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地方报道 > 详情

新昌:“三层防护”力促创新发展

发布时间:2014/10/27 9:26:50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浙江省新昌县本是个“八山半水分半田”的山区县,近年来,该县秉承“资源不足科技补”的理念,用了10来年时间实现了从浙江省次贫县到全国百强县的跨越。2013年底,该县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已达12.75件,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走在浙江省前列。

  但同时,新昌一些企业屡遭知识产权侵权,侵害了企业的合法利益。如何全力保护企业知识产权不受侵犯,成为新昌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之一。为此,该县2014年5月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出台了《新昌县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我们通过‘抓服务、抓主体、抓执法’,构建了‘政府前置保护、企业自我保护、司法强力保护’的‘三层防护’体系,有力地促进了新昌企业创新能力和县域综合竞争力的提高。”新昌县副县长严钢向本报记者表示。

  抓服务 政府关口前移

  2012年11月,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的辅酶Q10工艺最终被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认定为不构成侵权,从而成为首家应诉美国“337调查”获胜的浙江药企。“建立预警、未雨绸缪、主动应对,是我们取胜的重要保障。”谈起此次获胜的原因,新昌制药厂知识产权部经理劳学军首先感谢的是新昌县“维生素及其衍生物对外贸易预警点”提供的信息支撑。而这一预警点,正是新昌县立足本地产业特色做实涉外专利预警的体现。

  “为了有效保护企业这一创新主体,新昌县对辖区内的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针对性帮扶,为企业提供快速高效的专业化服务。”严钢向记者表示,为了更深入掌握企业情况,新昌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通过问卷调查了解企业需求,以“企情日记”方式建立起第一手资料,有效汇总、分析、研究、解决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上述涉外专利预警点正是在调研基础上逐步实施并行之有效的新经验。

  抓主体 企业自我保护

  成立于1999年的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是首批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也是世界4大维生素生产企业之一,拥有维生素领域专利81件,其中发明专利75件。“在创新驱动发展带来效益的同时,我们也深深感受到保护创新成果的重要性。”据该公司知识产权部部长杨芝介绍,新和成已建立了多达34项知识产权相关管理制度,涵盖了核心业务领域,确保创新成果的有效转化。

  “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需要长效化、常态化。”严钢表示,新昌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从多方面提高企业自我保护意识,通过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以形成有利于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和自主创新的良好环境。目前,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建立了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抓执法 严格依法查处

  “在企业的研发、生产、销售等整个过程中,知识产权无处不在。在互联网技术普及的今天,任何一个环节的疏忽都会使侵权者有机可乘,使企业蒙受巨大损失。”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管部负责人马勇向记者讲述了企业遇到的一起商业秘密案件。该公司历时3年投入巨资研发出的电动升降桌产品上市后,马上就有一企业伙同该公司一技术人员,以非法手段盗用其图纸、工艺、软件等关键技术生产销售同类产品。新昌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报案后,迅速立案侦查,并对涉案证据进行查封。经过专业鉴定后,案件迅速侦破,为企业挽回了上千万元损失。

  “我们采取的措施是加大执法覆盖、加强执法力度、加快执法效能,对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的行为,依法查处。”严钢表示。据了解,2012年以来,在行政执法方面,新昌县各部门共调处专利、商标侵权等案件121件;在司法保护方面,打击侵犯商业秘密等各类犯罪案件7起,有效震慑了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犯罪分子。

  严钢表示:“我们将强化科技创新活动的知识产权导向,加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建设、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力度、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手段,以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体系,为企业创新提供法制化、诚信化的发展空间。”(记者 王 宇 通讯员 吕德良)


(编辑:朱杉杉 实习编辑:曹晨)

首页|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