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韩搭建复审机构交流平台

文章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报

发布时间: 2015/12/4 10:18:04




  中日韩复审机构第三次专家组会议在京召开,三方围绕组织机构设置、人员培训等方面进行了探讨--


  秋日的北京,天高气爽。近日,由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下称专利复审委员会)承办的中日韩复审机构第三次专家组会议在北京圆满落幕。作为三方在复审领域较高级别的专业交流会议,中日韩复审机构专家组会议自2013年在日本首次举办以来,已连续举办两届,有效促进了三方复审机构的交流与合作。此次会议围绕专利复审无效制度和程序的最新进展、专利复审人员培训和交流等内容进行了探讨。三方在专利复审组织机构、复审无效业务和管理等方面达成了共识,取得了诸多成效。


  “中日韩三国文化相近,三局复审机构职能类似,加强三局复审机构之间的合作,不仅可以加强三国间专利审查、申诉以及司法审判等方面的了解,也对各自的审查业务和管理工作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中日韩复审机构专家组会议已经成为三方互相了解的重要平台,今后我们将利用这一平台,进一步加强三方间的信息沟通,不断深化合作,力争达成更广泛的共识,共同促进审查业务的开展。”专利复审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在此次会议上,三方讨论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如何进一步控制专利审查周期。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近年来,由于我国专利复审、无效案件数量的大幅增长,为了应对案件激增带来的专利审查压力,专利复审委员会不断总结探索,多措并举,使审查周期更加合理。


  为了满足用户的需求,专利复审委员会于2013年4月正式上线了专利复审及无效案件电子请求系统,用户通过该系统能够方便快捷地提交专利复审及无效宣告请求,这有效缩短了立案周期,也进一步压缩了专利审查周期。“从2015年上半年统计数据来看,在保证审查质量的前提下,我国的审查周期进一步缩短,专利复审案件审查周期从2014年的14.6个月下降到14.2个月,专利权无效案件审查周期从2014年的7.2个月下降至6个月。”专利复审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记者注意到,2005年,日本特许厅审判部设立了审查周期的长期目标,该目标是2005年至2013年,使复审案件的审查周期从25个月缩短至12个月。如今,这一长期目标基本实现。日本特许厅审判部近期的目标是使专利复审及无效案件的审查周期维持在12.4个月。韩国特许厅审判院专利权无效案件审查周期的目标是9个月,为加快专利无效审查,韩国特许厅审判院还设定了6个月和4个月结案的快速审查周期。从三局审查周期对比来看,我国专利复审及无效案件的审查周期与日本、韩国的审查周期基本相当。


  此外,在人员培训方面,三局也针对各自国家的情况进行了交流。据悉,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仅设有针对审查员的培训,还开展了针对地方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执法人员、专利代理人以及申请人的培训。为培养综合性人才,促进不同岗位工作人员的互相了解,专利复审委员会不断加强人员的内部和对外交流。据统计,截至2015年,具有在地方知识产权局交流工作经历的人员达到4.4%,具有在人民法院交流工作经历的人员达到16.6%,具有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内部不同岗位交流的人员达到30%。


  从日本特许厅审判部和韩国特许厅审判院的人员培训交流制度看,日本、韩国的培训机制与中国相似,既有针对具有一定实质审查经验审查员的法定培训,也有针对审判官员及审判长的培训。除了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外,日本特许厅审判部还定期与法院等举办研讨会,不断提高审判官员的业务能力。


  为期两天的会议讨论内容充实,取得了丰硕成果,此次会议的召开不仅增进了中日韩三方专利审查工作的了解,而且搭建起了三方复审工作深度合作的平台,特别是对三方今后的合作形成了长效机制。此次会议还决定于2016年在日本举办“中日韩复审机构第四次专家组会议”,将针对各局最新情况、业务管理和信息化交流合作等多项内容进行交流讨论。


  据介绍,中日韩复审机构专家组会议成功举办三届以来,在各方面达成很多共识,取得了良好成效。专利复审委员会通过与日本特许厅审判部、韩国特许厅审判院的交流合作,有效促进了中日韩三方在专利审查业务领域的合作,加强了三方审查一线人员的对话交流,加深了三方对各国审查制度的认识和了解。(本报记者  王康  实习记者  李俊霖)

 

(编辑:白逸群  实习编辑:梁艳超)

 

 

  

 
    主办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100088)
    承办单位:中国知识产权报社 电话:010-8280306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7号新时代大厦(100088)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103642号-3 邮箱:zlz@cip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