开展专利技术运用转化信息平台构架研究以及专利技术运用转化供需方的需求研究与平台关键功能设计。

  指导地方落实专利文献信息传播与利用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部署,逐步建立全国专利信息传播利用的宏观管理与业务指导体系;实施全国专利信息传播利用基地工程,在全国择优增建专利信息传播利用基地,重点开展专利信息工作战略合作;拓展企业充分利用专利信息资源的渠道,开展以支撑科技创新和市场竞争为直接目的的专利信息利用帮扶活动。

  建设国家—区域—地方网点专利信息三级骨干网络。加快地方专利信息服务中心的评审设立,加快区域专利信息服务中心和国家专利数据中心建设。

  (三)进度安排

  3月,启动专利信息应用优势行业协会培育工程;编制《重点产业专利信息应用指南》;开展重点产业专利信息应用宣传工作;进行专利技术运用转化平台信息资源管理机制方案研究;调研、筛选待指导的地方局;完成全国专利文献信息工作白皮书并发布;指导广东基地完善工作机制、出台专利信息工作计划,继续开展专利信息传播与利用服务模式的软课题研究;联合北京局开展一次专利信息培训及帮扶顾问活动;

  6月,启动专利技术运用转化供需双方需求研究与平台关键功能设计;指导各省局落实专利文献信息传播与利用工作指导意见;筛选适合开展专利信息传播利用基地建设、专利信息工作战略合作工作的地方局;面向基地开展一次培训活动,指导开展帮扶顾问活动,继续开展专利信息传播与利用服务模式的软课题研究;联合北京局开展一次专利信息培训及帮扶顾问活动;完成广东区域专利信息服务中心试点的建设,以及中心挂牌工作;继续加快其余四个区域专利信息服务中心的建设筹备工作;

  9月,验收专利技术运用转化信息平台资源管理机制方案研究;指导各省局落实专利文献信息传播与利用工作指导意见;开展专利信息传播利用基地建设、选择专利信息工作战略合作方的筹备工作;面向基地开展一次培训活动,指导开展帮扶顾问活动,研究探索地区帮扶顾问体系建设;专利信息传播与利用服务模式的软课题研究结题;指导北京局开展一次专利信息培训及帮扶顾问活动,研究探索地区帮扶顾问体系建设;

  12月,验收专利信息应用优势行业协会培育工程;验收专利技术运用转化供需双方需求研究与平台关键功能设计;指导各省局落实专利文献信息传播与利用工作指导意见;增建专利信息传播利用基地、新建专利信息工作战略合作方;召开全国专利信息传播与利用工作会,部署下一阶段相关工作;面向基地开展一次培训活动,指导开展帮扶顾问活动;指导北京局开展一次专利信息培训及帮扶顾问活动;初步形成地区帮扶顾问体系建设方案;基本完成地方专利信息服务中心的评审设立,以及中心挂牌工作;完成国家专利数据中心数据管理平台建设,基本实现专利数据分发、监管、加工、收回等地方专利数据使用和管理功能。

  (四)地方局的参与

  参与省份:北京、天津、辽宁、上海、福建、江西、河南、湖南、广东、重庆、贵州、甘肃知识产权局;

  参与方式:上述省知识产权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开展相关工作;部分省局根据国家局要求执行相关重点任务。

  (五)组织保障

  组 长:龚亚麟

  副组长:金泽俭

  联系人:刘菊芳 、刘勇刚 、戴向华

  三、培育专利服务业发展

  (一)目标任务

  做好专利服务业发展基础工作,培育和保障专利服务业健康发展;大力促进专利信息检索、分析、预警等能力提升,扶持培育一批专业化的专利信息服务企业;构建完整的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平台及配套服务体系,促进知识产权市场化、商用化、产业化。

  (二)主要内容

  制定《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指导意见》,争取与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开展专利服务工作相关的考察和研讨;编制完成《知识产权服务基本知识读本》。

  开展专利信息推广模式及服务机制研究;依托全国专利信息传播利用基地建设,提高基地专利信息服务能力,发挥专利信息服务工作对区域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

  制定专利信息服务规范和指导意见;开展专利信息服务培训工作,提高专利信息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建立专利信息服务机构等级评价和绩效管理制度;建立全国专利信息服务机构和服务人员的评选表彰制度,搭建专利信息服务机构展示和交流平台,扶持培育一批专业化的专利信息服务企业。

  开展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业务培训;组织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政策宣讲;举办专利项目投融资对接活动;开展展会知识产权评估及投融资服务。

  (三)进度安排

  3月,开展专利信息服务需求和服务机构服务情况调研工作;

  6月,进行英法知识产权服务考察;编制完成《知识产权服务基本知识读本》;制定与专利信息服务相关的规范和指导意见;

  8月,完成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政策宣讲;举办专利项目投融资对接活动;

  9月,召开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研讨会;开展专利信息服务机构等级评价和绩效管理制度研究;

  12月,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完成服务机构展示交流平台建设;在全国专利信息传播利用工作会上表彰先进专利信息服务机构和服务人员。

  (四)地方局的参与

  参与省份:天津、河北、上海、河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甘肃知识产权局;

  参与方式:上述省知识产权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开展相关工作;部分省局根据国家局要求执行相关重点任务。

  (五)组织保障

  组 长:龚亚麟

  副组长:金泽俭

  联系人:刘菊芳 、王双龙 、费凌云

  “专利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组工作方案

  一、培养高层次专利信息人才

  (一)目标任务

  强化专利信息高层次人才培养,强化专利信息人才管理,促进专利信息人才积极发挥作用。

  (二)主要内容

  在全国筛选培养100名左右的专利信息师资人才和30名左右的专利信息利用领军人才,建立全国专利信息师资人才库和专利信息领军人才库。针对全国专利信息师资和领军人才开展专门培训。建立专利信息人才培训工作档案,制定专利信息人才使用考评管理办法,建立专利信息师资人才和领军人才资源共享机制。

  (三)进度安排

  3月,开展专利信息师资人才、专利信息领军人才相关情况调研;

  6月,进行专利信息师资人才、领军人才的推荐、筛选;研究专利信息人才使用考评管理办法;

  9月,开展针对专利信息师资人才、领军人才的专门培训;就专利信息人才使用考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12月,总结专利信息师资人才、领军人才相关工作经验,修改完善专利信息人才使用考评管理办法。

  (四)地方局的参与

  参与省份:天津、辽宁、上海、湖南、广东、重庆知识产权局;

  参与方式:上述省知识产权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开展相关工作;同时积极配合国家局开展该项工作。

  (五)组织保障

  组 长:曾志华

  副组长:王 强

  联系人:刘勇刚 、田春虎、费凌云

  二、实施专利代理行业领军人才培育计划

  (一)目标任务

  为促进专利服务业的健康稳步发展,满足社会及创新主体的需求,推进百名专利代理行业领军人才的选拔、培养工作。

  (二)主要内容

  实施专利代理行业领军人才培育计划,开展百名专利代理行业领军人才的选拔、培养工作。

  (三)进度安排

  5月,提出百名专利代理行业领军人才的选拔指标;

  6月,将百名专利代理行业领军人才的选拔指标提交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常务理事会审议并发布;

  7月,依据选拔指标开展领军人才选拔工作;

  10月,推进百名专利代理行业领军人才培养工作。

  (四)地方局的参与

  参与省份: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福建、广东、重庆、四川、贵州知识产权局;

  参与方式:上述省知识产权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开展相关工作;同时积极配合国家局开展该项工作。

  (五)组织保障

  组 长:李建蓉

  联系人:陈志伟 、李海玲

  三、探索推进专利价值分析专业人才培育计划

  (一)目标任务

  根据经济发展和市场竞争的实际需求,培养具有专利基础知识、风险分析能力、创新规划能力和市场分析综合能力,能够科学评价专利价值,促进专利技术转化运用,以及与金融要素有效对接的专业人才队伍。

  (二)主要内容

  初步建立“专利价值分析师”培训架构;研究论证“专利价值分析师”资质认证体系。

  (三)进度安排

  4月,选聘技术经济与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知识产权管理、研究与开发管理等领域的专家组成师资队伍;

  6月,依据对专利价值分析师资格的能力要求和知识结构要求,组织专家设置相关课程模块;

  7月,培训专利价值评估分析专职人员,以及专门从事专利资产价值评估、专利市场前景分析和专利产业化策划的人员;

  10月,组织专家重点研究论证认证考试机构的设置、报考条件、考试形式、考试科目、上岗执业条件、岗前培训等工作内容。

  (四)地方局的参与

  参与省份:天津、湖南、广东、重庆、甘肃知识产权局等;

  参与方式:上述省知识产权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开展相关工作;同时积极配合国家局开展该项工作。

  (五)组织保障

  组 长:曹冬根

  联系人:王双龙

  2011年12月31日印发

(编辑:秦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