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出台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管理新办法

文章来源: 福建日报
发布时间: 2014/11/5 16:06:39
 



      日前,《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管理办法(暂行)》出台,2008年印发的《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2014年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已启动,重点推荐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龙头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30日。

  《办法》扩大了申报企业的范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依托企业。同时,更多考虑申报企业的专利运用,要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实现产业化,自主知识产权产品销售额连续三年保持增长。

  增加了申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条件,要求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和预警机制,申报年度前三年无行政或司法程序认定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办法》强调,加大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扶持力度,如增加优先支持实施福建省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项目;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专利权质押贷款项目,优先安排贷款贴息。并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管理更科学、规范,增加了网站公示、督导检查和期满复审等内容。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到2015年,福建省将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00家。(李珂)


(编辑:曹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