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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存隐忧 提前专利布局成关键

发布时间:2015/6/29 13:29:59 来源: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进入6月份以来,北京国际消费电子展、北京国际城市轨道交通展、亚洲(北京)国际机器人展等先后在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同期举办。每年,这里都举行百余场的展会,早已让“老国展”成为国际知名的聚光台。
 
  事实上,不只是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乐此不疲地奔走于国内外各类展会平台,以期开拓市场,提升品牌竞争力。与此同时,这些企业也在频频遭遇展会知识产权侵权的烦恼。如何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成为参展企业越来越关注的问题。
 
  专利和商标侵权成展会“硬伤”
 
  6月16日,北京国际消费电子展上,本洋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展台前,一款防蓝光护眼镜吸引了不少观众试戴。现场工作人员陈平介绍,该公司研发的自有品牌“孔雀屏”,近年来多次参加香港展、德国展、日本展,受到国内外市场的强烈响应。但是近来,该公司也发现市场上有部分仿冒产品出现,对公司声誉造成一定影响。陈平还向记者展示了一款该公司研发的专利产品——手机膜辅助安装夹具,这款产品成就了全球最快的保护屏安装方法,但是目前,也已经在国内市场出现了“李鬼”。
 
  当天,在智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展台前,款式各异的小小音箱,竞相播放着悠扬的乐曲。该公司工作人员一边向观众推介着自家产品,一边又无奈地婉拒观众拍照的“厚爱”:“抱歉,我们的展品是专为展会设计的造型,下月才对外销售,不允许拍照。”工作人员小李介绍,该公司的多项产品都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只要拍照,很容易仿冒。此前,该公司还研发过一款物理游戏遥感器,2012年上市,次年市场上就有了仿制品,价格是其产品的1/3。
 
  “在某届工程机械展上,就出现过一例被投诉企业,在展前购买了权利人的产品,将产品上权利人的商标进行了喷涂遮盖,并且打上自己企业的标识在展会中展出。”北京集慧智佳知识产权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高级咨询顾问贾峥认为,专利的侵权与否并不容易判断。很多时候,在展会上如果不是专业的技术人员,即使出现侵犯专利权的产品,也不一定能被发现。
 
  “在商标侵权上,直接将商标权人的商标用在自己的产品上这种简单粗暴的方式其实并不多,侵权的方式呈现出多样化。”贾峥介绍,为了在展会上展示企业实力和形象,商标往往被显著地使用在企业自己的展位或展台上,但是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却并不都很显著,而且可能发生在展前、展中和展后。
 
  鉴于我国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并不完善,执行性不强的现状,贾峥建议,企业应该在参展前做好相应的确权工作,准备相应的权利证明,并安排知识产权负责人员在展中进行巡视,不遗漏侵权行为。如果发现侵权现象,积极地投诉以减少损失,并且做好取证工作,以便在展后继续进行维权。
 
  国际展会善用“专利优先权期限”
 
  “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其实一直是我国企业所忽视的一个方面,特别是在国际展会上,我们的企业吃了不少亏。”汇桔网国际交流中心项目总监宋喆是该集团香港地区知识产权总监,他同时也是一位长期负责全国展会现场咨询的驻点专家。他介绍了一个真实的案例:
 
  深圳A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LED灯带技术,主要是通过参加香港电子展的形式和国外客户取得联系并洽谈业务。东莞B公司直接恶劣地抄袭A公司的专利设计产品,甚至连产品图和产品编号都不变。然而,A公司委托国内某律师所对B公司提起诉讼后,法院先后三次在不同的地址送达传票都没有找到B公司。此时,香港灯具展开幕,A公司非常着急,因为其单价近30美元的产品,B公司的销售价格刚过10美元。不幸的是,A公司在香港没有申请相应的知识产权的保护,无法向大会申请封杀涉嫌侵权公司的摊位。
 
  “上述案例中的A公司,由于错过了专利优先权期限没有办法在香港拿专利,因此只能等国内的法庭开庭审理,这样非常被动。这说明企业在开拓市场和营销的同时,就必须关注知识产权的战略布局。”宋喆提示,一般企业做外销,新技术和设计公布之初,就要充分利用好专利优先权,在香港、美国、德国等主要国际展举办地进行知识产权保护。正所谓“兵马未动,知识产权(IP)先行”。智慧的企业出国参展,必须先做自己的IP调查。否则,也有可能出现中国企业的样品被外国公司抄袭,“李鬼”在当地申请专利保护,反而把中国企业在当地参展的摊位封杀并控制“李逵”的情况发生。因此,宋喆建议出口企业的业务负责人,最好设专岗来负责IP调查,而且自己最好也要直接主管此事,这样可以结合外贸经理人的敏感度与IP方面调查的结果来区分哪些是你真正的客户,避免竞争对手来窃取你的样品和具体的产品信息。同时这也是经理人在公司风险控制中应当注意的方面更是现阶段经理人应具备的素质。
 
  样品对接擦亮“火眼金睛”
 
  在展会上为感兴趣的咨询对象提供样品,往往是企业布展的宣传目的之一。然而,自己抛出的“绣球”也没准儿会成为“定时炸弹”。
 
  宋喆举例说,某国内知名卫浴公司C,独特设计的产品一直是其卖点,以前主要以发达国家和内销为主。随着企业壮大,开始不满足于代工,致力于营销自己的品牌。在各大展会都有半岛式的好摊位。然而,突然有一天,C公司收到马来西亚最大客户的投诉,说C公司在马来西亚设立了直销分公司,无视该客户多年来市场培育的成果。一头雾水的C公司调查后发现,数年前,C公司在国内某国际行业展会上,曾经向一家马来西亚公司出售过样品。后来,这家马方企业每年都会下一些样品单,并逐步在马来西亚发展壮大了5个大型分销商队伍,在当地家装市场有一定知名度。C公司,就是这样在无形中,一步步将一个国外小客户“喂”成了“白眼狼”。类似情况下,有的侵权方会自己找其他供应商贴上C公司这样的品牌在当地销售。甚至会以阻止C类公司在当地市场销售该品牌产品作为威胁,要求独家代理或者单纯要钱,甚至可以问C类公司的经销商再要一次钱。这样很可能导致C类公司不得不放弃当地市场或者在这个市场更换品牌。
 
宋喆介绍,马来西亚倾向于尊重申请在先制度。要提供在当地使用在先的证据本身就有难度,这种情况下,首先尝试商业谈判为上策。除在一些目标市场有规划的进行IP保护之外,企业在参展时还要加强对销售人员的IP保护培训。在非企业主要目标市场,“传递”样品要擦亮“火眼金晴”,调查清楚对方公司情况和规模等,有选择性地开拓,规避风险。在一些国际上的欠发达地区,专门有一些公司在各大展会搜集样品,目的就是选择参展企业“走出去”占领国外市场的时间差,利用其对当地情况和法律的了解来牟利。其实恶意抢注取得专利很多时候发生在同行当中,因为他们比较了解新产品潜在的价值。部分小公司在贸易上没有话语权,靠骗中国企业样品,甚至运用抢注中国名牌的方式达到在该市场包销或者直接勒索金钱的目的。“总之,要想做自己的品牌就要尽快进行海外专利申请和布局。免得人家帮你注册了,自己要付出更高代价。”宋喆提示。(郭涛)
 
 
(编辑:侯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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