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试点咨询服务机构申报工作

文章来源: 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发布时间: 2014/11/5 15:40:36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一部署及河南省日前下发的《关于开展河南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试点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5月下旬,河南省知识产权启动开展了河南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试点咨询服务机构申报工作。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结合全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试点工作的需要,申报河南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试点咨询服务机构的单位应是成立三年以上,相关从业人员10人以上,熟悉企业知识产权业务知识和相关法规政策,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证5人以上的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的专利代理机构、能够为企业提供以专利服务为主的其它知识产权服务机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咨询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战略制定、立项评议、分析预警、维权保护等高端服务的申报机构优先考虑。
     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同时要求申报机构应建立机构一把手负责制,签订申报机构承诺书。明确咨询服务人员、细化咨询服务各项任务,并确保任务分工到人。每个申报机构需明确配备4位咨询服务人员,2人一组开展咨询服务工作,咨询服务人员从事企业知识产权、标准相关服务工作的年限不少于3年。咨询服务人员需确保必要的进驻试点企业咨询服务次数和时间。申报机构需为本机构咨询服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并为咨询服务人员企业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相关业务知识学习提供必要的时间保障。
     咨询服务机构为试点企业提供免费咨询服务。咨询服务内容包括:协助和指导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现状分析和诊断,帮助企业查找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指导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明确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合理划分企业不同层级管理者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职责,指导和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各类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及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各环节的知识产权管理流程,指导和帮助企业编制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手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记录文件及表单,指导和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检查、分析、自我评价及改进工作体系,帮助企业培训《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执行内审人员。
     2013年度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将根据服务机构资质、业务开展情况、配备人员情况及相关配套措施情况等,择优推荐10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试点咨询服务机构,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试点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咨询服务机构与试点企业遵循充分沟通、双向选择的原则,建立咨询对接关系,并接受省知识产权局的监督和管理。
     省知识产权局将在试点工作完成后,根据试点企业反馈、试点企业通过第三方认证机构审验情况及相关调研抽查,对贯标咨询服务机构及咨询服务人员进行考核评先,并将考核结果予以公布。考核结果将作为下年度推荐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试点咨询服务机构的参考条件。(河南省知识产权局   张晓燕)


(编辑:曹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