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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知识产权局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2021—2023年专利转化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4/22 14:01:22 来源:吉林省知识产权局网站

吉林省知识产权局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2021—2023年专利转化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支持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的有关精神和部署,进一步深化我省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创新成果更多惠及中小企业,提升高校院所等创新主体知识产权转化率和实施效益,推进专利技术转移转化,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 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通知》(财办建〔2021〕2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


  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知识产权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的重大决策,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作为技术要素核心载体的重要作用,以更高质量的知识产权信息开放和更高水平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供给,主动对接中小企业专利技术需求,进一步畅通专利技术要素流转渠道,盘活存量专利,做优增量专利,推动专利技术转化实施,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为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助推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聚焦我省优势产业,突出中小企业主体地位和市场化服务作用。强化政府在政策制定、平台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引导作用,突出专利转化运用导向,营造促进专利技术转移转化的良好环境。


  坚持上下联动,横向协调。加强省市县三级知识产权部门之间的政策联动,形成共同促进专利转化运用的工作合力。发挥各级议事协调机制作用,鼓励各有关部门利用自身优势资源,探索符合我省实际的促进专利转化运用模式和路径。


  坚持聚焦重点,供需对接。抓住专利供给侧的高校院所和需求侧的中小企业两个重点,瞄准产业关键领域,唤醒高校院所未实施的“沉睡专利”,提高专利转移转化能力,扩大专利技术的供给;对接中小企业的技术需求,搭建供需对接的桥梁,增强研发创新实力,提升转化专利的质量。


  坚持目标导向,绩效奖补。按照国家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要求,做好方案制定工作,根据任务目标先行启动实施,加强经验总结和绩效评估,争取中央财政资金对实施成效显著的单位和机构予以绩效奖补。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使我省专利转化运用激励机制更加有效,供需对接更加顺畅,转化实施更加充分,工作体系更加完善,专利技术转移转化服务的便利性和可及性显著提高,高校院所和大型企业的创新资源惠及中小微企业的效果更加明显,中小微企业创新能力得到大幅提升。


  —全省中小微企业接受相关主体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的专利数量、成交金额、实际到账金额年均增幅10%以上。


  —全省高校院所专利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的专利数量、成交金额、实际到账金额年均增幅20%以上。


  —政策惠及的省内中小微企业数量、营业收入及就业人数年均增幅20%以上。


  —全省每年相关中小微企业专利产品备案30件以上。


  —全省专利质押融资金额和项目数年均增幅15%以上。


  三、主要任务


  聚焦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农业、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我省优势产业,依托长春、吉林、延边等产业集聚型城市,以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知识产权生态小镇等服务业集聚区建设为契机,统筹发挥全省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现有的资金、平台、机构的作用,开展以下工作:


  (一)优化供给侧,突出专利质量和转化绩效导向。


  1.支持高校院所建立健全专利成果转移转化部门。支持吉林大学、长春理工大学、中国科学院长春光机所、中国科学院长春应化所等专利技术成果丰硕的高校院所新建专利技术转化办公室或依托现有成果转化部门,开展专利技术统计汇总、信息发布、分析评估、转化服务等工作。


  2.大力盘活存量“沉睡专利”。实施知识产权示范高校院所建设工程,引导高校院所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机制,建立高价值专利库,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开展专利收集、评估、维护、推介工作。利用大数据分析手段筛选高校院所未实施的“沉睡专利”,挖掘质量较高、具备市场前景的专利;针对中小企业实际需求,通过专利导航发掘目标专利和合作研发对象,实现精确匹配。


  3.培育一批高价值专利示范项目。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推动企业与高校院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联合开展专利创造、布局和运营,在关键技术领域培育一批创新水平高、权利状态稳定、市场竞争力强的高价值专利和专利组合,并开展多元化专利运营方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高价值专利培育运营模式。


  (二)服务需求侧,促进专利技术供需的有效对接。


  1.建立健全专利技术转化运用平台。建设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打造长春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和延边东北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充分利用平台资源汇聚优势,定期向全社会推送专利技术供需信息。指导各市(州)围绕优势产业组建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推行股权合作、成果共享的市场化运作机制。依托高校院所专利技术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等载体,围绕关键核心技术,进行专业化评估、培育、增值、推介,促进专利转化运用。


  2.开拓线下精准供需对接渠道。以高新区、经济开发区等中小企业集聚区为重点,培育知识产权经理人,支持专业服务机构为专利权人推广转化专利项目,开展技术论证和市场前景分析,组织高校院所、国有企业深入中小企业开展专利技术对接活动,为优秀的科技成果策划专场推广、研讨及新闻发布会,提供技术引资融资专项服务。引导涉农专利技术向县域和农业园区转移转化,助力乡村产业振兴和发展。


  3.探索专利转化运用模式。鼓励高校院所等创新主体的专利权人采用或参照“开放许可”方式,提前发布专利转让费用或许可费用标准、支付方式等条件,减少许可谈判的难度,降低交易成本和风险。推动建立大型国有企业与中小企业共创、共有、共享专利技术的激励机制,引导国有企业加大专利技术许可力度,通过“先使用,后缴纳”许可费等方式,降低中小企业专利技术获取门槛,提升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效率。


  四、支持政策


  (一)完善配套政策。修订《吉林省专利条例》,加大专利转化运用工作在知识产权工作中的比重。优化各级专利资助奖励政策,更大力度促进专利转化运用。统筹省市各类资金和政策,对于积极参与专利技术转移转化工作的高校院所和企业,在专利导航、知识产权贯标、转化后奖补、专利奖、试点示范创建、信息服务网点建设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强化知识产权金融支持,加强政府与银行、保险机构、担保机构之间的沟通协调,通过贴息、保费补助等措施,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利保险等业务开展,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二)加大数据共享。充分利用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数据管理平台、专利产品备案系统、专利导航成果共享平台和贯标认证学习等四大平台,共享专利数据和分析成果,建立我省专利技术转让、许可、质押等运营数据和专利产品备案信息定期通报机制,通过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发布,并对异常专利转让、许可数据进行监控、评价和反馈。


  (三)强化服务支撑。建立我省涉及中小企业转让、许可、质押业务快速办理绿色通道,推动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公共服务向知识产权生态小镇等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延伸和集聚,同时依托集聚区引进的优质服务机构,为我省高校院所、国有企业和中小企业提供专利价值评估、转移、转化、质押等市场化服务。


  五、实施步骤


  (一)方案制定阶段。根据我省实际情况编制为期三年的实施方案,测算并动态调整有关指标,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举措,并将印发的实施方案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和财政部备案。


  (二)方案实施阶段。根据实施方案将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到相关部门,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快组织实施各项工作任务,做好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对接工作,及时报送有关情况。同时,积极争取国家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立项,获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


  (三)总结验收阶段。做好方案实施以来专利技术转移转化的效果追踪,重点对专利实施效果、专利产品产值、带动就业人数等实施效果进行数据统计,及时总结工作成效,定期上报日常工作动态信息。进一步学习先进省份的好经验、好做法,做好借鉴推广,配合开展绩效评估。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实施专利转化计划对科技成果转化和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知识产权工作的重点任务,纳入省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予以统筹推进。


  (二)强化工作保障。落实促进专利技术转移转化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市相关配套政策,进一步优化专利转化运用的制度环境。充分发挥各级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逐步加大各级财政投入,确保行动计划顺利实施。


  (三)严格监督管理。坚决遏制明显不以技术创新和转化运用为目的的专利转让、许可等行为,堵住制度漏洞和套利空间。指导企业用好专利产品备案系统,确保实施效果可统计、可考核。


  吉林省知识产权局  吉林省财政厅


  2021年4月16日


  联系人:


  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吕大伦


  电话:0431-84338810



(编辑:白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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