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实施意见》印发

文章来源: 中国企业知识产权网
发布时间: 2013/11/21 9:13:56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简称贯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知识产权局于11月13日共同印发《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实施意见》,标志着我国将实行统一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制度,全国贯标认证工作即将全面启动。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实施意见》从工作机制、认证机构、认证实施、认证证书与认证标志、监督管理等方面对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活动作了明确规定。并指出,实施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将进一步完善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对提升我国企业创新能力、改善企业市场竞争地位、支撑企业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记者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获悉,在目前全国1800家参与贯标的企业中,已有部分企业完成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构建和试运行,具备申请认证的资格,这些企业也希望通过获得第三方机构权威认证的方式来证明其知识产权管理达到国家标准,从而在宣传和商务活动中更直观地展现企业资质。因此,首批认证工作将面向贯标企业展开,接下来会将认证范围逐步扩大至高校和科研组织。
  据悉,围绕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活动的机构筹建、审核员培训、认证标志的征集和评审等相关工作已陆续开展。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加大对外宣传力度,促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国际化。(朱杉杉)
 

(编辑:白逸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