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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率先将行政裁决纳入地方性法规

发布时间:2023/2/13 2:03:05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近日,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发布最新数据,2022年,辽宁省办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59件,同比增长40%;案件平均办理周期为47.8天,同比缩短6.7天,案件数量有较大提升,办案周期有所减少。

  近年来,辽宁省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为更好地加大保护力度,激发创新活力,辽宁省制定出台了《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下称《条例》),率先将行政裁决纳入地方性法规,例如建立行政裁决先行调解制度与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以及完善行政裁决配套制度,细化行政裁决程序与规定,加强知识产权行政裁决与司法保护有机衔接。

  夯实基础完善制度

  2021年7月27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条例》,并于当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纳入了一系列行政裁决相关条款。

  《条例》明确将“处理”表述调整为“行政裁决”,并建立行政裁决先行调解制度。《条例》规定,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和管理部门应当依当事人请求,依法对知识产权纠纷作出行政裁决。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和管理部门对知识产权纠纷作出行政裁决前,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行政裁决。此外,《条例》还规定,要建立知识产权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确认知识产权调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审查,并作出是否确认的决定。此外,完善行政裁决配套制度。印发相关文件,细化行政裁决程序与规定,与法院系统签订合作协议,加强知识产权行政裁决与司法保护有机衔接。

  2021年8月,辽宁省在将“行政裁决优先调解”“行政调解司法确认”等相关条款纳入《条例》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辽宁省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程》(下称《规程》),规范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程序,严格依法行政,提高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的质量和效率,并对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中技术调查官参与案件处理适用范围、技术调查官的定位和职责要求、遴选范围、管理办法等作出规定。随后,大连、鞍山、丹东等市相继制定本地区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政策制度体系持续完善,将行政裁决相关条款纳入地方法规是从立法角度,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具体举措。《条例》《规程》等政策法规坚持从实际出发,本着需要和可能相结合的原则,摒弃传统大而全的立法模式,抓住辽宁省目前专利侵权纠纷领域迫切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立法的思路和边界更加明晰。

  部门联动化解纠纷

  “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是化解专利侵权纠纷的重要举措,通过司法确认的方式赋予行政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既能有效发挥行政机关以调解方式化解专利纠纷的高效便捷优势,又能赋予专利纠纷调解协议更强的法律效力,依法保障调解协议的履行。

  2022年,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辽宁省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的办法(试行)》。同时,辽宁省各地市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充分发挥专利管理部门具备政府公信力、专业水平高和司法保护公众认可度高、调解协议司法确认一审终审的优势,积极探索建立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根据当事人意见将案件线索转给专利管理部门诉前调解,专利管理部门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并签订行政调解协议书并指导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依法裁定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的闭环保护新模式。

  在一起“卫浴混水阀(方形)”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中,专利权人薛某认为辽宁省凌源市某厨卫门市售卖的恒温阀涉嫌侵犯其外观设计专利权,遂起诉至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意愿,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将双方专利侵权纠纷诉前调解线索移送至朝阳市知识产权局。该局经双方当事人请求,于2022年10月17日予以行政调解立案。次日,该局在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辽宁省知识产权局的指导下,组织双方调解,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行政调解协议,并指导双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随后,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行政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之后,当事人及时履行了调解协议的约定。

  据悉,该案是辽宁省首例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

  充分查明案件事实

  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的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涉及领域广,有大量技术事实问题需要认定。在行政裁决工作实践中,迫切需要通过咨询相关技术领域专家或者委托技术鉴定等方式协助办案人员查明技术事实。

  2021年底,辽宁省知识产权局组建了行政和司法共享的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技术调查官专家库,共计16名专家成为首批成员。专家库成员涉及的技术领域涵盖新材料、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

  在辽宁省盘锦市知识产权局处理的一起发明专利侵权纠纷案中,请求人林某向盘锦市知识产权局投诉被请求人辽宁某生物有限公司涉嫌侵犯其享有的“一种延迟焦化焦炭塔气体循环预热装置及工艺”发明专利权。因涉及专业领域技术事实认定,以及为打消省外当事人对本地技术调查官中立性存有的顾虑,经双方当事人同意,盘锦市知识产权局聘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家作为技术调查官参与办案。技术调查官通过远程视频平台全程参与现场勘验、询问调查和合议组合议。盘锦市知识产权局参考技术审查意见,于2022年11月作出裁决,认定被请求人未构成侵犯涉案专利权行为,驳回请求人请求。

  截至目前,辽宁省共邀请国家知识产权局指派技术调查官参与大连市、盘锦市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5件,丹东市知识产权局委托技术调查官参与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1件。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辽宁省将继续以高水平行政裁决工作支撑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能力提升,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为知识产权强国强省建设贡献力量。(赵瑞科 杨佳宁)




  (编辑:侯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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