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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发明专利最高可贷产权价值的一半

发布时间:2014/6/6 9:10:43 来源: 水母网 

  近日,《烟台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对外发布。该《办法》结合烟台实际,将引导和规范全市银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在传统的贷款方式中,企业往往需要以土地、厂房等不动产作为抵押。然而中小企业尤其是高科技成长型企业并不拥有足够的不动产,专利技术才是其核心资产。此外,一些著名商标虽然也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但也难以在融资中发挥出有效作用。

  《办法》规定,凡是烟台辖区内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拥有中国国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如拥有专利、注册商标等知识产权专有权,可以持相关资料向市知识产权局或市工商局提出书面申请。相关部门将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初审,并将为初审合格的企业或个人出具推荐意见。

  具有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对知识产权进行价值评估后,借款人持初审材料、推荐意见等材料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有望获得一定价值比例的融资。其中,发明专利权、驰名商标权质押率原则上不超过知识产权价值的50%,省级著名商标权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质押率原则上不超过出40%。

  《办法》规定,知识产权质押短期融资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且不超过知识产权的法定有效期限,贷款期满后企业可以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商办理续贷,利率则按照央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利率政策执行。

  烟企知识产权质押曾开省内先河

  2001年,位于开发区的开发区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正处于起步阶段,并拥有14项“等离子点火装置”国家发明专利。国家知识产权机构曾对这14项专利技术作出评估,当年的价值达到3791万元。

  然而正当该技术进入产业化生产时,企业却遇到了严重的资金短缺困难。在市知识产权局的协调下,该公司在当年以“等离子点火装置”等8项专利在烟台商业银行(现烟台银行)取得质押贷款1200万元。2002年,龙源公司再次将专利质押给开发区商业银行,获得600万元贷款。此举开创了省内知识产权质押的先河。(记者 李少鹏)


(编辑:白逸群 实习编辑:曹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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