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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将加速推进科技成果向本地企业转移转化

发布时间:2013/8/28 8:29:06 来源:龙虎网

    为进一步破除影响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体制机制障碍,加速科技成果在本市企业实施转移转化,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南京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努力实现经济发展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日前,南京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科技成果向企业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近年来,南京市紧紧抓住国家科技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建设机遇,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先行先试的科技创新政策,在宁高校院所应用技术成果就地转化率逐年上升,据统计,2012年在宁主要高校院所应用技术成果就地转化3289项,应用技术成果就地转化率45.9%,有力地促进了产业转型升级。本次出台的《意见》与南京市现有“1+8”政策体系和相关配套措施相衔接,参考了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做法,借鉴了国内先进地区科技创新管理的成功经验,明确了科技成果向企业转移转化的政策导向和重点工作,力求为南京市科技成果向企业转移转化营造更加良好的“软环境”。
    该《意见》以强化企业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的主体地位,大力推进科技成果向企业转移转化为主题。对南京这样一个科技资源丰富的城市而言,推进科技创新的根本目的就是推进科技成果的就地转化,科技成果只有向企业转化才能成为现实生产力,《意见》鼓励高校院所、研发机构开展产业应用技术研究,鼓励企业加大投入,引进科技成果。《意见》还首次提出编制全市产业技术需求目录,围绕产业发展需求加强应用技术研发组织,推进科技成果向企业转移转化。着力梳理南京市产业技术发展的需求,并向高校院所发布,以产业发展技术需求引领应用技术的研发,以创新的机制促进科技成果向企业转移转化。大大增强了科技成果应用研发的针对性和转化的有效性。同时,《意见》要求市区协同推进,构建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考核机制,协同推动科技成果加速向企业转移转化。
    《意见》强调,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导向,着力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一是强调要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本市企业在市场分析、技术创新决策、投入、研发与产业化的主体作用,引导企业加大对应用技术研发的投入。二是要分阶段制定具体政策。针对科技成果转化的应用转化研究和技术转让两个重要阶段分别制定具体政策,加快形成完整的政策链。应用转化研究阶段扶持机构和平台建设、共性技术研发等,技术转让阶段扶持将商业化潜力大的技术在企业进行产业化应用。
    《意见》要求,梳理和发布全市产业技术发展的需求,围绕需求加强应用技术研发组织。一是梳理和发布全市产业技术发展需求,引导高校院所有针对性的开展产业应用技术研究,努力梳理一批真正制约南京市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向高校院所、研发机构发布。二是发布南京市产业技术需求,鼓励企业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加强产业技术研发的组织。三是搭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中心、大学科技园、高端研发机构、高校院所与企业共建研发机构等产业技术创新载体,加速应用成果的研发与产业化。四是推动科技资源开发共享,提供提高科技资源的公共技术服务能力,进一步为产业应用技术研究和技术转移提供服务。
    《意见》指出,要实施以知识产权战略为核心,完善技术转移和成果产业化机制。一是建立以知识产权战略为核心的技术服务体系,探索政府购买科技成果机制。二是引导企业引进科技成果。通过政府补贴、科技计划资助、招标等形式,推动应用技术成果优先在初创科技型企业和中小型科技企业实施运用和产业化。三是进一步完善技术转移机构建设。鼓励建设知识产权运营中心,通过公司化、市场化运作,独立开展知识产权的交易和转让服务。四是探索政府扶持共性技术转移推广机制,完善技术转让商业化机制,保障科技成果作为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五是推进企业专利产品的“首购首用”。允许和鼓励以定制的方式对一定范围内的专利高新技术产品首购首用,并建立“首购首用”风险补偿机制。
    此外,为加大组织保障力度,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意见》还要求,市区协同推进,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建立年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考核机制,市区协同推动成果转化;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重点组织实施一批市级产学研联合攻关项目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实施科技金融“111”工程,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提升科技金融服务水平,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支持技术转移转化活动;另外,积极培育发展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充分发挥科技中介在企业科技需求与科技成果转化之间纽带作用,建立健全科技中介服务组织体系。(记者 张啸)

 

(实习编辑:白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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