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地方报道 > 详情

福建:企业开发专利费用或享税收优惠

发布时间:2013/7/25 9:16:51 来源:东南网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福建省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企业开发专利费用有望享受税收优惠。
  企业为开发专利技术及产品的投入,有望享受在所得税前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这是记者从提交本次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福建省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下称《条例(修订草案)》)中了解到的。
  《条例(修订草案)》增加了多项促进专利运用的政策扶持,鼓励单位和个人依法通过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或者专利权质押等方式促进专利运用。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经登记或备案的,当事人可享受到国家和本省规定的税收优惠。
  《条例(修订草案)》还规定,专利中介服务机构经省政府科技主管部门认定,并报税务机关备案,取得的收入可免征营业税;在代理业务中代收代缴的各类规费,在计算营业税计税营业额时予以扣除。(记者 郑昭)


(实习编辑:白逸群)

首页|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