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还需国家标准

文章来源: 光明日报

发布时间: 2015/11/27 13:42:46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八部委联合印发通知,全面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早在两年前,我国部分省市地区就开始试行这个保护知识产权的国家标准。此“国标”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经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颁布,于2013年3月1日起推荐实施。


  为何知识产权保护还需“国家标准”?国标对我国企业的自主创新有何作用?现在在全国推广知识产权标准时机是否成熟?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的2015年“知识产权竞争未来”采访团走访了江苏和浙江两省,深入采访两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推行企业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方面的经验与做法。


  企业尝到“标准”甜头


  “不少企业都是在遭遇专利纠纷、丢失市场后,才意识到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对企业创新和发展的作用。但现在,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不仅仅是申请专利。对那些知识产权数量较多的企业来说,如何整合企业知识产权资源,走上规范化、标准化之路,是一大难题。2013年,国家开始推行知识产权的国家管理标准,得到很多企业的积极响应。”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企业管理处副调研员徐俊峰介绍,“这项工作在行业内被称为‘贯标’,对企业来说,就是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对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等环节都有相应规定,对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的制度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等都有规范性要求。通过贯标,企业从最高管理者到知识产权部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各环节被逐一打通,企业从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到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咨询,效率都会大为提升。”


  许多企业从贯彻国标中尝到了甜头。江苏扬农化工股份公司知识产权部门负责人表示:“以公司专利产品氯氟醚菊酯为例,在产品上市之初,市场部门就积极联系政府农药监管主管部门,发布专利权申明,并提请阻止非法假冒产品的登记;在流通中,营销部门建立了市场监控网络,通过抽样检测发现了不法厂商的仿冒产品。通过规范化、标准化的知识产权管理,企业的知识产权物尽其用,知识产权产出效益得到显著提升。”


  贯彻标准提升企业信用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参与贯标试点工作的企业,不仅能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而且创新的积极性也大大提升。以浙江的超威集团为例,该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集团公司共有授权专利1003项,处于申请中的专利共292项,其中2014年以来新提交的发明专利申请达150项。与贯标前比,集团公司每年取得专利总数与发明数均实现50%以上的增长势头。”


  “贯标确实能够加强企业对知识产权的全面管理,对于知识产权贯标企业的信用,也是一个提升,很多企业都乐于和贯标的企业合作。”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张春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也是很多企业积极主动配合贯标工作的原因。”


  相反,没有贯标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会有漏洞,会被市场认为是不可靠的,有时对企业的发展是致命的打击。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施伟在采访中讲了一个例子:“江苏南通有一家企业几年前准备上市,但就是因为上市提交的材料中知识产权方面有漏洞,将一项无效专利写入,导致整个上市计划搁浅。如果这家企业推行知识产权贯标,及时了解自己的知识产权状况,这样的情况完全可以避免。”


  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重要抓手


  “全面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可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下一步,贯标工作将在全国展开,这也是我国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重要抓手。”徐俊峰介绍,截至目前,全国已有江苏、浙江、北京、河南等省市开展了贯标工作,各省市因地制宜,贯标工作有条不紊。目前,全国已有8000多家企业在内部开始启动知识产权贯标工作,409家企业已经通过了第三方认证,并获得认证证书。


  “贯标工作不仅使政府和企业围绕知识产权工作建立了固定的联系,还在推动企业知识产权能力提升的同时,提高知识产权系统工作人员和中介服务机构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范围。”张春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江苏最近几年推动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由被动接受转向主动谋划,使得江苏企业主动保护知识产权和防范侵权能力得到增强,最近几年江苏共有8家贯标企业获得了涉外维权援助,援助总金额达到289万元。(袁于飞)


  (编辑:曹晨 实习编辑:石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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