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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出台新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4/7/1 9:13:20 来源:每日科技网

  近日,扬州市知识产权局出台了新的《扬州市市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随着知识产权工作的推进开展,2009年出台的原管理办法已不能完全适应知识产权工作新形势的要求,因此扬中市知识产权局在对原管理办法内容进行修改调整的基础上出台了新管理办法。

  新管理办法主要在三方面进行了修改与调整:一是在专利申请方面,由以往的单纯注重数量向现在的量质并举方向转变,在原有资助的内容上,突出对发明专利授权的资助,除省级资助外,市级资助为3000元/件;增加对申请国(镜)外专利的资助,除受到国家、省级资助的外,其余的择优资助,资助额度按不超过5万元/件;增加对有效发明专利的资助,对已授权的发明专利第4-6年维持费按不超过1000元/件。二是在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方面,除已设立的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和企业专利实施计划两个专项外,增设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专项,重点支持企业建立完整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工作体系,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综合能力。三是增加对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培育的内容,对每年度发明专利授权量完成较好的中介机构给予奖励。

  新管理办法的出台,将有助于扬州深化知识产权战略,提高专利申请质量,提升知识产权服务业水平,推动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再上新台阶。


(编辑:朱杉杉  实习编辑:曹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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