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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蒿素产业链最顶端难见中国企业身影

发布时间:2015/10/12 11:44:43 来源:人民网

  因青篙素产生的名利纠葛,因为诺奖,被逐一揭开。


  外行看热闹。2015年诺贝尔医学奖公布后,外界探讨比较多的是,青蒿素的研究成果究竟属于个人还是集体。


  内行看门道。一只新药,从研发、申请专利、药品开发、药品的推广,涉及制度、管理、团队等方面的大小事务,青篙素虽是中国科学家发现和提取,但是因为专利制度建设的滞后,以及药企生产条件的薄弱,只能将青蒿素药品国际销售权拱手让人。


  无论是外行,还是内行,都不得不接受这样一个尴尬的现实:青蒿素是中国人发明的,青篙素原料是中国企业绝对控制,但是,“在青蒿素产业链的最顶端,难见中国企业的身影”。


  中国人对诺奖是有情结的,无论是在学术界,还是资本市场。


  10月8日,国庆节后第一个交易日,A股市场大涨,生物医药板块毫无悬念地成为领涨板块。与中国科学家屠呦呦获得诺贝尔奖相关复兴医药、昆药集团的“屠呦呦概念股”更是全线涨停。


  青蒿素从最早的发现,到研制,再到知识产权的归属,由于是特定历史阶段的科研成就,这份荣耀来得有些迟,但足以告慰那些一直坚持科学原创精神的研究学者们。对资本市场来说,在最初的股价刺激过去之后,冷静审视青蒿素市场的价值潜力,或许不如想象中那般美好。


  一份迟来的荣耀


  “就这点儿事,到现在都几十年了。”屠呦呦10月6日在家中沐浴时,得知自己获奖,乍听,还以为是哈佛大学医学院颁发的华伦·阿尔波特奖


  北京时间10月5日下午5点30分,瑞典卡罗琳医学院宣布,中国药学家屠呦呦与另外两名海外科学家分享了今年的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屠呦呦多年从事中药和中西药结合研究,突出贡献是创制新型抗疟药——青蒿素和双氢青蒿素。


  屠呦呦,1930年12月30日生,药学家,中国中医研究院(现更名为中国中医科学院)终身研究员兼首席研究员。1955年,毕业于北京医学院(后改名为北京医科大学,现为北京大学医学部)药学系。


  屠呦呦是10月6日通过电视新闻得知自己摘取诺奖的消息,据说当时这位耄耋老者正在家中沐浴,乍听,还以为是哈佛大学医学院颁发的华伦·阿尔波特奖。


  “就这点儿事,到现在都几十年了。”老太太的第一反应非常淡然,这能够与她在2011年同样因“青蒿素”获得美国拉斯克奖的表态联系起来。


  2011年9月23日,国际医学大奖——美国拉斯克奖将其2011年临床研究奖授予中国中医科学院终身研究员屠呦呦,以表彰她为挽救数百万疟疾患者所作的巨大贡献。这是拉斯克奖设立65年来首次授予中国科学家。


  “这个荣誉不仅仅属于我个人,也属于中国科学家群体。”彼时,屠呦呦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说,“这是军民大联合的项目,大家都是很协作、不分你我的。这是属于中医药集体发掘的一个成功范例,是中国科学事业、中医中药走向世界的一个荣誉。”


  事实确是如此,“青蒿素”是30年前那群默默无名科学工作者共同的“孩子”。


  一滴乙醚的秘密


  之前,研究人员用水煮法和乙醇提取青蒿素,但效果低且不稳定,而屠呦呦打破了提取青蒿中抗疟有效成分的瓶颈,提出了用乙醚提取青蒿中有效成分的方法


  20世纪60年代初,因疟疾原虫对奎宁类药物产生抗药性,全球疟疾疫情难以控制。当时,美越交战,美国不惜投入大量财力人力,筛选出20多万种化合物,最终也未找到理想的抗疟新药。越南则求助于中国。


  1967年,中国集中全国科技力量,联合研发抗疟新药。由国家科委与总后勤部牵头,组成“疟疾防治研究领导小组”。1967年5月23日在北京召开“全国疟疾防治研究协作会议”。作为一个秘密的军事科研任务,“523”成了当时研究防治疟疾新药项目的代号。资料显示,该项目动用了超过60家科研机构及大约500名科学家,屠呦呦1969年1月参加到项目中。


  青蒿素是一种菊科植物,最早见之于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公元前168年左右)的帛书《五十二病方》,其后在《神农本草经》、《大观本草》及《本草纲目》等均有收录。在后来几个世纪的古代文献中也都有提及。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中国,全国几乎所有的科研工作都处于停顿瘫痪状态,研究条件很艰苦。为了确定药物对人类的有效性,屠呦呦和研究组的成员甚至充当了第一批志愿者,以身试药。


  在搜寻整理了一系列草药和民间偏方后,屠呦呦受古代文献《肘后备急方》中:“青蒿一握,以水二升渍,绞取汁,尽服之。”的启发,想到用沸点较低的乙醚制取青蒿提取物。经过190多次失败后,终于用乙醚制取的191号样品,对鼠疟猴疟的抑制率达到了100%。


  屠呦呦和她的团队在上世纪70年代首次研发了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产量和疗效的新型提取工艺。随后,青蒿结晶的抗疟功效在其他地区得到证实。“523项目”办公室将青蒿结晶物命名为青蒿素,作为新药进行研发。


  一项丢失的销售权


  1994年,诺华制药获得了青蒿素的国际销售权,现在,诺华供应的青蒿素药物占全球80%


  屠呦呦获奖之后,外界一度以为,这份荣耀也属于中药,但冷静之后发现,这并不是中药的胜利。


  青蒿素和中医药的联系非常紧密,但是它的研发过程与传统的“煎煮熬”完全不同,而是用现代药理学和化学的方法取得,因此,在CFDA的批文中,青蒿素属于化药。


  化药素来都是西方的天下,即便是在青蒿素这剂药也是如此。整个青蒿素研制的过程,也是知识产权制度缺陷的一个典型案例,这也最终导致“诺奖归华,而青蒿素却属于外国人”的现状。


  事实上,青蒿素的发明权归属就曾经过一场旷日持久的“争夺战”。


  两个月前离世的中国工程院院士、天津大学教授沈家祥为此付出了巨大的努力。


  据报道,1976年,项目组得到某国科学家正在分离蒿属植物类似物质的信息,以为与我国正在研究的青蒿素相同。在我国当年没有专利及知识产权保护法规的情况下,为了抢在外国人前面发表论文,表明青蒿素是中国人的发明,1977年《科学通报》第22卷第3期以“青蒿素结构研究协作组”的名义,首次发表了青蒿素化学结构及相对构型的论文,将青蒿素的结构完全公诸于众。


  随后,一篇篇由中国科技工作者个人署名的青蒿素论文陆续发表,将青蒿素的抗疟功效向全世界展露无遗,使青蒿素的化学结构与抗疟作用有机地串联起来。1979年在《中华医学杂志》英文版上发表的另一篇论文,更是公开了实验研究和临床研究的全部数据。而中国的知识产权制度是在1985年才建立起来的,这也让青蒿素的研究数据在此后的十年里不断被窃取。


  上世纪80年代,沈家祥出任中国驻世界卫生组织的代表。他觉察到了其中的问题。在沈家祥等人的穿针引线下,中国与世界卫生组织(WHO)就青蒿素的开发生产展开了长达6年的三轮国际合作。期间,由WHO的疟疾化疗学术工作组(SWG-CHEMAL)委派专家访华,先后参观了北京、上海、桂林、广州的有关科研单位和药厂,并就中国与WHO开发研究项目的技术要求和资助问题初步达成合作协议。


  按照国际惯例,新药在国外注册前必须要有一个公认的法定机构派员对生产厂的生产条件和生产管理进行实地考察并做出评语,即GMP检查。遗憾的是,中国的两个生产车间均不符合GMP要求,合作亮了“红灯”。


  1989年4月,SWG-CHEMAL抗疟药学术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的具体负责人是沈家祥。就是这次会议,揭开了全球青蒿素类复方药物研究的序幕。


  银河证券分析报告称,1994年,原始专利持有人中国军事医学科学院将青蒿素类复方药物的国际销售权出售给了瑞士公司汽巴-嘉基(诺华制药的前身),这份协议的有效期为20年。作为回报,诺华制药同意从中国采购其抗疟药物的原料药,并且每年支付给中国军事医学科学院相当于该药海外销售收入4%的使用费。


  1999年,诺华成为全球第一家推出固定剂量青蒿素类复方或联合用药(ACT)的制药公司,该药被命名为复方蒿甲醚(蒿甲醚-本芴醇)。中国军事医学科学院研发第一款青蒿素类复方或联合用药(ACT)时的合作伙伴——昆明制药厂(即现在的昆药集团)则成了诺华的原料药供应商。


  2001年,世卫组织(WHO)建议以复方青蒿素抗疟药物代替单方青蒿素药物,因为当时没有一家中国制药公司符合世卫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诺华成为当时惟一合格的供应商,同时又形成了自身的复方青蒿素衍生专利。现在诺华供应的青蒿素药物占全球80%。而中国的原料药企业则只能依附其生存。


  一条无奈的商路


  一方面,长期以来,中国青蒿素原料药的出口很大程度上受两大制药厂商—瑞士诺华和法国赛诺菲,另一方面,近年来,印度药企低价竞争,中国企业腹背受敌


  再来看看,相关中国药企的生存状态。


  目前,根正苗红的屠呦呦概念股有6只:昆药集团、复星医药、浙江医药、新和成、华润双鹤、白云山。


  复星医药2004年收购了桂林南药,其生产的青蒿琥酯于2010年正式通过WHO-PQ认证,在WHO建议的5个复方中有3个包含青蒿琥酯,创新药品Artesun(注射用青蒿琥酯)为全球首创,已经成为WHO强烈推荐的重症疟疾治疗首选用药。2014年,复星青蒿琥酯类药物销售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


  昆药集团为诺华蒿甲醚原料的供应商,并且拥有蒿甲醚针剂的生产批文,9月29日昆药完成对华方科泰的收购后获得双氢青蒿素哌喹片等青蒿素类产品,同时在原料药领域,公司青蒿草的种植面积达到10万亩,青蒿素、蒿甲醚产能均超过100吨。目前昆药蒿甲醚针剂及双氢青蒿素哌喹片(科泰复)都正在申请WHO-PQ认证。


  浙江医药则是诺华Coartem(蒿甲醚+本芴醇)的组分本芴醇的供应商,有蒿甲醚原料批文;新和成具有青蒿琥酯制剂和原料、双氢青蒿素制剂批文;华润双鹤具有双氢青蒿素制剂批文;白云山也有青蒿素批文。


  不过,从短期的股价来看,中国的药企可能无法成为市场的胜利者,因为整体市场发展受制于海外企业。


  西南证券医药行业分析师朱国广在其报告中分析,由于抗疟药的销售市场主要在非洲等经济欠发达国家和地区,这些国家本身需求能力有限,供给来源主要来自于WHO的统一发放,而国内的药品要销售出去又几乎得依靠代理,层层倒手之后药价已经大幅提高,因此,WHO采购为青蒿素类药物放量的主要途径。


  “长期以来,中国青蒿素原料药的出口很大程度上受两大制药厂商—瑞士诺华和法国赛诺菲,因为这两家公司是联合国指定的青蒿素制剂供应商,取得了WHO的PQ认证。”昆药集团此前的公告也提及,国内虽有几十家公司生产青蒿素原料药,但基本无权直接出口青蒿素制剂。


  媒体报道称,“全球抗疟药公立采购市场至今仍然由瑞士诺华、法国赛诺菲等跨国公司占据,中国企业只能当原料提供商,为外企贴牌生产,或者付出高昂的营销代价在私立市场取得一席之地。全球抗疟药市场中,公立市场占70%,私立市场只占30%。”


  目前有2家跨国公司(瑞士诺华、法国赛诺菲)和5家印度公司以及桂林南药共8家企业的口服抗疟药青蒿素类复方或联合用药(ACT),通过世卫组织药品预认证。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印度低价竞争和化学合成领域的双重压力让中国企业腹背受敌。朱国光表示,国内企业欲在青蒿素领域获得突破,就必须实现制剂的放量。


  一个窄小的市场


  在屠呦呦获得诺奖之前,青蒿素市场的关注度极低,如今虽声名鹊起,但从市场规模来看,青蒿素的规模很小


  根据WHO统计,全球32亿人处于罹患疟疾的危险中,2013年约有1.98亿疟疾病例和58.4万死亡病例,90%疟疾发生在非洲。


  青蒿素由于生物利用度偏低,现在主要使用其衍生物作为原料药品,其衍生物主要是蒿甲醚、青蒿琥酯、二氢青蒿素、蒿乙醚,统称为青蒿素类抗疟药。


  非洲地区的青蒿素类药品主要由WHO同意采购发放,若按2013年疟疾病例数计算,复方青蒿素药品需求量约2亿人份,按平均每人份2美元成本计价,西南证券估算,全球青蒿素类药品市场容量约4亿美元。


  自2000年以来,疟疾死亡率在全球降低47%以上。综合数据来看,全球青蒿素药品市场容量处于收缩状态。


  从投资的角度来说,中国企业市场占有率并不高,在低基数的情况如果进一步拓展市场占有率,个股投资仍具有一定前景。


  朱国光认为,屠呦呦获奖有可能为国内企业打破目前在青蒿素市场上的窘境提供了希望。


  而从更高层来看,齐鲁证券医药行业分析师孙建认为,在为中药现代化研究取得如此国际认可感到自豪的同时,我们认为此刻更应给予目前以中药化学成分为核心的中药新药、质量标准提升研究的认可,更多地关注目前优秀中药在临床上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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