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贯标工作

文章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报
发布时间: 2013/11/26 8:33:50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
  1.《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何时实施?
  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起草制定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颁布。这是我国首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于2013年3月1日起实施。
  2.贯标的核心工作是什么?
    贯标的核心主旨是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力。该规范包括9个章节,主要包括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管理职责、资源管理等内容。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制定以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为标准化对象,旨在指导企业建立科学、系统、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帮助企业全面落实知识产权战略精神,积极应对知识产权竞争态势,有效提高知识产权对企业经营发展的贡献水平。
  3.贯标工作如何推进?
  贯标工作将本着加强政府引导,坚持企业主体,坚持分类指导,坚持市场导向的原则进行。本年度以启动国家标准推行工作为重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动建立较为规范的贯标工作体系和市场化的认证服务模式,初步构建满足企业需求的贯标咨询服务体系,着力培养一批业务娴熟的贯标专业人才,认真做好贯标支撑配套工作,重点支持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贯标,积极推动高新技术企业贯标。
  4.《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是如何形成的?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是在结合国内标准体系最新进展及国际上标准体系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历经预研、立项、起草、征求意见、专家审查等阶段后,在2012年形成的。编制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先后组织了有关部门、地方政府、企业、科研院所、中介服务机构等单位和有关专家完成了文本讨论稿,并就其中相关内容向中国科学院、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不同类型的单位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的专家学者,对《规范》的内容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通过文件下发、政府网站发布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经汇总共收到企业、地方局、协会等32家单位近百条意见,根据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一步修改,形成《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送审稿)》。《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送审稿)》经国家标准专家审查后,根据专家意见再次修改后形成《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报批稿)》,后经国家标准委审批颁布。
  5.《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是如何出台的?
  起草单位包括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批准发布单位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实施时间为2013年3月1日。其核心主旨是指导企业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其出台过程包括:
  2011年,国家知识产权局着手起草编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
  2011-2012年,预研、立项、起草、征求意见、专家审查等;
  2012年6月起,北京、河北、浙江、陕西、湖南、江西等6个省市推行试点启动;
  2012年9月,《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2013年5月2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通知,启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推行工作。(孟家玮)


(编辑:白逸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