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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圆满结束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验收工作

发布时间:2011/8/25 1:53:16 来源:

 
    近日,受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局长胡权林率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试点工作验收专家组一行五人来到鞍山,对鞍山市近两年来开展的知识产权试点工作进行验收评审。鞍山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张生灿、副局长张屹辉,及全局同志参加了验收评审会。

    验收专家组认真听取了张生灿局长和张屹辉副局长做的鞍山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的情况汇报,审阅了相关材料,对鞍山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的各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专家组认为,鞍山市历时两年的试点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全市知识产权系统和企事业单位的共同努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不断深入,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管理能力大幅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知识产权促进经济发展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日益凸显,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明显增强,企事业知识产权工作、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和知识产权工作机构与队伍、政策法规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圆满完成了试点工作确定的各项任务,实现了试点目标,成效显著,同时积累了较丰富的经验。验收评审组通过10大项、57小项的认真评议考核后,同意鞍山市通过专家组的评审,同时形成书面验收意见和建议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

    专家组建议,鞍山市作为辽宁老工业基地重要一分子可以在围绕鞍山产业集群和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方面、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工作。希望鞍山市再接再厉,把通过试点验收当作新的起点,瞄准新目标,发扬成绩,克服不足,积极努力,开拓创新,不断深化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体系与队伍建设、不断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软环境,勉励鞍山市做好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市的创建工作。

    2009年3月,鞍山市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成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试点工作,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成立了鞍山市知识产权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一系列推进试点城市工作的办法、法规,加强了知识产权管理工作;2009年9月,鞍山市政府出台了《鞍山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广泛开展了宣传、培训工作,加大了执法力度;2010年专利申请量、授权量累计分别达到2020件和1706件,同比增长为 8% 和 33 %,全市发放发明专利补助金 24.3万元;2010年市本级全市知识产权的行政专项资金投入达到98.3万元,两年来市本级专利转化资金投入达215万元。

    通过试点城市建设,促进了全市知识产权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增强了城市自主创新能力,为推动鞍山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率先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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