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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7/11 9:45:32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国知办发管字〔2014〕31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知识产权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推动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09〕238号)的工作部署和目标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对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以下简称“推进工程”)首批32个实施单位进行总结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有关省(区、市)知识产权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进工程实施情况的总结工作,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全面总结推进工程的经验和做法,深入剖析问题,提出进一步深化推进工程的建议,为在全国更广泛深入地实施推进工程奠定良好基础。

  二、组织方式

  各有关省(区、市)知识产权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区域内推进工程首批实施单位(见附件1)的总结工作。实施单位报送材料经省(区、市)知识产权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推进工程测评表

  各实施单位填报《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实施单位测评表》(见附件2);组织中小企业集聚区填报《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中小企业聚集区测评表》(见附件3);组织不少于5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填报《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测评表》(见附件4);组织不少于20家中小企业填报《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中小企业测评表》(见附件5)。

  (二)推进工程实施情况总结

  各实施单位按照《关于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的通知》提出的任务和目标,全面总结5年来推进工程开展的重点工作和取得的成效,完成《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实施情况总结》(具体要求见附件6)。

  四、报送时间

  请于2014年7月25日前,将《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测评表》和《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实施情况总结》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联系邮箱。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首批实施单位名单

     2.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实施单位测评表

     3.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中小企业集聚区测评表

     4.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测评表

     5.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中小企业测评表

     6.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实施情况总结的具体要求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4年6月18日

 

  联系方式:

  国家知识产权局

  联系人:专利管理司 冯丝雨 马鸿雅

  电 话:010—62086559 62086560

  邮 箱:ip_qiye@126.com

  工业和信息化部

  联系人:中小企业司 龙 飞 刘 怡

  电 话:010—68200740 68205321

  邮 箱:ccidzxqy@126.com


(编辑:朱杉杉 实习编辑:曹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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