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北京市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计划组织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 国家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 2013/11/12 15:24:14
 



  为继续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促进我市专利工作更加有效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2013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计划》的任务分工,制定本实施方案。

  2013年北京市专利战略推进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和科技创新、文化创新双轮驱动的总体要求,以知识产权融入全市经济建设主战场为主攻方向,以运用专利制度和专利资源为核心,大力实施专利战略,努力构建与世界城市相适应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组织体系、保障体系,在支撑首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健康快速发展上做文章,使知识产权真正成为首都经济发展的强大引擎。

  2013年北京市专利战略推进工作的目标是:在2012年专利战略推进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的基础上,按照“整体推进、聚焦重点、分层实施、强化落实”的原则,在圆满完成2013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计划具体任务分工的同时,紧扣北京市产业发展重点,在知识产权产业研究、提升中关村示范区知识产权综合能力、服务在京央企等方面实现新突破。

  一、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任务的工作措施

  按照《2013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计划》中对地方知识产权局的任务分工和具体要求,我局确定了20项具体任务35项具体工作措施,其中第一项至第九项工作任务为完成国家局要求的地方必做类工作,第十项至第二十项工作任务为完成国家局要求的地方选做类工作。

  地方必做类工作:

  (一)完善专利相关配套政策(第7项)

  工作目标:

  进一步推动专利政策与首都经济科技贸易等政策的衔接,做好相关配套政策的制定、修改、废止工作。

  工作措施:

  1、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巩固现有对高校工作的成果,总结高校在专利创造与运用方面的典型经验,与市教委联合对在京高校专利生成与运用的相关政策进行完善,深度挖掘高校的创新资源。

  2、调整商用化资助政策。进一步与市财政协商,调整商用化资助政策,在2012年提高资金规模的基础上,调整政策的资助方向,全面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商用化水平。

  进度安排:

  第一、二季度,完成相关工作的调研、总结与沟通工作。

  第三、四季度,取得阶段性成果。

  负责部门:

  第1项具体工作措施由协调处牵头,服务中心配合,第2项工作措施由专利管理处牵头,服务中心,海淀区知识产权局、朝阳区知识产权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局配合。

  经费保障:

  待预算批复后确定。

  (二)提升专利质量(第12项)

  工作目标:

  调整专利资助政策,引导申请人合理开展专利布局,提升专利质量。

  工作措施:

  1、修订资助政策,引导申请人合理开展专利布局。对《北京市专利申请资助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调整,本着“增数量、提质量”的思路,加大对有效发明专利和对首都产业有影响的专利的支持力度,服务“设计之都”建设需要,尽快提升北京外观设计专利的数量和质量。

  进度安排:

  第三、四季度,修订《北京市专利申请资助金管理暂行办法》,与财政局沟通后适时调整实施。

  负责部门:

  代办处牵头,政策法规处、协调处、各区县知识产权局等配合。

  经费保障:

  待预算批复后确定。

  (三)控制非正常专利申请,提升专利申请质量(第13项)

  工作目标:

  提高审查人员素质及专业审查能力,改进专利审查方式,确保合格范围内的差错率。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通过建立诚信档案制度抑制非正常申请行为。

  工作措施:

  1、加强审查人员业务能力培训,严格开展业务考核。代办处员工全部通过国家局举办的上岗培训考试并取得上岗资格;开展远程视频业务交流。实行“一对一、传帮带”的模式进行业务学习,以业务知识问答比赛或考试的形式对员工进行能力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以扣除一定比率绩效奖金作为处罚。

  2、强化责任,关口前移,在一线开展监控处理工作。窗口受理申请材料时,提醒申请人重复申请以及被确认为非正常申请后的后果,尽可能减少重复申请情况的发生。

  3、研究出台政策,严肃处理非正常专利申请,并建立诚信档案制度。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关于在专利申请量统计中扣除非正常专利申请数量的通知》的规定,积极出台非正常专利申请管理办法,协调各区县知识产权局联合建立诚信档案制度。

  进度安排:

  第一、二季度,安排员工参加国家局举办的各项培训,提高员工学习能力,掌握专利审查知识。调研全市非正常专利申请情况,并撰写调研报告。

  第三、四季度,拟定《北京市非正常专利管理办法》,建立非正常专利申请人诚信档案制度。

  负责部门:

  代办处牵头,各区县知识产权局及相关部门配合。

  经费保障:

  市级财政相关经费中支出。

  (四)加强专利执法保护体系建设(第17项)

  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我市专利行政执法制度、机制和能力建设,提升专利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彰显专利行政保护效能。

  工作措施:

  1、切实用好并不断推进九省市专利行政执法协作平台建设,完善协作机制,牵头做好专利执法办案协作、重点案件协作、重点展会执法协作、信息沟通协作等工作。同时,加强与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以及与司法机关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知识产权的执法合力,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水平。

  2、继续加强展会专利保护工作。重点针对京交会、园博会、科博会、文博会等大型展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在大型展会设立知识产权办公室,北京12330参与展会办公室工作,受理侵犯专利权、假冒专利及其他侵犯知识产权的举报投诉,为展会主办方、参展商及公众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在条件较为成熟的行业协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3、推动建立专利侵权判定咨询中心。依托北京12330现有工作资源,建立面向华北地区的专利侵权判定咨询中心,积极探索建立专利侵权判定咨询机制,为专利侵权纠纷判定提供咨询、为疑难案件组织开展专家论证等服务。

  进度安排:

  定期召开九省市专利行政执法协作视频会议,办理专利行政执法案件,第一、二季度进驻大型展会8个,开展专利侵权判定咨询机制工作调研,形成工作方案;第三、四季度进驻大型展会8个,构建专利侵权判定咨询工作机制。

  负责部门:

  专利执法处、12330牵头,各区县知识产权局配合。

  经费保障:

  待预算批复后确定。

  (五)建立健全区县委托执法工作绩效考评机制(第19项)

  工作目标:

  加强对委托执法工作的督导,建立健全区县委托执法工作绩效考评机制,进一步提升区县专利执法工作能力,加强区县专利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工作措施:

  1、总结区县专利委托执法工作的经验和不足,研究制定区县专利委托执法工作绩效指标体系,建立区县专利委托执法工作的督导工作机制。

  进度安排:

  第一季度,总结专利委托执法工作的经验和不足,研究建立区县委托执法工作绩效指标体系和督导制度。

  第二、三季度,征求区县意见,对指标体系和相关制度进行修改和补充。

  第四季度,出台相关督导制度。

  负责部门:

  专利执法处牵头,东城区知识产权局、西城区知识产权局、朝阳区知识产权局、海淀区知识产权局、丰台区知识产权局配合。

  经费保障:

  待预算批复后确定。

  (六)推动区县行政管理体系建设(第20项)

  工作目标:

  推动区县知识产权系统机构建设进一步健全,工作职能进一步加强。

  工作措施:

  1、加强对区县知识产权局的统筹协调,推动区县知识产权战略联席会议的建立,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

  进度安排:

  第一、二季度,调研走访。

  第三、四季度,指导未建立联席会议的区县完成战略联席会议的建立。

  负责部门:

  协调处牵头,门头沟区知识产权局、顺义区知识产权局、延庆县知识产权局配合。

  经费保障:

  从市级财政预算中支出相关费用。

  (七)加强专利管理职能,拓展和加强知识产权资产评估职能(第21条)

  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服务和管理,促进知识产权价值实现,并引导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价值管理制度建设。

  工作措施:

  1、积极配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促进工程,依照工作计划及安排,通过政策宣讲、专利转移和融资对接等活动,指导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工作。

  进度安排:

  第三季度,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促进工程工作部署,开展北京市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促进工作。

  负责部门:

  专利管理处牵头,各区县知识产权局配合。

  经费保障:

  暂无经费。

  (八)加快专利代理行业发展(第23条)

  工作目标:

  积极研究制定支持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工作措施:

  1、成立北京市专利代理人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和宣传,扩大首都代理机构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2、开展优秀专利代理机构和优秀专利代理人的评选,通过每年一度的评选和表彰,为行业健康和谐发展树立典型和榜样,进而推动我市专利代理行业健康、快速发展。

  3、开展专利代理人实务技能培训,组织北京专利代理人全面开展实务技能培训工作,积极探索专利代理从业人员职业教育的工作模式。

  进度安排:

  1、1月份成立北京专利代理人协会,并积极开展工作。

  2、开展优秀专利代理机构和优秀专利代理人的评选,并在两个月内完成申报和评审工作。

  3、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培训安排,开展专利代理人实务技能培训工作。

  负责部门:

  专利管理处牵头,专利代理人协会配合。

  经费保障:

  从市财政预算中支出。

  (九)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试点工作(第26项)

  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试点工作,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综合能力,推动实现专利助推企业转型。

  工作措施:

  1、配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做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推广实施工作。宣传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开展首批北京市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实施工作。

  进度安排:

  第一、二季度,完成相关企业的认定、辅导、咨询及标准化建立工作。

  第三、四季度,取得阶段性成果。

  负责部门:产业促进处牵头,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各区县知识产权局配合。

  经费保障:暂无经费。

  地方选做类工作:

  (十)完善专利法律法规(第4项)

  工作目标:

  根据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对专利工作的要求,不断修订完善专利法律法规。

  工作措施:

  1、继续《北京市专利促进和保护条例》的修订工作,以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首都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全面提升首都知识产权综合能力。

  进度安排:

  第一、二季度,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做好二审工作

  第三、四季度,开展条例的解读和宣传实施工作

  负责部门:

  政策法规处。

  经费保障:

  市财政预算。

  (十一)推动建立多层次的专利投融资服务体系(第16项)

  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协调、扶持和服务功能,整合政府、银行、中介机构、社会团体等服务资源,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瓶颈问题,进一步扩大我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规模。

  工作措施:

  1、指导北京市知识产权运营管理公司开展工作,破解专利交易与运用水平不高的难题。

  2、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工作的统筹力度,积极构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政策支撑体系。与市金融局、银监会密切沟通配合,开拓其它知识产权金融衍生品,破解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题。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创新,举办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联盟大会,成立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联盟,为企业提供完整链条的知识产权投融资优质服务。扎实推进专利保险试点工作,通过购买专利保险中介服务的形式,为其提供专利保险方案设计、投保、索赔等专业支持。

  进度安排:

  第一季度,完善相关政策储备。

  第二、三、四季度,开展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负责部门:

  专利管理处牵头,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等配合。

  经费保障:

  待预算批复后确定。

  (十二)推进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第18项)

  工作目标:

  总结处理群体性侵权案件的先进经验,探索建立高速维权工作机制。

  工作措施:

  1、研究建立快速维权机制,加强专利保护示范街区专利保护工作,围绕中关村知识产权审理庭的建设,探索建立快速维权中心。依托北京12330的维权援助工作,在设计产业领域开展知识产权快速维权试点工作,建立设计产业专利快速维权机制;推进外观设计专利快速审查及快速确权;推进建立设计产业知识产权保护联盟,促进行业自律,加强行业知识产权维权能力。

  进度安排:

  第一季度,完成中关村审理庭建设,并组织主题活动,将审理庭建设成为北京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基地。

  第二季度,进一步完善南锣鼓巷专利保护示范街区工作,着手调研第二个专利保护示范街区的建设,并研究在专利保护示范街区建立快速维权中心。

  第三、四季度,开展专利保护示范街区的创建工作,进一步推进审理庭知识产权保护带动和辐射作用的发挥。

  负责部门:

  专利执法处、12330。

  经费保障:

  待预算批复后确定。

  (十三)北京市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第22项)

  工作目标:

  加快北京市专利信息服务体系和专利信息传播利用基地建设,不断建设与完善专利信息服务工作主站、分站、信息应用点三级体系架构。

  工作措施:

  1、根据《专利信息服务合作框架协议》内容,与北京市专利信息服务体系高校分站、区县分站形成数据资源共享,在丰富信息平台数据资源的同时,满足分站建设对专利信息利用与服务的需求。在分站建设过程中,逐步树立典型分站,发挥典型分站的示范作用。

  2、以信息平台二期工程建设为契机,深化平台专利信息服务功能,建立全面覆盖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专利信息服务体系产业联盟分站,共同推进专利信息在战略性新兴产业联盟及企业在产业布局、研发创新、技术引进、贸易风险防范等方面的应用。加强行业、试点示范企业的专利动态监测;利用云技术,建设区县云服务结点,满足区县开展专利信息服务的需要;强化市区两级业务管理体系支撑,有效提高专利执法、试点示范企业管理工作效率;着力提供知识产权交易的全方位信息服务,为知识产权运用建立良好的信息服务环境。

  进度安排:

  第一季度,召开高校分站工作会,实现信息中心主站与高校分站数据资源共享。

  第二、三季度,召开区县分站工作会,开展信息平台宣传推广及应用培训,实现信息中心主站与区县分站数据资源共享。启动产业联盟分站建设。

  第四季度,召开分站工作总结大会。

  负责部门:

  信息中心。

  经费保障:

  市级财政预算支出。

  (十四)专利人才及文化体系建设(第25、42项)

  工作目标:

  实施知识产权人才工程和计划,强化人才体系建设,推动开展知识产权教育,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

  工作措施:

  1、继续发挥北京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作用,构建以领军人才、百名高层次人才、千名骨干人才和万名专业人才为四个层次,以行政管理和执法、服务业、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为横向四个大类,形成四纵四横、梯次合理、门类齐全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体系。稳步开展局内干部全员教育培训,加强市、区知识产权干部双向挂职。

  2、开展知识产权进党校活动;推动高校开设知识产权相关课程,将知识产权教育纳入北京市党政领导、企业领导学习教育和高校学生素质教育体系。

  进度安排:

  第一季度,制定全年知识产权教育及人才培养计划。

  第二、三季度,推动在党校、高校开展相关知识产权课程。按计划开展相关教育培训。

  第四季度,总结提炼,以推动形成更加科学有效的知识产权教育及人才培养体系。

  负责部门:

  人事处、宣传教育处、专利管理处。

  经费保障:

  财政预算中支出。

  (十五)开展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第27项)

  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涌泉工程”、专利试点示范工作及千件专利企业培植计划等工作,培育北京市专利优势企业。

  工作措施:

  1、与市经信委共同开展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涌泉工程,推动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挖掘、布局、全过程管理和战略运用工作。

  2、继续开展专利试点、示范企业培育工作。2013年培育试点、示范企业30家,开展针对试点、示范企业定向培训活动,引导和发挥企业知识产权专家团成员的管理经验,增强企业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加快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3、深入实施千件专利企业培植计划,加强对专利高成长企业调研推动和专业支持,重点培植专利数量快速增长、专利质量不断提升、专利布局更趋合理、专利运用更加有效的专利创造规模化企业。

  进度安排:

  第一、二季度,完成相关工作的调研、沟通、启动工作。

  第三、四季度,取得阶段性成果。

  负责部门:

  产业促进处。

  经费保障:

  市财政资金支持。

  (十六)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发展(第30项)

  工作目标:

  做好北京市《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探索知识产权集群管理新模式,在知识产权助推首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面实现新突破。

  工作措施:

  1、在已建立的现代农业领域知识产权战略共同体的基础上,着力研究和探索构建以产业上下游为链条,以聚拢产业链知识产权集群为基点,以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知识产权专业机构等构成的知识产权战略共同体为载体,形成资源合理共享、利益有序分享,合力维护集团利益的知识产权集群管理新模式、新机制。

  2、联合市经信委、中关村管委会等部门,继续推进音视频、智能终端、OLED等行业知识产权联盟发展,深化实质性运用和合力应对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等工作。构建“联合创新,协同保护,对接运用,合力对外”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集群管理与专利对接运用新格局。

  3、加强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行业协会的合作,针对行业内需求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引导协会发挥专业优势,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等知识产权工作,构建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

  进度安排:

  第一、二季度,完成相关工作的调研、沟通、启动工作。

  第三、四季度,取得阶段性成果。

  负责部门:

  产业促进处牵头,大兴区知识产权局、朝阳区知识产权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配合。

  经费保障:

  市财政资金支持。

  (十七)持续推动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工作(第31项)

  工作目标:

  加快推进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试点工作,探索建立中关村知识产权评议工作机制。

  工作措施:

  1、从“一区十园产业集聚发展”、北京市“海聚工程”、中关村“十百千工程”、中关村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4个方面分别开展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知识产权评议工作,探索建立中关村知识产权评议工作机制,推动中关村示范区拥有更多核心知识产权。

  进度安排: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总体任务部署,2013年1月开展亦庄园产业集聚发展知识产权评议工作,2月开展中关村“高聚工程”和北斗导航重大专项知识产权评议工作,完成中关村知识产权评议报告的编撰工作。

  负责部门:

  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

  经费保障:

  30万。

  (十八)强化涉外知识产权统筹协调,建设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基地(第34项)

  工作目标:

  建立全市知识产权外事联络员机制,建设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基地和海外站点,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能力和水平。

  工作措施:

  1、由我局牵头,与市知识产权办公会议成员单位建立知识产权外事联络员制度,举办交流培训活动,共同应对涉外知识产权问题,健全涉外知识产权工作统筹协调机制。

  2、选取高校、科技园区建设2家“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基地”,建立2-4个基地海外站点,开展海外站点所在地区知识产权制度环境应对策略研究,举办知识产权涉外申请、保护、许可、纠纷应对等实务培训,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水平,助力我市外向型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

  进度安排:

  第一、二季度,建立联络员制度,建立基地和海外站点。

  第三季度,开展海外站点所在地区知识产权制度环境应对策略研究。

  第四季度,举办知识产权涉外申请、保护、许可、纠纷应对等实务培训。

  负责部门:

  国际交流合作处。

  经费保障:

  待预算批复后确定。

  (十九)加强扶持重点区域专利事业发展(第38项)

  工作目标:

  多举措加强对区县工作的指导,在知识产权助推区域经济发展方面实现新突破。

  工作措施:

  1、开展区县知识产权助推区域经济发展特定工程项目通过项目的实施发挥典型带动作用,破解知识产权助推区域经济发展抓手不足等难题。开展与海淀区政府、昌平区政府战略合作,推动区域知识产权发展。继续开展全市16个区县知识产权发展状况评估工作。深化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战略合作,努力把开发区建设成为创新资源和知识产权战略资源高度聚集的现代高端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集区。

  进度安排:

  第一、二季度,开展项目征集,完成知识产权发展状况评估报告。

  第三、四季度,项目实施,深化重点区域战略合作。

  负责部门:

  协调处。

  经费保障:

  市级财政预算中支出。

  (二十)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第40项)

  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指导意见》,扶持培育一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扎实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各项工作。,

  工作措施:

  1、落实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大会精神,研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支持和引导服务机构 做大做强。积极与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动,努力培育一批世界级品牌服务机构。扎实推进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建设,充分发挥集中效应、集约效益与引领示范作用。

  进度安排: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复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建设的目标,制定并实施《2013年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建设推进计划》。拟在4月份召开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建设推进大会。依托中关村知识产权大厦的平台优势,重点打造中关村知识产权服务业核心区。

  第三、四季度,研究制定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计划进度,安排品牌服务机构培育工作。

  负责部门:

  专利管理处牵头,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东城区知识产权促进局、西城区知识产权促进局等配合。

  经费保障:

  待预算批复后确定。

  二、我市开展的专利事业发展创新性、突破性工作

  (一)以先行先试为突破口,进一步服务中关村示范区建设

  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调整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空间规模和布局的批复》精神,通过开展大力推进中关村示范区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开展中关村重点产业集群专利动态与布局研究等工作,全力推进中关村知识产权工作纵深发展。

  工作措施:

  1、探索建立在示范区重大专项准入退出机制、产业规划布局和人才特区建设中引入知识产权评议机制,规避知识产权风险,保障决策科学化。

  2、深化中关村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试点,加强中关村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联盟建设,推动中关村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联盟成员开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的理论研究和调查实践工作,开展知识产权金融产品的研究,加强联盟服务机制构建,强化联盟成员单位知识产权投融资协同服务,构建知识产权投融资快速通道和全流程服务体系。

  3、扩大中关村专利保险试点范围,着力引导和支持下一代互联网等“641”产业集群的企业参加专利保险。积极争取设立中关村专利保险补贴专项资金,支持更多重点企业参加专利保险。强化第三方合作机制,丰富增值服务内容,形成从“投保专利评估筛选-专利保险购买决策-专利维权代理服务-保险市场理赔-维权结果跟踪”全流程服务体系。

  4、通过开展以中关村重点产业集群为研究对象的专利分析与专利布局研究工作,助推“641”产业集群创新引领发展格局的快速形成。针对中关村六大优势产业集群、四大潜力产业集群,选择2-5个细分产业开展专利动态分析研究和专利布局研究,分析产业集群、以及相关企业的专利发展状况、专利最新动态,摸清行业企业技术创新活力、核心技术竞争力等产业发展要素,找准竞争优势与劣势,为产业整体发展把关护航。探索建立中关村重点产业集群专利分析与专利布局研究机制。

  5、配合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知识产权战略合作平台建设。联合上海张江、武汉东湖示范区共同形成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知识产权战略合作组织,开展创新试点工作。筹划建设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先导区。

  进度安排:

  第一、二季度,走访、调研,完成相关工作的沟通、启动。

  第三、四季度,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果。

  负责部门:

  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

  经费保障:

  暂无经费,希望得到中关村管委会经费支持。

  (二)以“领先工程”为统领,进一步服务在京央企

  工作目标:

  扩大和深化“在京央企知识产权领先工程”实施,提高服务央企的能力和水平,引领在京央企成为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先者”。

  工作措施:

  1、积极探索一企一策模式,为在京央企提供个性化服务。创建企业知识产权巡查或巡检工作模式,组织企业知识产权资深高管、专利审查员、法官等多方专家提前介入,联合开展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弥补漏洞。

  2、扩大和深化“在京央企知识产权领先工程”实施,引领在京央企成为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先者”。进一步加大规模,扩大影响,在引导首批20家“领先工程”实施单位知识产权战略运作的基础上,将领先工程进一步延伸至中组部直管的30家一级央企集团。

  3、深化企业知识产权教育基地建设与运转。根据实际需要,建立3—5家企业知识产权教育基地,制定教育基地工作规划,丰富企业知识产权专业教育内容,为央企培养知识产权管理、谈判等方面的高端人才。

  进度安排:

  第一、二季度,完成央企和知识产权教育基地的摸底调研、沟通工作。

  第三、四季度,召开央企知识产权教育基地经验交流会,取得阶段性成果。

  负责部门:

  产业促进处。

  经费保障:

  市财政资金支持。

  (三)以知识产权产业研究为切入点,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驾护航作用

  工作目标:

  以知识产权产业研究为切入点,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对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驾护航作用。

  工作措施:

  开展知识产权产业研究是界定知识产权与产业经济关联、明确知识产权对国民经济贡献值的重要途径,也是知识产权产业推动首都率先实现双轮驱动格局的重要依据。根据首都知识产权战略的指导意见,2012年,我局取得了“北京市知识产权产业发展战略研究”阶段性成果,涉及知识产权产业的基础理论,首都知识产权产业的基础与优势,发展首都知识产权产业的框架性思路和基本举措。在上述基础上,2013年,将完善知识产权产业的相关内涵和定义,重点结合我市产业经济结构转型发展需要尤其是战略新兴产业的创新驱动需要,阐明知识产权产业分类及确定相关产业因子,深入分析知识产权产业贡献度及统计指标设定,并依托现有的国民经济及产业统计指标体系整合知识产权产业的相关统计体系。

  进度安排:

  第二、三季度,完成相关产业的知识产权因子调查研究。

  第四季度,撰写首都知识产权产业研究报告。

  负责部门:

  政策法规处、知识产权保护协会。

  经费保障:

  待预算批复后确定。

  (四)以提升区域知识产权综合运用能力为着力点,引导区县知识产权工作做深做实

  工作目标:

  创新工作方式,丰富工作内容,努力引导区县将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做深做实,充分体现知识产权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中的核心战略价值。

  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指导区县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健全由区县主管领导负责的知识产权战略联席会议制度,不断完善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力度,形成部门协作的联动机制,全面推进各领域知识产权工作。

  2、引导区县不断完善政策布局,发挥政策引导作用。组织区县开展区县间、省市间的交流学习,学习先进地区的先进做法,进一步完善本区域知识产权政策,增加工作抓手,增强工作力度。

  3、指导区县实施专项工程,凸显战略价值。引导全市各区县知识产权局找准知识产权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契合点,围绕区域发展重点实施区县知识产权特色工作,确立一项知识产权融入区域经济的特定专项,以重点突破、专项带动的方式,将知识产权战略做深做实,实现知识产权工作重点从知识普及、提高意识层面向专项化、纵深化方向推进的根本性转变。

  进度安排:

  第一、二季度,区县调研,确定专项。

  第三、四季度,工作推进。

  负责部门:

  协调处、区县知识产权局。

  经费保障:

  待预算批复后确定。

(编辑:秦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