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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出台政策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发布时间:2013/8/2 9:39:16 来源:中国企业知识产权网

近日,潍坊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实施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进一步提高全市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更好地发挥知识产权在企业转型升级中的支撑作用。

《意见》共分重要意义、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三部分。《意见》指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是推动企业创新发展、转型发展、持续发展的根本动力,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必然要求,也是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基本途径。贯彻实施好《意见》,对于进一步提升全市企业创新能力,实现十二五末全市企业年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拥有发明专利申请的企业数量双倍增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意见》规定,对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按省补助资金的一定比例进行配套补助。对年申请发明专利20件以上或年授权发明专利5件以上的企业,进行知识产权综合示范培育,对考核验收达标的企业给予补助。支持企业与驻潍高校进行研发合作,对与驻潍高校合作获得专利权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的企业,给予5-10万元资金扶持。对以政府投资为主体、使用财政性资金5000万元以上的重大科技经济活动涉及知识产权的,进行知识产权立项评价和跟踪分析。加强市、县两级知识产权执法队伍建设,改善执法装备,提高执法水平。完善贷款贴息办法,引导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方式拓展融资渠道。支持金融机构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企业开展专利权质押融资业务。鼓励创建或引进专利代理中介机构,扶持培育知识产权中介机构品牌。

《意见》强调,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加强机构建设;加大工作投入,根据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需要,逐步扩大市级财政专利专项资金规模。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要按照要求安排专利发展专项资金,建立稳定的投入增长机制;健全评价激励制度。设立市政府专利奖,按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资金奖励。对获得中国发明专利金奖的企业,给予100万元资金奖励,对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或外观设计金奖的企业,给予10万元资金奖励。(记者 李守运 通讯员 刘振兴 山东报道)

 

 

(实习编辑:白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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