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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十四条”支持企业创新

发布时间:2013/9/24 9:12:32 来源:成都日报
    9月22日,在成都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2013年第13次专题新闻发布会上,随着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意见》的出炉,成都市定向于支持企业创新“十四条”政策——《成都市支持企业创新能力建设若干政策》(以下简称“十四条”)也首度发布。
 
  从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到鼓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从建立企业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到建立天使投资引导及激励机制……此次定向针对企业创新主体的“十四条”政策,可谓大手笔“资”助企业创新,在出台的“十四条”政策中,多项支持企业创新的资金均达到“百万元”级,通过新政引导、企业“唱主角”的方式,成都市将构建起科技创新链全流程的立体政策支持体系。
 
  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最高支持200万元
 
  在“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方面,成都市对新获批国家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的企业,将给予100万元资助;对新获批省级研发机构的企业给予适当金额配套资助;对新组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学研联合实验室的企业给予20—30万元资助。对世界500强、国内100强企业来蓉设立的独立研发机构,经认定后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100万元资助。
 
  为鼓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对围绕成都市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都市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领域开展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品、重点新产品研发的企业,成都市将给予最高100万元经费资助。对成都市牵头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科技支撑计划等项目的企业,将按实际到位经费的10%,给予最高200万元的配套支持。
 
  构建孵化培育体系最高支持500万元
 
  对科技资源富集的成都而言,成果转化,一直是科技创新最大的命题。为促成企业成果转化,成都市将建立起企业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对承担成都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企业给予不低于100万元支持。对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成功实现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的企业,按技术合同实际发生额的2%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资助。
 
  根据“十四条”,成都市还将支持企业拓展新技术新产品市场、鼓励技术标准创制和品牌建设、提升科技中介服务能力,在促进企业创造运用知识产权方面,成都市对新入选的国家、省、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支持。
 
  在“构建孵化培育体系”方面,我市将构建“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中试基地)”孵化培育体系,对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及创投机构共建创业苗圃的运营机构,经认定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对中心城区、近郊区(县)、远郊市(县)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运营机构,经认定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补助,对建设各类科技企业加速器(中试基地)、地校(院)科技产业园区(基地)的运营机构,经认定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0万元的补助。
 
  “成都人才计划”顶尖项目将获500万元支持
 
  为引导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成都市将对在我市创新创业的国家“千人计划”、四川省“百人计划”和“成都人才计划”长期项目的人才,将给予1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对上述人才带项目、带技术在蓉或来蓉创办独立纳税企业的,给予最高100万元科研经费支持。此外,对入选“成都人才计划”顶尖创新创业团队项目、青年项目、海外短期项目的人才(团队)分别给予500万元、50万元、50万元支持。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次“十四条”中,为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人才服务企业,成都市鼓励科技人员在完成本单位工作前提下,围绕成果转化在职创业或到企业兼职,全部收入归个人所有;一年内未实施转化的职务科技成果,成果完成人或团队拥有成果转化优先处置权,转化收益中至少70%归成果完成人或团队所有。此外,成都市将设立股权激励代持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团队和个人给予股权认购、代持及股权取得阶段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代垫等支持。
 
  在“完善创新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方面,成都市将建立市、校、企联合培养博(硕)士制度,支持企业选派在职人员攻读博(硕)士,采取企业、高校“双导师制”方式培养一批产业发展急需创新人才,给予攻读人员最高50%的学费资助。
 
  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最高奖励500万元
 
  根据“十四条”,成都市将引导社会力量联合组建天使投资基金,市创新创业种子资金可按最高30%的比例进行天使投资基金引导性参股。对获得天使投资的本市种子期、初创期企业给予所获投资额的10%、最高100万元的创业补助;对由创投机构投资和引进并入驻市级以上孵化载体的市外种子期、初创期企业,按投资额给予10%、最高100万元的创业补助。
 
  此外,成都市还将完善债权融资补偿补助机制,设立企业债权融资风险资金池,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有针对性地开发信用贷款、股权质押贷款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产品。引导企业加强信用管理,对参与信用评级的企业给予50%评级费用资助。对采取信用贷款、股权质押和知识产权质押方式融资贷款的企业,按贷款担保费用的50%,给予最高20万元的补助,并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30%,给予最高50万元的利息补助。
 
为支持企业上市融资,成都市将对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分阶段给予每户最高50万元资金资助,对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海外证券市场发行上市的企业分阶段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奖励。
 
 
(编辑:白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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