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每日报道 > 详情

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促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计划》

发布时间:2016/11/22 9:33:12 来源:教育部网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科技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推动在高校形成鼓励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政策环境,现将《促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教育部直属高校要在2016年12月底前,其他高校在2017年3月底前完成涉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各项制度、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形成良好的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政策环境。


  教育部办公厅


  2016年10月13日


  促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计划


  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是高校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高校服务社会能力的重要手段。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要求,根据《教育部 科技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高校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的突出作用,推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改革,理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各环节,优化资源配置,充分调动高校科技人员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升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水平,切实增强高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二)基本原则


  ——创新体制机制,畅通转移转化渠道。根据高校自身特点,建立有利于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管理机制和政策体系,探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新机制和新模式。


  ——落实改革要求,推动成果转移转化。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支持并指导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结合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由高校自主决定科技成果的使用、处置和收益分配。


  ——发挥市场作用,强化产学研用结合。加强产学研合作力度,建立科技成果协同创新机制,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市场需求导向,畅通创新链、产业链和资金链。


  ——典型示范引领,稳步推进转化工作。充分调动技术转移机构、大学科技园、区域(行业)研究院等机构积极性,结合专项计划实施,优化资源配置,全面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


  (三)主要目标


  围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高校顶层设计与校内协同,建立适合高校特点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制机制,培养一批复合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业人才,建设一批专业化服务机构,拓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渠道,促进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建设;采用兼顾市场化运营手段的多种转移转化模式,支持创新创业,激发科技人员从事产学研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积极性,提高科研质量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效益。“十三五”期间,以企业技术需求为导向,依托高校人才、科技优势,推动一批能支撑经济转型升级,带动产业结构调整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显著提升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


  二、重点任务


  尊重科技发展客观规律,全面认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对深化高校改革的重大意义,教育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等学校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

 

 

(编辑:侯岭)

首页|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