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保护助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文章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报
发布时间: 2014/11/20 7:26:57
 



专利,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之一。只有通过强有力的专利保护,真正扫除创新主体的后顾之忧,才能使专利制度真正发挥激励创新的作用,进而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建设创新型国家保驾护航。在专利保护方面,我国实行的行政、司法“两条途径、并行运作”的专利保护模式在实践中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专利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互相补充,相互促进,保障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创新主体的创新积极性,解除专利权人的后顾之忧。

专利立法稳步推进

  近年来,我国的专利法律法规建设稳步推进。目前,我国启动了专利法新一轮修改工作,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已上报国务院法制办审议;起草完成《职务发明条例草案(送审稿)》,修改完善《专利代理条例》草案;对《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等规章进行了修改。同时,为确保专利法的正确实施,明确和统一专利案件审判标准,及时回应科技创新对专利案件审判的新期待,继2009年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后,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再次起草有关专利侵权判定标准的司法解释,并于前不久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公开征求意见稿)。

行政保护长足进步

  在专利行政保护方面,经过多年的努力和实践,我国专利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从近年来全国专利行政机关的受案数量和司法机关的受案数量来看,行政机关受案量占总量的比例在逐年增加,已经由2009年的17.88%增至2013年的35.48%。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积极组织全国知识产权系统通过开展集中检查、集中整治、集中办案活动,不断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深入开展“雷雨”“天网”“护航”专项行动。各地重拳出击,针对大型商场、展会开展了专项行政执法,大力打击涉及民生、重大项目等领域的专利侵权假冒行为,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国家知识产权局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能力建设,建立健全专利侵权判定咨询机制、执法协作调度机制和专利纠纷快速调解机制,强化电子商务领域、展会、大型商业场所等执法维权工作,并推进知识产权保护社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提高市场监管水平。2014年4月,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布《关于公开有关专利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具体事项的通知》,有力推进了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与此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局基本建成覆盖全国的“12330”全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和维权援助网络。

司法保护成效显著

  在专利司法保护方面,成绩同样显著。今年8月3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以立法形式宣告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目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已正式挂牌成立,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也将在近期正式成立。知识产权法院管辖有关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知识产权法院的成立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成果,也标志着我国的专利保护乃至知识产权保护进入新阶段。

  同时,全国各地不断对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体系进行创新。2014年9月26日,中国(上海)自贸区管委会知识产权局在上海成立,首创专利、商标、版权的知识产权“三合一”模式。自贸试验区管委会知识产权局成立后,自贸试验区除海关知识产权边境保护外,专利、商标、版权的管理和执法工作将统一由知识产权局负责,为其他地方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提供了借鉴。

  目前,我国的专利保护工作正朝着更高标准不断迈进。只有真正把专利保护落到实处,通过建立一套强有力的专利保护体系,打击侵犯专利权的行为,真正解除专利权人的后顾之忧,保护创新主体的创新积极性,才能使专利制度真正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建设自主创新社会提供有力支撑,进而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奠定制度基础。(赵世猛)

(编辑:刘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